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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远增裕利率债C(01958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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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591253 | ||||||||
基金代码 | 019586 | ||||||||
公告日期 | 2023-11-08 | ||||||||
编号 | 6 | ||||||||
标题 | 博远增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信息全文 | 博远增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远增裕利率债 基金代码 019585 基金简称C 博远增裕利率债C 基金代码C 019586 基金管理人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钟鸣远 - 1997年07月01日 黄婧丽 - 2013年10月08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是指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走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变化、国家调控政策以及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保持投资组合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尚未成立,暂无相关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尚未成立,暂无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 -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 - -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份额 N≥7天 0 场外份额 注: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 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赎回 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从该份额初始登记日开始计算。因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时 间的计算,从该基金份额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0.30% 托管费 固定费率,0.10% 销售服务费 固定费率,0.1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或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 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模型 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 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 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市场的变化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 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基金管理人将发挥自身投研优势,加强市场基本面的深 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期货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 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杠杆风险:因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 益波动。 (6)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7)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 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 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的地点在深圳市,根据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 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博远基金官方网站[www.boyuanfunds.com][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博远增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远增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博远增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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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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