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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如意货币A(0014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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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321855 | ||||||||
基金代码 | 001401 | ||||||||
公告日期 | 2023-06-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征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6月8日起增加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费率标准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E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401)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本基金新增的E类(基金代码:018659)基金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A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销售渠道名称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信息。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基金分类 A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德邦如意货币A 德邦如意货币E 基金代码 001401 018659 管理费率(年费率) 0.2% 0.2% 托管费率(年费率) 0.05% 0.05%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01% (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本基金A类、E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投资者首次申购E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不限。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或赎回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新增E类基金份额事宜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的《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附件:《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5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 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52、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 资产收益率 5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52、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最近7日(含节假日)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的差异,将基金份 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 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60、A类基金份额: 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类别 61、E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类别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设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 基金代码,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人可自行选 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另行公告开通相关 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并经履行适当程序,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 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其金额限 制、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暂停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销售、调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实施前基 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不需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 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 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00元。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为每份基金单位1.00 元。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503B单元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 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 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 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 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洪崎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销售服务费率; 第十四部分 基金 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 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 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 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 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 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0.001%,百 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 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 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 益率是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 收益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4位(含第4位)或7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 小数点后3位(含第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4、基金资产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任一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4位(含第4位)或7日年化收益 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含第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 误。 4、基金资产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或超 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 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 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3“.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 配,当日所得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若当日已 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 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 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3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 配,直到分完为止;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 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 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 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二)收益分配原则 3“.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 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 日收益并全部分配, 当日所得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参与下一日收益 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 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已实现收 益小于零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 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 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 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 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资产净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 效至前一日期间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前一日的七日 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 基金份额总额×10000 按日结转的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7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 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 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基金 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 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前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按日结转的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各类基金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 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 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 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 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25、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一、 基金托管协议 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 元(公司运营与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 3501B室办公) (一)基金管理人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503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洪崎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 02月18日);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1996年02月0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 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 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保 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三、 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查 (七)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与7日年化收益率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与7日年化 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 四、 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的业务 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 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 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 交易及清算交 收安排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 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之前, 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 全一致。 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 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 每日对外 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 化收益率之前, 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 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 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 八、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 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4P位,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出的年资产收益率, 精确到0.001%,百 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无误后,按约定对 外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第40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各类基金份 额的最近7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出的年资产 收益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无 误后,按约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2.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 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2.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 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 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 对外予以公布。 (三)基金资产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第4位(含第4位)或7日年 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含第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 为估值错误;基金资产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 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因基金估值错误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 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先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 担的责任,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如基金托管人在复核基金资产净值已发 现基金管理人计算错误,但由于无法与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结果协调一致而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结果,基金托管 人免责。 (三)基金资产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第4位 (含第4位)或7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含第3位)以 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基金资产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 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因基金估值错误给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先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 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责任人追偿。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基金托管人在复核基金资产净值 已发现基金管理人计算错误, 但由于无法与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结果协调一致而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结果, 基金 托管人免责。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3“.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 配,当日所得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若当日已 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 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 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3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 配,直到分完为止;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 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3“.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 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 日收益并全部分配, 当日所得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参与下一日收益 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 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已实现收 益小于零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 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 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 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 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 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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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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