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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A类-人民币(96803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35522
基金代码 968030
公告日期 2023-12-29
编号 1
标题 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信息全文 本公告为重要文件,敬请即时关注。本公告包含有关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
票基金的销售文件的信息。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财务意
见。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作为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
港股票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内容于发出之日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
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尽其所知所信,未遗漏会导致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有
误导性的其他事实。
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
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特此通知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
票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之《关于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
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补充说明书》”)中第二部分“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
明”第4点“适用于内地投资者的交易及结算程序”下第(8)点“基金的申购、赎回的规则”
之第ii点第2段作出修改,并重述如下:
“就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而言,该类份额于某一工作日的申购价(不包括任何申购
费)、赎回价将是本基金在香港销售的A类–港元基金份额于该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乘以于
该工作日16:00(伦敦时间)WM/Reuters所报汇率,但基金管理人可酌情决定使用其他机构所
报的其他汇率及/或其他截止时间以决定汇率。”
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亦作出如下修改:
1. 对“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之“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及结算”下“基金的申购、赎回
与转换的规则”中第ii点第2段进行修改以反映上述《补充说明书》之修改;
2. 更新“资料便览”中的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的资料;
3. 对“其他资料”中的第3点及第4点略作调整。
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可在内地代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询,以
及可在任何一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正常办公时间内在内地代理人的地址免费
查阅,内地投资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网站
(www.bocim.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
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
适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
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1-38834788 400-888-5566
客服传真:021-68680676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1.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
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
的主要风险、本基金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
地销售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受市场和汇率波动及一切投资的固有风险所影响。基
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 本基金为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
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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