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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C(01007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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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597582 | ||||||||
基金代码 | 010075 | ||||||||
公告日期 | 2023-11-17 | ||||||||
编号 | 2 | ||||||||
标题 |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3年11月03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7日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基金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0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4月13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20,902,165.92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辅助投资于股票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种投资工具进行合理的配置。在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方面,力求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并在良好控制利率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具体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A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074 010075 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 份额总额 19,338,253.70 1,563,912.22 2、基金运作情况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84号《关于准予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06,755,463.2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第02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21年4月1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6,842,028.4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 金利息折合86,565.1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 在一年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 申购申请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在锁定期 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 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港股通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 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 综合指数收益率×85%。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南 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3年9月14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二)、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4月13日,截至2023年9月12日日终,本 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 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9月13日发布《关于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9月13 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3年9月14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三)、最后运作日及清算期间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09月13日,清算期为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11 月03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 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 较高者。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三、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报告截止日:2023年09月13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2023年09月13日 银行存款 15,216,990.66 结算备付金 1,346,377.13 存出保证金 5,227.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6,048.39 其中:股票投资 2,006,048.3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应收清算款 10,706,917.1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9,281,560.87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2023年09月13日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8,438,098.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534.95 应付托管费 3,106.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447.74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1,129.9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20,922.42 负债合计 8,579,240.88 实收基金 20,902,165.92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199,845.93 净资产合计 20,702,319.9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9,281,560.87 注:报告截止日2023年9月1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A类基金份额总额为 19,338,253.70份,A类基金份额净值0.9915元;C类基金份额总额为1,563,912.22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0.9773元。 四、清算情况 自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11月03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 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包括:律师费10,000元,审计费 20,000元。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1,343,201.46元,存出保证金为5,206.74元,前述 款项将按照结算规则,逐步划回托管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2,500.75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为 3,175.67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为20.83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09月22日前划至基 金托管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深圳证券清算款为2,681,696.55元,该款项于2023年09月14 日划入托管户;上海证券清算款为7,253,244.63元,该款项于2023年09月14日划入托管 户;港股通证券清算款为771,975.94元,该款项于2023年09月19日前划入托管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为2,006,048.39元,该资产已 于2023年09月18日前全部卖出,清算金额为2,010,014.41元,已全部划入基金托管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15,534.95元,应付托管费为3,106.98元,应付销 售服务费为447.74元,前述款项已于2023年10月11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1,129.99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10月17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券商佣金为18,522.42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10月24日支 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为60,000元,该款项预计在未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为20,000元,该款项预计在未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律师费为10,000元,该款项预计在未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账户维护费为12,400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10月20日支 付9,300元,剩余部分预计在未来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8,438,098.80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09月18 日前划付。 (四)、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报告期间: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11月03日 一、营业总收入 3,844.38 1.利息收入 10,617.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617.4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1,148.7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2,289.8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8,858.8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375.6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二、营业总支出 4,095.32 1.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4,095.3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0.9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0.9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50.94 (五)、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09月13日基金净资产 20,702,319.99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250.94 减:赎回金额(含费用) 3,437,527.47 二、2023年11月03日基金净资产 17,264,541.58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止本基金清算期结束日2023年11月03日,本基金剩余财 产为17,264,541.58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 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3年11月04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 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 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 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9月13 日(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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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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