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A(91002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593895
基金代码 910021
公告日期 2023-11-13
编号 6
标题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日常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开放办理旗下部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转出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1、自2023年11月16日(含)起,本公司开放办理下列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办理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相关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相关基金份额需处于开放赎回状态)。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混合A 910007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A 910022
东方红多元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多元策略混合A 910017
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阳三年持有混合A 910024
东方红启瑞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瑞三年持有混合A
披露日期 910011
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程三年持有混合A 910009
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盛三年持有混合A 910006
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混合A 910004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A 910021
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内需增长混合A 910028
东方红新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新源三年持有混合A 910026
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新海混合A 910010
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东方红启兴三年持有混合A 910005
二、日常转换业务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假设由基金A(转出基金)转换至基金B(转入基金):
(1)赎回费: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转出确认份额=转出申请份额×转换确认比例
赎回费=Σ((转出明细确认份额×基金A基金份额净值-业绩报酬(如有))×赎回费率)
(2)申购补差费:
①当基金A和基金B的申购费均为非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以转出确认金额(即转出确认份额×基金A份额净值)确定适用费率,具体以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约定为准。对于通过直销柜台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计算。
申购补差费率=基金B的申购费率-基金A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业绩报酬(如有)-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②当基金A或基金B的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
申购补差费=基金B的申购费-基金A的申购费
如果基金B的申购费≤基金A的申购费,则申购补差费为0。
2、可与上述基金份额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明细详见https://www.dfham.com/service/selfhelp/zhuanhuan/index.html。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3、投资者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需处于开放赎回状态,转入基金需处于开放申购状态,且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各销售机构对单笔转换最低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转出和转入基金的金额限制以相关基金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是否开展转换业务及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和办理业务规则为准。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公司网站:http://www.dfham.com;公司客服热线:400-920-080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间转换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