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汇丰晋信货币A(54001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43246
基金代码 540011
公告日期 2015-03-31
编号 1
标题 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货币

基金主代码
5400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02,203,164.0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货币A
汇丰晋信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40011
54101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615,240.34份
1,290,587,923.7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保持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获得超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2)根据前述判断形成的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
4.回购策略
1)息差放大策略:该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
2)逆回购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流动性管理策略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要保持高流动性的特性,本基金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日历效应等,建立组合流动性预警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的结构化管理,并结合持续性投资的方法,将回购/债券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古韵
汤嵩彥


联系电话
021-20376868
95559


电子邮箱
compliance@hsbcjt.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20376888
95559

传真
021-20376999
021-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sbcjt.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汇丰晋信货币A
汇丰晋信货币B
汇丰晋信货币A
汇丰晋信货币B
汇丰晋信货币A
汇丰晋信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623,442.65
36,757,480.86
818,961.25
28,425,170.21
983,002.75
6,930,113.37

本期利润
623,442.65
36,757,480.86
818,961.25
28,425,170.21
983,002.75
6,930,113.37

本期净值收益率
3.4485%
3.6987%
3.0954%
3.3426%
2.3283%
2.575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615,240.34
1,290,587,923.74
77,118,508.21
811,080,289.28
22,094,024.70
497,397,210.0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累计净值收益率
9.5259%
10.3641%
5.8749%
6.4276%
2.6960%
2.9852%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②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③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丰晋信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560%
0.0051%
0.3403%
0.0000%
0.5157%
0.0051%

过去六个月
1.6714%
0.0038%
0.6805%
0.0000%
0.9909%
0.0038%

过去一年
3.4485%
0.0031%
1.3500%
0.0000%
2.0985%
0.0031%

过去三年
9.1338%
0.0027%
4.1178%
0.0001%
5.0160%
0.0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5259%
0.0027%
4.3627%
0.0002%
5.1632%
0.0025%


汇丰晋信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175%
0.0050%
0.3403%
0.0000%
0.5772%
0.0050%

过去六个月
1.7950%
0.0038%
0.6805%
0.0000%
1.1145%
0.0038%

过去一年
3.6987%
0.0031%
1.3500%
0.0000%
2.3487%
0.0031%

过去三年
9.9249%
0.0027%
4.1178%
0.0001%
5.8071%
0.0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3641%
0.0027%
4.3627%
0.0002%
6.0014%
0.00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1、汇丰晋信货币A
(2011年11月2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2年5月2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汇丰晋信货币B
(2011年11月2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注:
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2年5月2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1、汇丰晋信货币A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汇丰晋信货币B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汇丰晋信货币A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4
508,577.71
124,816.39
-9,951.45
623,442.65


2013
685,266.37
123,984.09
9,710.79
818,961.25


2012
988,810.39
-
-5,807.64
983,002.75


合计
2,182,654.47
248,800.48
-6,048.30
2,425,406.65


汇丰晋信货币B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4
32,759,131.77
3,986,794.40
11,554.69
36,757,480.86


2013
27,082,454.77
1,256,570.07
86,145.37
28,425,170.21


2012
6,899,014.34
-
31,099.03
6,930,113.37


合计
66,740,600.88
5,243,364.47
128,799.09
72,112,764.4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公司由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上海。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13只开放式基金: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5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9月27日成立)、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4月9日成立)、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7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2月3日成立)、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24日成立)、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12月11日成立)、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6月8日成立)、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12月8日成立)、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7月27日成立)、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2011年11月2日成立)、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8月1日成立)和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11月26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媛媛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11月12日
-
10
李媛媛女士,曾任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国际部交易员、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资金部交易员、比利时富通银行上海分行环球市场部交易员和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李媛媛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是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护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相关工作,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公司对公平交易的控制方法包括:1、交易所市场的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交易系统实现,通过开启公平交易程序,由恒生投资交易系统强制执行;2、银行间交易由执行交易员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公平交易的原则实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使用恒生投资交易系统的公平交易分析模块,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检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以及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切实履行了各项公平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评估及报告义务,并建立了相关记录。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的平均溢价率、溢价金额占投资组合平均净值百分比、正溢价率占比等指标进行专项计算分析,计算分析结果显示:以上各指标值均在合理正常的范围之内,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相近交易日内的同向交易存在不公平及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密切监控可能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同一投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中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控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生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4年,中国经济整体呈现低迷的态势。2014年上半年,中国经济低位开局,增长动能偏弱,总需求全面回落,第二季度,工业增速有所企稳,货币条件的改善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实体经济企稳。2014年下半年,经济增长仍然低于市场预期,虽然中采PMI均在50的荣枯分水岭上,但已显示出旺季不旺的特征,经济下行趋势延续,PPI 持续为负,CPI进入“1”时代,由于原油和大宗商品价格的持续下跌,通缩压力上升。
海外方面,美国经济持续复苏,PMI保持扩张,非农就业保持强劲,财政状况逐步改善,美元指数不断走强,美国走上了有就业复苏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于经济的复苏,美国在2014年10月如市场预期完全退出QE, 并预计2015年年中开始加息。欧洲方面,欧元区仍在缓慢复苏,通缩问题成了欧元区最大的困扰,欧央行在2014年6月和9月两次降息,并被迫在9月时隔两年再次启动量宽政策,实际效果不佳,倒逼欧央行2015年1月推出全面的QE。
在货币市场方面,稳健、适度放松一直是央行2014年货币政策的主基调,由于经济低迷,央行通过放松货币降低市场资金利率,进而压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从而稳定增长的意图明显。2014年央行在操作的手法和透明度上相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更加积极灵活的运用逆回购、SLF、SLO、MLF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向市场注入流动性,还适时定向降准、定向降息。在经济基本面下滑,通胀低迷的大背景下又适时的全面降息。同时,在美元强劲升值,人民币被动贬值,外汇占款减少,资金外流的背景下,又适时地全面降准。2014年,总体流动性保持平稳,重启的新股发行成了资金面最大的扰动。
回顾2014年的债券的走势,债券由于偏弱的经济,低迷的通胀,适度宽松的流动性,全年总体保持上涨,且涨幅不小。14年国开收益率从年初的4.70%大幅下行至年末的4.10%,并且债券做多热情很高,一级带动二级,尤其是在 2014年上半年,债券走势可谓气势如虹,各期限、各品种债券收益率均大幅快速回落。 进入2014年下半年,由于股债跷跷板效应,股市的一波大牛市将资金从债市吸引到股市,以及中证登的黑天鹅事件,债券的走势有所反复。
回顾货币基金的操作,本基金总体的原则是在管理好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资金面的变化,抓住关键时机选择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主要是在新股密集申购阶段,积极配置交易所回购,并且适当增加短融的配置,锁定部分较高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B类的净值收益率分别为3.4485%和3.69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500%。本基金A类领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2.0985%,本基金B类领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2.34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国内总体经济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增长和通胀可能继续下行,基建对冲地产的故事将延续,经济增长将步入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的常态。调结构的步伐不会停止,经济结构需要不断优化升级。通缩压力挥之不去。民间投资和“出海”会给经济带来亮点。
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将延续强势复苏,2015年年中加息的可能性存在,在美元加息的大背景下,美元指数会继续保持强势。欧洲方面,受到通缩压力和私人部门去杠杆的压力, 全面推出QE的效果仍有待考量,欧元有进一步走弱的需要。全球经济分化加剧。同时,大宗商品价格低迷,也增大了全球通缩的压力。
展望2015年的货币政策,尽管债券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已经有较大回落,但贷款利率和非标利率仍保持较高的水平,在经济和通胀双双低迷的大背景下,央行的货币政策有进一步放松的空间。2015年2月的全面降准就是印证了央行在保增长和维持适度流动性方面的决心。由于美元指数不断走强,人民币存在贬值的压力,加上美国升息的预期,有资金外流的压力,外汇占款不容乐观,基础货币全年将面临较大的缺口。2015年降息降准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当然,在当前资金外流,人民币存在贬值压力的背景下,央行出台进一步宽松的政策会有一定的顾虑。2015年,预计央行仍将会采用SLO、MLF、SLF、公开市场操作、国库现金存款等方式投放基础货币。
展望2015的货币基金的操作,防范流动性风险仍然是本基金操作的第一要务。结合市场环境,本基金仍会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超AAA短融、交易所/银行间回购等收益率流动性匹配较好的优良资产,努力实现较好的组合收益率。同时,抓住时机,提高定期存款在组合中配置比例,努力提高组合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及时、准确、公正、合理地进行基金份额净值计价,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 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针对基金估值流程制订《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正式实施。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
1. 公司特设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作为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关。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负责提出估值意见、提供和评估估值技术、执行估值决策等工作。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督察长、首席运营官、基金投资总监、基金运营总监、产品开发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和风险控制经理以及列席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会议的公司其他相关人员。上述成员均持有中国基金业从业资格,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历和专业经验,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2.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工作主要在以下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基金投资部、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和风险控制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展开工作,其中:
一、基金运营部
1. 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调整方法、改进措施,报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决定。
2. 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情形并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同意,应严格执行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 公司管理的基金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提请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对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估值。
二、基金投资部
基金经理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估值决策。
三、产品开发部
产品开发部在估值模型发生重大变更时,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控制部
根据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披露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信息;检查和监督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定期不定期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执行估值政策和程序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投资品种估值时应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并对进一步完善估值内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察长
监督和检查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交对估值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
1.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定期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对估值模型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下,应及时修订本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过本公司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如果基金准备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或者有其他重大或突发性相关估值事项发生时,应召开临时会议,或者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列席参加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通过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上述估值事项。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而取得中债估值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已按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2、按照‘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条款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37,380,923.51 元。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4 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4 年度,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A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623,442.65元,向B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36,757,480.86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4 年度,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500209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9页至第46页的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国蓓
水青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5年3月30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90,866,245.26
40,580,789.23

结算备付金

53,766,000.00
32,966,666.67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00,319,048.54
219,619,101.3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00,319,048.54
219,619,101.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562,000,685.50
541,450,489.98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5,347,712.27
4,439,236.0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96,539.65
77,287,933.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323,296,231.22
916,344,216.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9,926,422.23
27,458,736.40

应付赎回款

86,292.06
28,004.56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1,700.15
293,509.63

应付托管费

179,303.07
88,942.30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503.27
15,425.2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6,314.63
22,747.1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132,364.69
130,761.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20,167.04
107,292.12

负债合计

21,093,067.14
28,145,418.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302,203,164.08
888,198,797.49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2,203,164.08
888,198,797.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23,296,231.22
916,344,216.34

注:1. 报告截止日2014 年12 月31 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302,203,164.08份。其中A级基金份额总额11,615,240.34份,其中B 级基金份额总额1,290,587,923.74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2,245,891.79
33,360,480.29

1.利息收入

41,861,412.08
32,965,769.0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342,709.79
1,748,624.32

债券利息收入

14,793,677.98
12,079,668.3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725,024.31
19,137,476.3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84,479.71
394,711.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84,479.71
394,711.2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1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

减:二、费用

4,864,968.28
4,116,348.8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419,565.02
2,926,391.47

2.托管费
7.4.10.2.2
1,036,231.82
886,785.2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47,118.74
149,216.78

4.交易费用
7.4.7.19
-
-

5.利息支出

96,996.15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6,996.15
-

6.其他费用
7.4.7.20
165,056.55
153,955.34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380,923.51
29,244,131.4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380,923.51
29,244,131.4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88,198,797.49
-
888,198,797.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7,380,923.51
37,380,923.5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14,004,366.59
-
414,004,366.5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270,796,486.58
-
5,270,796,486.58

2.基金赎回款
-4,856,792,119.99
-
-4,856,792,119.9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7,380,923.51
-37,380,923.5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02,203,164.08
-
1,302,203,164.0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19,491,234.72
-
519,491,234.7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9,244,131.46
29,244,131.4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68,707,562.77
-
368,707,562.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35,759,582.52
-
3,535,759,582.52

2.基金赎回款
-3,167,052,019.75
-
-3,167,052,019.7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9,244,131.46
-29,244,131.4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88,198,797.49
-
888,198,797.4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小勇______ ______王栋______ ____杨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35 号文)的批准,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1 年11 月2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155,014,222.8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未持有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属于此类。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1)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2)本基金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估值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A、B 级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收入是本基金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基金、并且同时满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和衍生工具收益/(损失)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 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根据《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根据《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根据《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A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 类降级为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A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本基金B 级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 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由于本基金 A、B 级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的费率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方式获取现金红利收益。本基金每日进行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并结转至应付利润科目,每月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3.1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基金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基金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基金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基金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7.4.4.13.2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基金的关联方。本基金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a)本基金的管理人;
(b)本基金的托管人;
(c)本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d)对本基金管理人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7.4.4.13.3 其他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i)《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ii)《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iii)《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iv)《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v)《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vi)《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vii)《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同时,本基金于2014年3月17日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文)以及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采用上述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7.4.4中列示。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的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 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 年9 月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 年1 月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
见注释①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
见注释②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
见注释③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
见注释④

注:①山西证券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山西信托共同受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②中德证券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山西信托共同受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③汇丰银行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汇丰投资管理共同受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④恒生银行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汇丰投资管理共同受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过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过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过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在本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419,565.02
2,926,391.4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0,196.49
41,495.7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36,231.82
886,785.2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汇丰晋信货币A
汇丰晋信货币B
合计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61.19
101,435.04
108,996.23

交通银行
25,676.30
188.61
25,864.91

山西证券
471.94
-
471.94

恒生银行
781.78
28.77
810.55

合计
34,491.21
101,652.42
136,143.6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汇丰晋信货币A
汇丰晋信货币B
合计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95.53
85,400.61
94,896.14

交通银行
23,838.10
327.82
24,165.92

山西证券
150.58
-
150.58

恒生银行
5,356.03
-
5,356.03

合计
38,840.24
85,728.43
124,568.67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汇丰晋信货币A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汇丰晋信货币A 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汇丰晋信货币A 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2、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汇丰晋信货币B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汇丰晋信货币B 基金资产净值0.01%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汇丰晋信货币B 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01%/当年天数。
3、对于由汇丰晋信货币B 降级为汇丰晋信货币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汇丰晋信货币A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对于由汇丰晋信货币A升级为汇丰晋信货币B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过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投资过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年末与上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866,245.26
12,064.26
580,789.23
11,228.79

注:本基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于2014 年12 月31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53,766,000.00元。(2013年12 月31 日:人民币32,966,666.67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年度及上一年度,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按一般正常商业条款或按相关协议进行。
7.4.9 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基金通过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或认购的新发或增发债券,从新股获配日或债券成功认购日至该证券上市日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于2014 年12 月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年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年末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年末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a)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
下表列示了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 600,319,048.54 - 600,319,048.54
合计 - 600,319,048.54 - 600,319,048.54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 219,619,101.36 - 219,619,101.36
合计 - 219,619,101.36 - 219,619,101.36
2014年,本基金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金融工具的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本基金是在发生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b)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可观察与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2014年,本基金上述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变更。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600,319,048.54
45.37


其中:债券
600,319,048.54
45.37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62,000,685.50
42.4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4,632,245.26
10.93

4
其他各项资产
16,344,251.92
1.24

5
合计
1,323,296,231.22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0.4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14年7月25日
23.99
发生巨额赎回
5个交易日

2
2014年7月26日
23.99
发生巨额赎回
5个交易日

3
2014年7月27日
23.99
发生巨额赎回
5个交易日

4
2014年7月28日
23.99
发生巨额赎回
5个交易日

5
2014年7月29日
24.21
发生巨额赎回
5个交易日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6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7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80 天的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 天,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不符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57.34
1.5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4.6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3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26.9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9.2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0.36
1.53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0,048,999.45
29.9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0,048,999.45
29.9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10,270,049.09
16.15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600,319,048.54
46.10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0207
14国开07
600,000
60,070,198.38
4.61

2
140212
14国开12
500,000
50,083,026.37
3.85

3
140213
14国开13
500,000
49,969,698.11
3.84

4
140429
14农发29
400,000
40,092,987.83
3.08

5
140223
14国开23
400,000
40,058,320.55
3.08

6
011406002
14电网SCP002
400,000
40,001,221.32
3.07

7
140218
14国开18
400,000
39,990,934.88
3.07

8
041451032
14电网CP001
300,000
30,120,814.77
2.31

9
011419004
14国电SCP004
300,000
30,013,545.19
2.30

10
140437
14农发37
300,000
30,013,045.01
2.30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55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762%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652%

注:以上数据按交易日统计。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账面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8.8.2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8.8.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5,347,712.27

4
应收申购款
996,539.65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6,344,251.92


8.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汇丰晋信货币A
1,303
8,914.23
539,101.45
4.64%
11,076,138.89
95.36%

汇丰晋信货币B
22
58,663,087.44
1,290,587,923.74
100.00%
0.00
0.00%

合计
1,325
982,794.84
1,291,127,025.19
99.15%
11,076,138.89
0.8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汇丰晋信货币A
1,952.03
0.0168%


汇丰晋信货币B
0.00
0.0000%


合计
1,952.03
0.000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汇丰晋信货币A
0


汇丰晋信货币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汇丰晋信货币A
0


汇丰晋信货币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汇丰晋信货币A
汇丰晋信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1月2日)基金份额总额
665,979,996.74
489,034,226.0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7,118,508.21
811,080,289.2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3,703,304.44
5,177,093,182.1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59,206,572.31
4,697,585,547.6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15,240.34
1,290,587,923.74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基金份额级别调整和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基金份额级别调整和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4年1月11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林彤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014年3月12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聘任张毅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014年12月19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Joanna Mary Munro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由Pedro Augusto Botelho Bastos先生继任本公司董事。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产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年度预提审计费50000元,根据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实际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50000元。自本基金募集以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合计
2
-
-
-
-
-

1、报告期内无新增加的交易单元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a.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过去三年未有任何违规经营记录;
c.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d.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研究流程严谨清晰,能满足基金操作的高度保密要求;
e.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资讯服务。
2)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证券公司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a.研究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b.提供研究服务的主动性;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
d.其他可评价的考核标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30,954,300,000.00
100.00%
-
-

合计
-
-
30,954,300,000.00
100.00%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