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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16551A)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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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49779 | ||||||||
基金代码 | 16551A | ||||||||
公告日期 | 2015-04-17 | ||||||||
编号 | 1 | ||||||||
标题 |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300”)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4月16日,本基金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11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4月17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4月17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信诚300份额、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A”,交易代码:150051)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B”, 交易代码:150052)。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信诚300份额、沪深300A份额和沪深300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份额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分别对信诚300份额、沪深300A份额和沪深300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和沪深300B份额的比例仍保持1:1不变。份额折算后信诚300份额、沪深300A份额和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信诚300份额、沪深300A份额和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信诚300份额分别分配给信诚300份额、沪深300A份额和沪深300B份额的持有人。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信诚300份额折算 信诚3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NUM前 300×(NAV前 300-1.000)]/1.000 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沪深300 A份额折算 折算后沪深300 A份额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NUM后 A=NUM前 A 沪深300 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NUM前 A×(NAV前 A-1.000)]/1.000 其中, NUM后 A:折算后沪深300 A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沪深300 A份额折算成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沪深300 B份额折算 折算后沪深300 B份额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NUM后 B=NUM前 B 沪深300 B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NUM前 B×(NAV前 B-1.000)]/1.000 其中, NUM前 B:折算前沪深300 B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NUM后 B:折算后沪深300 B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沪深300 B份额折算成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总份额数=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份额的份额数+信诚3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沪深300 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沪深300 B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 (5)举例 假设:某投资人持有场内信诚300份额、沪深300A份额和沪深300B份额分别为10,000 份。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假设三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如下表所示(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此处采用假设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基准日折算前准确的份额净值以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份额净值为准),份额折算后,信诚300份额、沪深300A份额和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4月1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沪深300A和沪深300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4月20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沪深300A、沪深300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4月21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沪深300A、沪深300B将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10:30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4月21日沪深300A、沪深3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4月20日的沪深300A、沪深300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5年4月21日当日沪深300A份额和沪深300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沪深300A、沪深300B将于2015年4月20日全天暂停交易,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10:30复牌。 2、本基金沪深3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300份额,因此原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信诚300份额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沪深3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B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B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B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300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相应地,沪深300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4、由于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原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信诚300份额分拆为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信诚3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7、信诚300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1.50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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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拆分提示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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