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金鹰增益货币B(00437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21573
基金代码 004373
公告日期 2023-12-18
编号 2
标题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公告依据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
原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
(单位:元)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
额(单位:元)
金鹰增益货币
51177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
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
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
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金鹰现金增益A
004372

500,000.00
500,000.00
金鹰现金增益B
004373

500,000.00
500,000.00
2023年12月28日
2023年12月28日
500,000.00
500,000.00
为保证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以及为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金鹰现金增益E
511770
-
-
-
  注:(1)上表所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2)本基金场内份额(E类基金份额)简称“金鹰现金增益E”,场外份额(A、B类基金份额),简称金鹰现金增益A和金鹰现金增益B。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休市,2024年1月2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从2023年12月28日起暂停在代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超过50万元(不含)的申购、定投以及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转入业务,暂停在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超过50万元(不含)的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上述限额要求,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申请。
  (4)2024年1月2日起金鹰现金增益A和金鹰现金增益B恢复原有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投资大额限额。在代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300万元(含),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3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在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含),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金鹰现金增益E不受限制。如取消该限制大额申购条款,将另行公告通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期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
  (2)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基金信息类型 暂停/恢复申购、赎回、转换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