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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融华债券(121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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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365 | ||||||||
基金代码 | 121001 | ||||||||
公告日期 | 2004-04-01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 ||||||||
信息全文 | 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4月16日,已于2004年2月19日进行了首次分红,分红金额为每10份基金单位0.80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进行基金成立后的第二次分红。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复核,截止2004年3月31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为1.0710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25,711,920.01元。本公司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0.20元。现将分红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4年4月5日 2、除息日:2004年4月6日 3、红利发放日:2004年4月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照2004年4月6日除权后的单位基金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4年4月8日 二、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三、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4年4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4年4月6日除权后的单位基金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4年4月7日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4年4月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单位的红利发放按照《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五、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将不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4年4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及网站查询分红方式。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如果基金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单位。为降低投资人的转帐成本,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决定当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10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2004年4月6日除权后的单位基金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六、咨询办法 1、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 t t p:// w w w. z r f u n d. c o m。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60000。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的各代销网点。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四年四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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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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