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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君得益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95231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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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615360 | ||||||||
基金代码 | 952313 | ||||||||
公告日期 | 2023-12-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 (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等法律法规及《国泰君安君得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 国泰君安君得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投资事宜修订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公募REITs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 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 册的基金”,可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参与公募REITs投资并对 基金合同中投资章节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REITs、 增加公募REITs的投资策略等。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 基金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2)“投资策略”增加:“公募REITs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 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 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 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 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 REITs。”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修订。 3、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 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更新)要将在本公司网站(www.gtjazg.com)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 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本次修订内容自2023年12月11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访问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zg.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公募REITs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 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 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 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 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 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 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 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 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三)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公募REITs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 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可能受诸多因素影响;此外,公募REITs还将按照相 关业务规则、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估值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由于基金份额 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 对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 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此外,公募REITs持有基础设施资产支 持证券全部份额,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处置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由于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较弱而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等)。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可能会存在无法处置 及变现的风险。 (五)政策调整风险。公募REITs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 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 如: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 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 收益;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 动;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 基金净值波动等。 (六)利益冲突风险。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可能同时管理多支同类型的公 募REITs;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运营管理机构可能持有或为其他同类型 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公募REITs原始权益人也可能持有或管理其 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等。由于上述情况,公募REITs的关联方可能与公募 REITs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 (七)估值风险。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以收益法为主,收益法进行估价时需 要测算收益期、测算未来收益、确定报酬率或者资本化率,并将未来收益折现为 现值。由于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值是基于相关假设条件测算得到的,估值技术和 信息的局限性导致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值并不代表对基础设施资产真实的公允 价值,也不构成未来可交易价格的保证。在基础设施项目出售的过程中,可能出 现成交价格低于估值的情形,对基金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市场风险。公募REITs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利率债、AAA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不超过20%,因此也面 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债券投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 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市场供需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九)终止上市风险。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 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 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 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并选择 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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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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