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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国际核心精选-中国核心资产M(人民币)(96814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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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479672 | ||||||||
基金代码 | 968148 | ||||||||
公告日期 | 2023-08-3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兴证国际核心精选系列-中国核心资产基金发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更新基金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本公告为重要文件, 敬请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应咨询您的专业顾问。 兴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对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并 在已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 根据其了解并相信的情况, 未遗漏任何可能导致陈述具有误 导性的其他事实。 除非另有规定, 本公告中使用的经定义词汇, 与日期为2023年8月的《兴证国际核心精选系 列-中国核心资产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所载的经定义词汇具有相同含义。 一. 发布本基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未经审计半年度报告 本基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未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将于2023年8月31日当日或之前 发 布 , 未 经 审 计 半 年 度 报 告 的 电 子 版 可 在 本 基 金 内 地 代 理 人 网 站 (https://www.xqfunds.com/)查阅。 二. 基金文件的更新 1. 《招募说明书》 (1)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兴证国际核心精选系列-中国核心资产基金在内 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各方名录-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招募说明书》 之《兴证国际核心精选系列基金说明书》“各方名录-基金管理人的董事” 及“伞基金的管理及行政-基金管理人”各节内的基金管理人董事资料进行 更新;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1日联 2 合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 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 2023年第23号),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本基金的份额取得的转让 差价所得,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期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据此, 对 《招募说明书》之《关于兴证国际核心精选系列-中国核心资产基金在内地 销售的补充说明书》第二部分“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第2点“相关税 收安排”进行更新。 内地投资者所涉及的其他税收安排仍按《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125号)执行,并参见《招募说明书》之《关于兴 证国际核心精选系列-中国核心资产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第二部 分“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第2点“相关税收安排”一节的相关内容。 2. 《产品资料概要》 对“资料概览”进行更新, 以更新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的全年经常性开支 比率及其计算基准。 三. 可供查阅的文件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可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s://www.xqfunds.com/)查询, 以及 可于任何一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在内地代理人的营 业场所免费查阅, 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 四.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登 载 在 本基金 内地代理人网站 (https://www.xqfunds.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 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 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招募 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 应以本公告内容为 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 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 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 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五. 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678-0099, 021-38824536 客服传真: 021-20398858 客服邮箱: service@xqfunds.com 网站: https://www.xqfunds.com/ 六.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 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 过往表现并不可作 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 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 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 要风险、本基金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 售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受市场和汇率波动及一切投资的固有风险所影响。基金管 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 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兴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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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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