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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多策略增长A(24000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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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347 | ||||||||
基金代码 | 240005 | ||||||||
公告日期 | 2004-03-27 | ||||||||
编号 | 2 | ||||||||
标题 |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提示 1、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1号文批准。 2、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2004年3月31日起,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建设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网点销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购买者除外)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实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5、本基金首次发行不设规模上限。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发行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不分机构和个人),1000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9、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3月27日《证券时报》、2004年3 月29日《中国证券报》、200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n和www.ccb-on-line.com)、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hzq.com)、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网站(www.gtja.com)、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sc108.com)、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z318.com.cn)、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tsec.com)、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xyzq.com.cn)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ecitic.com/citicfunds)、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hantang.com)、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yzq.com.cn)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交纳认购费。 13、中国建设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和开户、认购网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4、在发行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47)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发起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名称: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单位面值: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7、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8、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 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点。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邮政编码:200121 公司电话:021-50499588 客服中心电话:021-38784747 直销中心电话:021-50499588-301、302分机 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 发行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行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 代销机构与代销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13000多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9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在以下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8个主要城市的160个营业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021)962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8个主要城市的86家营业部(共12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重庆、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天津、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咨询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6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咨询电话:(021)6329135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4个主要城市的109个营业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深圳、广州、珠海、厦门、海口、福州、南宁、南京、无锡、靖江、镇江、扬州、南通、苏州、合肥、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桐乡、金华、衢州、成都、泸州、眉山、西安、兰州、乌鲁木齐、武汉、宜昌、黄石、襄樊、长沙、沈阳、大连、哈尔滨、北京、天津、青岛、重庆、南昌、九江、上饶。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城市的分支机构90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海通证券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或当地营业部客户服务电话。 兴业证券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4个城市的40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青岛、淄博、烟台、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4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贵阳、南京、蚌埠、常州、成都、广州、深圳、湛江、番禺、佛山、茂名、海口。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2693620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7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合肥、蚌埠、芜湖、马鞍山、巢湖、六安、安庆、宿州、宣城、淮南、淮北、滁州、铜陵、黄山。 如本次发行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8、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行时间,但延长期不超过一周。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至上述认购期结束,若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100人,下同),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认购费率: 本基金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认购金额小于100万时,认购费率为1%;认购金额大于100万(含)时,认购费率不高于1%。 (2)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资产。 (3)认购份数的计算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基金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基金单位份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募集资金利息(按同业存款利率计算)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例:某投资者在基金成立前30天(由于资金结算原因,起息日为第T+2个工作日,故实际享受利息最多为28天)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资金结算不跨公共休息日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1%=50元 净认购金额=5,000-50=4,950元 认购份数=4,950/1.00=4,950份 利息折成的份额=5,000×28×(1.62%/360)=6.3份基金单位。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6.3份本基金单位。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同期发售。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 4、超过1000元的认购,不设认购金额级差,认购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发行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中国建设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各指定网点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认购手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9:30至16:3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555040002000669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全国联行号:52352 现代支付结算系统号:105290036005 (2)到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投资者任一储蓄帐户凭证; c、汇款凭证。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在发行期结束前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b、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三)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联合证券资金帐户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 (2)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复印件; b、本人联合证券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已完成开户手续的客户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四)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国泰君安资金帐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已完成开户手续的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资金帐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已完成开户手续的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a、客户办妥基金帐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b、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六)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资金帐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七)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3月30日至2004年4 月31 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招商证券牛卡。 (2)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到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2、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招商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招商证券牛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八)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资金帐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九)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3 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十)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3 月31 日至2004年4 月30 日的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兴业证券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开户申请表; b、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十一)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3 月31 日至2004年4 月30 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事先在营业部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d、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没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系统可自动配发新的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并同时注册成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到营业部柜台或以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十二) 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下午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汉唐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汉唐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汉唐证券资金帐户卡。 4、提出认购\申购开放式基金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汉唐证券认购\申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汉唐证券资金帐户卡。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汉唐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购是否被接受。 5、提出赎回开放式基金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汉唐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汉唐证券资金帐户卡。 个人投资者可于T+5日到汉唐证券各营业部资金帐户内,个人投资者可以随时使用资金。 6、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汉唐证券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汉唐证券资金帐户卡。 (2)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到汉唐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汉唐证券的说明为准。 (十三)在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下午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在营业部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d、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如有则必须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柜台、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建设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认购金额起点1000元人民币。如果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一)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6:3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555040002000669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全国联行号:52352 现代支付结算系统号:105290036005 (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在发行期结束前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中国建设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证券业务授权书; c、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在联合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联合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联合证券资金帐户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联合证券资金帐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机构投资者在联合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联合证券资金帐户卡。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联合证券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 (四)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f、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在华夏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华夏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e、填写开户合同书。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营业部资金帐户卡(交易磁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a、客户办妥基金帐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b、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在长江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长江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f、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长江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七)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 月30 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并在本公司开立资金帐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3、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5、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帐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八)申银万国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9: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e、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f、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在T+2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九)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3月31日至2004年4月30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f、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g、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a、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b、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 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十一) 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3月31 日至2004年4 月30 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d、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f、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g、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如有则必须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到营业部柜台或以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 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二)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下午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同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并在本公司开立资金帐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汉唐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汉唐证券的说明为准。 3、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汉唐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汉唐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放式基金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汉唐证券资金帐户卡。 5、提出认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汉唐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汉唐证券资金帐户卡。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汉唐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帐户开户及认购\申购是否被接受。 6、提出赎回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汉唐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汉唐证券资金帐户卡。 机构投资者可于T+5日到汉唐证券各营业部资金帐户内,机构投资者可以随时使用资金。 (十三)在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3 月31日至2004年4 月30 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d、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f、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g、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如有则必须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同业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行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在本基金发行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本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发行期后30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邮政编码:200121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电话:(021)50499588 传真:(021)50499688 联系人:林志宗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邮政编码:200121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电话:(021)50499588 传真:(021)50499688 联系人:林志宗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成立时间:1954年10月1日 电话:(010)67597114 传真:(010)66212638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成立日期:1954年10月1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银行网址:www.ccb.cn (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服电话:0755-25125666;961102(深圳)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公司网站:www.lhzq.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 公司网址:www.gtja.com (4)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010)65186758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1352 传真:021-33130730 联系人:任蕙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服务热线:027-65799883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服务热线: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钟俊杰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服务热线:021-962505 联系人:王序微 公司网址: www.sw2000.com.cn 或www.sywg.com.cn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citicfunds (11)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成立日期:1988年6月29日 联系人:姚文强 咨询电话:0755-26936388 公司网站:www.ehantang.com (12)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634400 传真:(0551)2626941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五)注册登记机构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021-58773176 传真:021-58773266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颜学海 冯加庆 (七)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 陈玲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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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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