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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澳领先增长混合A(610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132
基金代码 610001
公告日期 2008-04-08
编号 1
标题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2008年4月10日起代理销售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信达澳银领先增长基金。中信银行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信达澳银领先增长基金。投资者在开办该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 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信达澳银领先增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信达澳银领先增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 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定投业务。
本基金还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开通了定期定额业务,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其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定投业务。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 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信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五) 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信达澳银领先增长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中信银行发布的公告。
(六) 申购日期
1、 投资者应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 中信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 申购金额
通过中信银行办理信达澳银领先增长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3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 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中信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 "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信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信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 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十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54个城市的487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
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等。
(十二) 业务咨询
1.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免长途)/0755-83160160
网址:www.fscinda.com
2.中信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十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增加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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