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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C(01985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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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541864 | ||||||||
基金代码 | 019858 | ||||||||
公告日期 | 2023-10-2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证监许可【2023】231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ETF联接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列明。 6、本基金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的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具体最低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通常可于T+2日后(包括该日)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刊登在2023年10月20日的《证券日报》上的《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5、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及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目标ETF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本基金为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指数基金,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以1.00元发售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发售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一部分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 基金代码:A类(019857);C类(019858)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ETF联接基金 (三)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 (四)直销机构与直销网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C座609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五)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 (六)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表1:本基金的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M) A 类份额认购 费率(%) C 类份额认购 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500 万 0.60% 0.00% M≥500 万 1000 元/笔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人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80%,则其可得到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1+0.80%)=297,619.05元 认购费用=300,000-297,619.05=2,380.95元 认购份额=(297,619.05+30)/1.00=297,649.05份 即:投资人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则其可得到297,649.05份A类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2:某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用为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5,500,000+550)/1.00=5,500,550.0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元,则其可得到5,500,550.00份C类基金份额。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认购限制 投资人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详情请见销售机构公告。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 第二部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开始时间以柜台营业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17点。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个人身份证件只允许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通行证、户口本、警官证、文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本人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原件(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加盖银行业务章; (4)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人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 (6)填妥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个人》; (7)填妥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8)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9)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登陆“博时快E通”系统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23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4)工商银行直销专户(个人投资者“汇款买基”业务优惠专用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出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购买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无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3)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4)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5)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5: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e通(http://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https://m.bosera.com)、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APP版),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博时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和支付; (4)也可以采用汇款买基方式将资金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100000072 (5)网上开户、认购、支付和汇款的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3、认购申请当日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15:00,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的申请将按失败处理。 第三部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签章);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开始时间以柜台营业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17点。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开户表单: 1)《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加盖公章); 2)《印鉴卡-机构》一式两联;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签章); 4)《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如需开通网上交易,还需签订《机构投资者电话和网上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5)《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 6)《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加盖机构交易预留印鉴或公章); 7)《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加盖公章); (如此表中勾选“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填写《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2)基础资料: 1)指定银行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信息)(加盖公章);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机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全部受益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明其受益所有人的其他证明材料: 1)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部分复印件,应包括各股东持股数量及持有类型等内容(加盖公章); 2)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册证书复印件(例如工商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4)存续证明文件复印件(例如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加盖公章); 5)备忘录复印件(如公司股东达成的备忘录)(加盖公章); 6)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流程可致电直销中心(电话:010-65187055)咨询。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23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出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3)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四)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理。 1、受理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9:30),但工作日15: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开通网上交易;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暂不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认购资金的划拨服务,认购资金的划拨和注意事项按照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的资金划拨程序办理。 第四部分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QFII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托管行公章,以及外方负责人签章;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 (4)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托管人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外方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外方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托管人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8)外方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9)由托管人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10)如果开通传真交易方式,须提供填妥的《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与开户申请表相同的印章;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相关流程办理。 第五部分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第六部分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七部分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三)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四)代销机构 (1)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月坛南 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月坛南 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 王金山 联系人: 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 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 区海河东 路 218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 区海河东 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 :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 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3)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 区新安街 道海旺社区 海秀路 2028 号农 商银行大 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 区新安街 道海旺社区 海秀路 2028 号农 商银行大 厦 法定代表人 : 李光安 联系人: 马登魁 电话: 0755-25189619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 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 市东城区 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 市东城区 鸿福东路 2 号 东莞农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 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5)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 市吴江区 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 市吴江区 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 : 徐晓军 联系人: 葛晓亮 电话: 0512-63969209 传真: 0512-63969209 客户服务电 话: 956111 网址: www.szrcb.com (6)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 路 60 号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 路 60 号 法定代表人 : 郭军 联系人: 白智 电话: 029-88992881 传真: 029-88992881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6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7)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法定代表人 : 齐凌峰 联系人: 陈臣 电话: 010-84489488-8702 传真: 010-82086110 客户服务电 话: 400-158-5050 网址: www.9ifund.com (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 验区杨高南 路 799 号 5 楼 01、02、0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杨高 南路 799 号陆家 嘴世纪金融 广场 3 号楼 5 层 01 法定代表人 : 吕柳霞 联系人: 陈璐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 话: 021-50810673 网址: http://wacaijijin.com/ (9)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 市南明区 新华路 110-134 号富 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 市南明区 新华路 110-134 号富 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 法定代表人 : 王荻 联系人: 方凯鑫 电话: 0851-88405606 传真: 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 话: 0851-88235678 网址: www.urainf.com (10)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 深港合作 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 海商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 区海天二 路 33 号腾讯滨 海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 : 刘明军 联系人: 谭广锋 传真: 0755-86013399 客户服务电 话: 95017(拨通后转 1 再 转 8)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1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 区西北旺 东路 10 号院西 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 区西北旺 东路 10 号院西 区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 葛新 联系人: 孙博超 电话: 010-59403028 传真: 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 话: 95055-4 网址: www.duxiaomanfund.com (12)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 莲花街道福 新社区益田 路 5999 号基金 大厦 19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 莲花街道福 新社区益田 路 5999 号基金 大厦 19 法定代表人 : 王德英 联系人: 崔丹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5220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10-5568 网址: www.boserawealth.com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 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6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 区申滨南 路 1226 号诺亚财 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 : 吴卫国 联系人: 黄欣文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 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 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 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 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浦东 南路 1118 号鄂尔 多斯国际大 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 :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 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howbuy.com (1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 市余杭区 五常街道文 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 市西湖区 西溪路 556 号 法定代表人 : 王珺 联系人: 韩爱彬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 话: 95188-8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 区文二西 路 1 号元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 市余杭区 五常街道同 顺街 18 号同花 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 话: 952555 网址: www.5ifund.com (1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安苑路 11 号西楼 6 层 604、6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安苑路 11 号西楼 6 层 604、607 法定代表人 : 闫振杰 联系人: 宋晋荣 电话: 010-59601399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18-8000 网址: http://www.myfund.com (1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 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 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 李兴春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 话: 400-921-7755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2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世纪 大道 8 号上海 国金中心办 公楼二期 46 层 46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门 外大街 21 号北 京国际俱乐 部 C 座写字 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 :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 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2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白纸坊 东街 2 号院 6 号 楼 71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白纸坊 东街 2 号院 6 号 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 : 梁蓉 联系人: 魏素清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63583991 客户服务电 话: 010-66154828 网址: www.5irich.com (22)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 市成华区 建设路 9 号高 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 市成华区 建设路 9 号高 地中心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 : 于海锋 联系人: 邓鹏 电话: 028-66980977 传真: 028-82000996-805 客户服务电 话: 028-84252474 网址: www.puyiwm.com (2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 : 戎兵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2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 区苏宁大 道 1-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 区苏宁大 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 钱燕飞 联系人: 喻明明 电话: 025-66996699-884131 传真: 025-66996699-884131 客户服务电 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25)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望京东 园四区 2 号楼 10 层 1001 号 04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望京中 航产融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 张昱 联系人: 李艳 电话: 010-59497361 客户服务电 话: 400-012-5899 网址: www.prolinkfund.com (26)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 经济技术 开发区宏达 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B 座 21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 : 武建华 联系人: 丛瑞丰 电话: 010-59313555 传真: 010-56642623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180-888 网址: http://www.zzfund.com (2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 区东北旺 西路中关村 软件园二期 (西扩)N-1、N-2 地 块 新 浪 总 部 科 研 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 区西北旺 东路 10 号院东 区 3 号楼为明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 赵芯蕊 联系人: 赵芯蕊 电话: 010-62675768 传真: 0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 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2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 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浦明 路 1500 号万得大 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 : 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 021-5132?7185 传真: 021-6888?2281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 验区富特北 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 区福泉北 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 : 燕斌 联系人: 兰敏 电话: 021-52822063 传真: 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 话: 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3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3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 新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 区琶洲大 道东 1 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 话: 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3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 深港合作 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 区海德三 路海岸大厦 东座 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 : TAN?YIK?KUAN 联系人: 许雅君 电话: 0755-89460502 传真: 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 话: 0755-8946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33)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 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宣武门 外大街甲 1 号 环球财讯中 心 A 座 4 层、5 层 (邮寄填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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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电话:(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朱燕 联系人:朱燕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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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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