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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15016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54858
基金代码 150166
公告日期 2015-04-24
编号 1
标题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0月22日证监许可【2013】1327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0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经基金份额分级后,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恒利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恒利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3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4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
存续期限:50年
联系人:沈增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
股权结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吴显玲女士,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广西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广西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副董事长阮博文(William Y. Yun)先生,工商管理硕士,CFA。阮先生担任Franklin Resources, Inc.的管理人员,亦是该公司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他也是Fiduciary Trust Company International(「Fiduciary Trust」)的董事会成员,于1992年加入Fiduciary Trust 担任基金经理8年,之后成为执行副总裁,负责Fiduciary Trust的全球权益类部门,并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担任Fiduciary Trust的总裁。他于2002年又担任Franklin Templeton Institutional的总裁,负责富兰克林邓普顿全球业务发展团队的机构业务,其职责还包括负责富兰克林邓普顿养老金固定收益计划和投资固定缴款业务,以及负责Franklin Templeton Portfolio Advisors通过投资顾问和咨询人员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专户管理。在2008年,他开始担任目前于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的职务。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执行副总裁,并负责特定和另类投资团队,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张雅锋女士,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厅副处长、处长,广西凭祥市委副书记,广西商业大厦副总经理,广西南方商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证券办发行部主任,中国证监会南宁特派办副主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筹备组组长,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硕士学位以及法学博士学位。在加入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之前,麦敬恩先生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资深律师。现任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董事,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多个富兰克林邓普顿公司董事,其中包括:Templeton Investment Counsel, LLC,Franklin Templeton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卢森堡),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香港),邓普顿资产管理公司(新加坡),Franklin Templeton Holding Limited(毛里求斯),Franklin Templeton Services Limited(爱尔兰)以及Franklin Templeton Asset Strategies, Inc.(美国)。麦敬恩先生于1986年加入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并担任Templeton Global Advisors Limited (巴哈马)执行副总裁。
董事何春梅女士,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党委副书记,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胡德忠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经济师。历任广西区人民银行计划处科员,广西证券公司国债交易部办事员,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出市代表、清算部经理、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广西证券(2011年10月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裁助理兼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事业总部总经理、常务副总裁。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张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澳纽银行集团(悉尼)企业银行主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银行家信托有限公司(英国)联席董事,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意志银行(香港)副总裁。2000年7月加入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先后担任机构业务拓展董事、香港区销售及市场业务拓展主管、香港区总监。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监及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张忠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广西柳州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广西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柳州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财办主任,广西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广西财政厅总会计师、副厅长(享受正厅级待遇),现已退休。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陈伟力女士,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现已退休。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洪荣光先生,MBA商学硕士。历任台湾亚洲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第一大股东(后与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H&Q(Hambrecht & Quist Group)汉茂风险投资公司董事,越南国家投资基金公司董事,邓普顿新兴市场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邓普顿开发中国投资信托基金(卢森堡)董事,台股指数基金公司(英国)董事,菲律宾信安银行董事,富兰克林邓普顿国际基金董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兴亚置业集团(中国)董事长,亚洲环球证券公司(香港)董事长,菲律宾信安银行独立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徐同女士,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普陀区政协委员。历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交易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深圳上证总经理,国泰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华远集团总经济师,国都证券公司总经济师。现任三亚财经论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总经理董事毕国强(Guoqiang Bi)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加拿大约克大学舒力克(Schulich)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工学学士。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广州文冲船厂项目经理、科长,美国景顺集团(Invesco Ltd.)加拿大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Invesco Trimark Investments)分析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调研员、调研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期后事项说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鉴于张雅锋女士将于2015年4月退休,同意张雅锋女士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由燕文波先生接替张雅锋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燕文波先生简历如下:董事燕文波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资产管理部职员,上海浦东科创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机构客户部总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并先后兼任总裁办公室主任和资产管理部、资本市场部、北京管理总部总经理等职务)、副总裁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余天丽女士,经济学学士。历任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服务代表,Asiabondportal.com营销助理,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亚洲区项目经理,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洲区战略及产品发展部副董事,瑞士信贷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洲区产品发展部总监,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产品负责人。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亚洲区产品策略部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刘俊红女士,硕士研究生,律师。历任太原师范学校教师,太原市人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法律顾问,中国证监会南宁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主任科员,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督察长、督察长,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职工监事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计算机科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专业硕士。历任美国Enreach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分析师、风险控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经理、职工监事。
职工监事戴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会计硕士, FRM、CFA。历任重庆工程建设总公司预算管理部助理工程师,韩国三星集团上海代表处建设项目投资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风险管理部总监、职工监事。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与信息技术总监兼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三)经营管理层人员
总经理毕国强(Guoqiang Bi)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加拿大约克大学舒力克(Schulich)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工程工学学士。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广州文冲船厂项目经理、科长,美国景顺集团(Invesco Ltd.)加拿大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Invesco Trimark Investments)分析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调研员、调研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总经理徐荔蓉先生,CFA,CPA(非执业),律师(非执业),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基金和国富研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副总经理李彪先生,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历任内蒙古大学经济系讲师、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处处长、证券机构监管处处长、稽查处处长,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助理、督察长。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胡昕彦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会计科科员,汇丰数据处理(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基金部高级专员,2004年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基金事务部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四)督察长
督察长储丽莉女士,中共党员,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律硕士。历任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投资经营部副总经理,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5年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法律顾问、高级法律顾问、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自2006年起,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高级法律顾问,同时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基金经理
刁晖宇先生,美国堪萨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南方卫理公会大学工程学硕士。历任美国景顺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美国Security Benefit Group资深投资分析师,Federal Home Loan Bank资深金融风险及金融衍生产品分析师,湖南中期广州营业部负责人。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QDII投资总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和国富恒利分级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六)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毕国强先生(Guoqiang Bi)先生(总经理、董事);徐荔蓉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刁晖宇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QDII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志强先生(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职工监事);戴刚先生(风控与信息技术总监兼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职工监事);赵晓东先生(权益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
储丽莉女士(督察长)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七)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07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82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王蓉婕
联系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二)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杨成茜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162212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357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qlzq.com.cn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1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8)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电话:0731-84403319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5316
公司网址:www.cfzq.com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1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站:www.jjm.com.cn
(2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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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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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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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蔡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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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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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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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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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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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8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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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杨锐敏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021-6877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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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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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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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3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6023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3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 www.myfund.com
(3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和讯理财客网址: licaike.hexun.com
(34)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会员单位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main/marketdata/catalog_hylb.aspx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朱立元
联系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沈兆杰
四、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恒利A的开放日及该日的前四个工作日内和分级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或新股增发。本基金因投资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而持有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应在其可交易的30个工作日内卖出。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相对价值判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指标、货币市场运行情况、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动向等因素,对未来利率变化的趋势进行判断,结合组合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以降低利率波动给资产组合带来的损失。例如当预期利率期限结构更加陡峭化时,未来长期债券的价格可能会由于长期利率的上升而下跌,短期债券的价格可能会由于短期利率的下降而上涨,因此可适量降低组合久期的目标,增加对短期债券的投资,同时减少对长期债券的投资。
本基金根据所确定的目标久期配置策略,基于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及其预期变化的分析和判断,灵活运用哑铃形策略、纺锤形策略和梯形策略等,配置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比例,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2、债券类别配置
本基金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经济周期及利率走势等各种因素的动态分析,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等进行预判,并结合各类属债券的估值水平、风险收益特征及市场流动性,确定整个债券组合中各类别债券的投资比例。
3、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资金面供需状况、基准利率走势、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基本面及个券信用状况等方面的分析,深入挖掘价值低估的信用类债券品种,把握因市场波动带来的信用价差投资机会,努力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信用债投资在操作上主要采取信用利差投资策略和基于信用债本身信用质量变化的投资策略。
(1)信用利差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向、信用利差的历史统计区间等因素,判断当前信用债市场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未来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体的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质量变化的投资策略
债券发行人自身质量的变化,包括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的变化将对信用级别产生影响。本基金通过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的分析,结合内外部信用评级,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信用利差,对信用债券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估。通过动态跟踪信用债券的信用质量变化,确定信用债券的合理信用利差水平,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4、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融资并持续买入债券的操作,只要回购资金成本低于债券收益率,就可以达到杠杆放大的套利目标。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走势的判断,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谨慎地实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充分运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在风险和收益上的非对称性分布,买入并持有转换溢价率低的债券,力争获得超额收益。同时,本基金还将密切关注可转债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选择恰当的时机进行套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因素的影响。
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运用量化模型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是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点,并于2002年12月31日起发布。中债综合指数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及企业短期融资券所构成,该类人民币债券均为投资级以上,其剩余期限大于一个月,且付息方式均为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中债综合指数样本每月调整一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债券自下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计入指数;不合格债券将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被剔除。
由于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以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健投资收益为目标,因此以中债综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比较贴切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恒利A 份额将表现出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利B进取份额则表现出较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说
明如下: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于2013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3139号),因科伦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决定对科伦药业立案稽查。 2014年6月3日,科伦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9号),并对外发布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明,科伦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科伦药业相关临时信息披露不真实;2)科伦药业《2010 年年度报告》和《2011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鉴于科伦药业在没有披露相关关联关系时其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科伦药业已补充披露了相关关联关系。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2)对刘革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3)对程志鹏、潘慧、熊鹰、冯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4)对刘思川、赵力宾、高冬、张强、罗孝银、刘洪给予警告。 科伦药业及董事长刘革新先生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并表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7月7日,科伦药业于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该公告显示,科伦药业于2014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47014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目前,科伦药业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对公司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查。科伦药业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对科伦药业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为该事件对科伦药业的经营影响有限。我们买入科伦药业主要是看好其大输液、抗生素以及新药业务的发展前景。我们也认可该公司在这些领域的竞争力和执行力,看好其长期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上市交易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内的销售服务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恒利 A 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恒利B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恒利 A 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恒利A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恒利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恒利A的基金份额数的乘积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 年后,本基金转换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销售服务费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年后,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上述(一)中第4到第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在"基金管理人"一章中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 更新了董事长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2)更新了副董事长阮博文(William Y. Yun)先生的信息;
(3)更新了董事张雅锋女士的信息;
(4)更新了董事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的信息;
(5)删去了董事齐国旗先生的信息;
(6)新增了董事何春梅女士的信息;
(7)更新了董事胡德忠先生的信息;
(8)更新了董事张伟先生的信息;
(9)更新了独立董事张忠国先生的信息;
(10)更新了独立董事陈伟力女士的信息;
(11)更新了独立董事洪荣光先生的信息;
(12)更新了独立董事徐同女士的信息;
(13)新增了总经理董事毕国强(Guoqiang Bi)先生的信息;
(14)新增了期后事项说明;
(15)更新了监事会主席余天丽女士的信息;
(16)更新了监事刘俊红女士的信息;
(17)更新了职工监事戴刚先生的信息:
(18)新增了总经理毕国强(Guoqiang Bi)先生的信息;
(19)删去了副总经理张晓东先生的信息;
(20)更新了副总经理徐荔蓉先生的信息;
(21)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
3、"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4、"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1)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更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5、在"基金的投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一章中,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到2014年12月31日。
6、在"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7、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中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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