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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金货币D(01963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529265
基金代码 019635
公告日期 2023-09-27
编号 2
标题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和D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0月9日起,在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634)和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635),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和D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设置情况
  本次增加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各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收益分配原则
  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原则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一致,均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规则仅适用于A类和B类基金份额,C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进行自动升降级。
  4、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相同。
  C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与A类和B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除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情形外不收取赎回费用。
  5、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C类或D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
  二、销售机构
  1、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服务:
  本基金C类份额暂不在直销销售。
  (2)代销机构:
  ①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联系人: 王笑宇
  电话: 010一59403028
  网址:https://www.duxiaoman.com/
  客服电话: 95055
  2、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服务(不含网上直销系统):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506
  直销业务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齐朝晖
  联系人:谭如雁
  电话:022-23861525
  传真:022-23861510
  网址:https://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4006511717
  (2)代销机构:暂无
  各销售机构开始销售时间、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若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额的情况
  1、本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发布了《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调整部分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额的公告》、《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调整部分代销机构以及直销服务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额的公告》。本基金本次增加C类、D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限制适用于以上公告。
  2、自 2023 年10月9日起,上述规则针对本基金 A、B、C、D 类份额按销售机构合并计算进行限制。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更新并披露,供投资者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10月9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51-1717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章节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修订前
54、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
份额、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
码,按照不同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5、A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按照0.25%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6、B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按照0.01%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渠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
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以及开立资金账户等的不同,
对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
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两类基
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A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按照0.25%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B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按照0.01%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室
法定代表人:徐海军
设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6]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33017781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
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
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
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自其升级后的
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A类、B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订后
54、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四类基金份额:A类基
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渠道、销售服务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以及首次申购
的单笔最低限额等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C类、D类四类基金份额,
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6
法定代表人:齐朝晖
设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6]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年 销 售 服 务 费 率 为
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
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
费率。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
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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