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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C(00760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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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623602 | ||||||||
基金代码 | 007606 | ||||||||
公告日期 | 2023-12-2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3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 ||||||||
信息全文 | 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3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沪深 300 红 利低波动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联接基 金 基金简称 嘉实沪深 300 红 利低波动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7605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9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嘉 实沪深 300 红 利 低波动交 易型开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联 接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嘉 实沪深 300 红利 低波动交 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等。 收益分配基 准日 2023 年 12 月 6 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 简称 嘉实沪深 300 红 利低波动 ETF 联 接 A 嘉实沪深 300 红 利 低 波 动 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 金的交易 代码 007605 007606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 份额净值 (单位:元) 1.2418 1.2220 基准日基金 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元 ) 29,019,544.08 6,716,005.71 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的应分 配金额(单位 :元) 5,803,908.82 1,343,201.14 本次下属分 级基金分 红方案(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 额) 0.1430 0.1070 有关年度分 红次数的 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的第一 次分红 注:(1)根据《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 同》,本基金每月进行分红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上半年、下半年各 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A 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 应分配金额 0.01428 元, 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1428 元; 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C 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1068 元, 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 金额 0.1068 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A 每 10 份基金 份额发放红利 0.1430 元; 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C 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107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 在本公司 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 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 红利再投 资方式的,现 金 红 利 转 换 为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基 准 日 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基金份 额登记过户 日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基金 份额可赎回 起始日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税收相关事 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 关规定,基 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 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 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 收分红手 续费; 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其 现金红利所 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 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 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 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 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 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 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 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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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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