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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安平一年定开债券发起(01769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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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620956 | ||||||||
基金代码 | 017693 | ||||||||
公告日期 | 2023-12-1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泰君安安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国泰君安安平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君安安 平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国泰君安安 平一年定 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7693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23 年 2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上海国泰君 安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 管 理 办 法 》、《国 泰 君 安 安 平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国 泰 君 安 安 平 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 准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 指 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1.0221 基准日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人 民币元) 17,913,360.07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单 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 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0.19 有关年度分 红次数的 说明 2023 年第一次分 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23 年 12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 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所 有份额持有 人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 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 的投 资 者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基 金 份额净值 为计算基准 确定再投 资份额,红利 再投资所 转换的基 金 份 额 将 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直接 划入其基 金账户,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 。 税收相关事 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的财税 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开 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收 益 ,暂 免 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 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 分红免收 分红手续费 。 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其 红利所转 换 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 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21日自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满1年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自然日(含)。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自然日(含),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本基金当前处于第一个封闭期内。 (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4)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最后一次生效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持有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请投资者到各销售机构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相应的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6)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zg.com。 2)拨打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1。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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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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