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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12801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42326
基金代码 128013
公告日期 2015-03-30
编号 1
标题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0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1210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7,369,908.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21013
12801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564,038.14份
185,805,870.27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在长期中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为投资者提供低波动、稳健回报的理财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本基金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进行基本价值评估,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品种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在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率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买入内部收益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2014年
2013年
2012年12月11日-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19,625.13
8,736,298.95
2,611,408.36

本期利润
3,721,104.71
3,939,212.33
5,027,397.9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24
0.0137
0.003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45%
-2.67%
0.3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17
-0.0425
0.001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223,534.82
50,816,337.07
1,628,821,141.5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7
0.957
1.003


3.1.3 期间数据和指标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2014年
2013年
2012年12月11日-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6,129,355.17
5,050,849.20
1,644,226.17

本期利润
30,491,032.62
909,705.78
3,068,558.3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16
0.0057
0.003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64%
-2.46%
0.30%

3.1.4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58
-0.0408
0.001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97,182,696.35
29,678,494.31
960,288,463.3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1
0.959
1.00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3%
0.28%
1.66%
0.17%
0.07%
0.11%

过去六个月
3.83%
0.20%
2.37%
0.13%
1.46%
0.07%

过去一年
10.45%
0.16%
6.54%
0.11%
3.91%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7.83%
0.14%
2.51%
0.10%
5.32%
0.04%


阶段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3%
0.28%
1.66%
0.17%
0.07%
0.11%

过去六个月
4.02%
0.20%
2.37%
0.13%
1.65%
0.07%

过去一年
10.64%
0.16%
6.54%
0.11%
4.10%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8.23%
0.14%
2.51%
0.10%
5.72%
0.04%

注: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3年
0.200
4,006,024.95
107,647.62
4,113,672.57


合计
0.200
4,006,024.95
107,647.62
4,113,672.57


年度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3年
0.200
1,011,495.63
1,791,576.00
2,803,071.63


合计
0.200
1,011,495.63
1,791,576.00
2,803,071.6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4年12月底,公司有员工165人,其中93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31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注:公司股东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发布公告,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国投信托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等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4〕962号)增资扩股并引入新的股东,公司的名称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仍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怡文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2年12月11日
-
14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Froley Revy Investment Company分析师、中国建设银行(香港)资产组合经理。2008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基金、国投瑞银纯债基金、国投瑞银新机遇基金和国投瑞银岁增利基金基金经理。

刘兴旺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05月11日
-
10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申银万国证券、华宝兴业基金、泰信基金。2012年11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基金、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基金、国投瑞银岁添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和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曾任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检验在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的债券市场在经济基本面疲弱,通胀较低,货币政策从中性转向偏宽松、资金面温和等合力作用下,全年处于牛市格局。年初,资金成本从去年底高位回落,配置性需求较大,供给相对不足,债券利率快速下行,信用利差加大,期限利差加大,曲线呈现陡峭化走势。二季度以后,政府陆续出台定向经济刺激政策,两次定向降准,出文规范银行非标业务,对债市形成利好。信用利差迅速缩小。三季度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通胀保持低位,央行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SLF等货币工具进行微调刺激。虽然期间受到打新干扰,但资金面基本保持稳定。债券收益率在经过7月份的小幅度调整以后,曲线再次呈现平坦下行。四季度央行开启降息通道,政策意图明显。债券收益率大幅下行。但12月份受中债质押新规影响,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上行,利率债宽幅震荡。转债市场受权益市场走势影响,下半年表现较好。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级份额净值为1.057元,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级份额净值为1.061元,本报告期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级份额净值增长率10.45%,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级份额净值增长率10.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54%。基金表现高于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积极调整债券的持仓结构,上半年拉长组合久期下半年适当缩短久期,以信用债为主,并保持一定的杠杆比例,提高了组合收益。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5年我们对债市的观点较为中性,整体来看上半年的机会大于下半年,全年票息贡献较大。基本面看,经济步入新常态,增速放缓。通胀保持温和水平。货币政策在不同的政策目标之前寻求平衡。资金面中性偏宽松。全年经济增速和通胀前高后低。随着央行继续放松货币,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债券市场会逐渐步进入调整期。收益率曲线预期会呈现牛陡到熊平再到熊陡的变化。信用风险会有实质性暴露,信用利差低位回升。转债估值维持高位,受市场情绪面和供求面影响较大。
我们将保持严谨审慎的风格,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优化组合结构,以期为投资者带来稳定的收益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本期已实现收益为319,625.13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0,701.71元;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本期已实现收益为26,129,355.1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798,683.25元。
本基金于2015年3月19日实施收益分配12,236,789.59元,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类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28元,国投瑞银纯债债券C类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33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52,385.44
1,108,445.12

结算备付金
6,918,830.16
1,161,426.11

存出保证金
9,188.79
24,585.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5,468,197.31
99,453,818.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25,468,197.31
99,453,818.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18,990.00
4,552,686.27

应收利息
9,410,240.70
3,405,326.9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4,318.01
2,8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11,250.00
-

资产总计
348,613,400.41
109,709,088.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3,614,721.85
28,011,845.57

应付证券清算款
5,001,033.65
-

应付赎回款
75,818.06
885,156.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6,680.40
66,710.62

应付托管费
47,622.96
19,060.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6,239.31
19,585.85

应付交易费用
10,736.08
3,759.6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4,299.73
8,138.0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50,017.20
200,000.22

负债合计
139,207,169.24
29,214,257.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97,369,908.41
84,013,517.85

未分配利润
12,036,322.76
-3,518,686.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9,406,231.17
80,494,831.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8,613,400.41
109,709,088.38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57元,基金份额总额11,564,038.14份;B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61元,基金份额总额185,805,870.27份。基金份额总额197,369,908.4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3,843,342.77
13,493,178.40

1.利息收入
27,651,902.92
23,601,462.8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7,146.16
2,559,527.78

 债券利息收入
27,443,636.49
20,412,461.1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1,120.27
629,473.9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407,060.58
-1,184,669.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8,407,060.58
-1,184,669.5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763,157.03
-8,938,230.0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1,222.24
14,615.10

减:二、费用
9,631,205.44
8,644,260.29

1.管理人报酬
2,584,536.13
3,280,704.99

2.托管费
738,438.93
937,344.23

3.销售服务费
436,698.84
1,071,849.49

4.交易费用
18,065.56
17,505.96

5.利息支出
5,421,484.80
2,869,196.9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421,484.80
2,869,196.92

6.其他费用
431,981.18
467,658.7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212,137.33
4,848,918.1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212,137.33
4,848,918.1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4,013,517.85
-3,518,686.47
80,494,831.3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34,212,137.33
34,212,137.3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3,356,390.56
-18,657,128.10
94,699,262.4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28,370,770.03
5,049,351.02
833,420,121.05

 2.基金赎回款
-715,014,379.47
-23,706,479.12
-738,720,858.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7,369,908.41
12,036,322.76
209,406,231.17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81,013,648.59
8,095,956.24
2,589,109,604.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848,918.11
4,848,918.1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497,000,130.74
-9,546,816.62
-2,506,546,947.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9,183,692.75
2,104,724.39
151,288,417.14

 2.基金赎回款
-2,646,183,823.49
-11,651,541.01
-2,657,835,364.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916,744.20
-6,916,744.2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4,013,517.85
-3,518,686.47
80,494,831.3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纯亮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刘纯亮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伟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1369号文《关于核准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581,013,648.59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信用债(即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债存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不含可分离债存债)投资、不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也不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权证投资。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7项会计准则;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7项会计准则;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本基金本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可比期间相一致。

7.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于本报告期,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584,536.13
3,280,704.9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33,543.08
1,446,913.24

注:1)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于2014年12月31日的应付基金管理费为人民币166,680.40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66,710.62元)。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38,438.93
937,344.23

注:1)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2) 于2014年12月31日的应付基金托管费为人民币47,622.96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9,060.16元)。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合计

中国银行
76,377.28
10,177.57
86,554.85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84.80
324,172.81
339,457.61

合计
91,662.08
334,350.38
426,012.4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合计

中国银行
823,231.41
116,442.73
939,674.1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97.11
40,818.45
46,315.56

合计
828,728.52
157,261.18
985,989.70

注:1)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按前一日A类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B类基金份额按前一日B类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R=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20,510,925.75


105,940,000.00
68,681.0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9,800,000.00
6,148.95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2,385.44
89,267.57
1,108,445.12
151,809.2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年末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29,699,755.4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41460071
14江东控股CP001
2015-01-07
100.05
100,000
10,005,000.00

10145929
14常熟经营MTN001
2015-01-07
104.86
200,000
20,972,000.00

合计



300,000
30,977,0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103,914,966.40元,2015年1月6日、1月7日、1月8日、1月9日、1月13日及1月28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2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54,047,357.21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71,420,840.1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2014年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2014年度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25,468,197.31
93.36


其中:债券
325,468,197.31
93.3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571,215.60
2.17

7
其他各项资产
15,573,987.50
4.47

8
合计
348,613,400.41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791,158.00
1.8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99,000.00
4.7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99,000.00
4.77

4
企业债券
194,562,039.31
92.9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336,000.00
28.81

6
中期票据
56,780,000.00
27.11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25,468,197.31
155.4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911
10鞍城投
392,400
39,514,680.00
18.87

2
041469031
14鲁西CP001
300,000
30,159,000.00
14.40

3
122579
09远洋债
240,000
24,048,000.00
11.48

4
101459029
14常熟经营MTN001
200,000
20,972,000.00
10.01

5
101462008
14绵阳投控MTN002
200,000
20,972,000.00
10.0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188.7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18,99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410,240.70

5
应收申购款
124,318.01

6
其他应收款
11,25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573,987.5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322
35,913.16
1,215.00
0.01%
11,562,823.14
99.99%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3
61,935,290.09
185,805,870.27
100.00%
-
-

合计
325
607,292.03
185,807,085.27
94.14%
11,562,823.14
5.8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48,309.76
0.42%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
-


合计
48,309.76
0.0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0~10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0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A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1日)基金份额总额
1,623,793,743.60
957,219,904.9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3,073,245.77
30,940,272.0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1,460,618.15
786,910,151.8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2,969,825.78
632,044,553.6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64,038.14
185,805,870.27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2014年4月18日起盛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自2014年5月8日起聘任张南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自2014年12月27日起钱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4、自2014年12月27日起叶柏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基金托管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2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5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交易所股票交易。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中金公司
485,233,523.66
47.65%
2,290,100,000.00
27.93%

招商证券
347,135,502.81
34.09%
4,670,400,000.00
56.95%

国信证券
106,932,714.48
10.50%
487,543,000.00
5.95%

广州证券
75,173,773.28
7.38%
544,323,000.00
6.64%

中投证券
3,838,229.69
0.38%
208,000,000.00
2.54%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交易所股票、权证交易。
3、本报告期新增租用广发证券、广州证券、招商证券、中投证券各1个交易单元。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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