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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聚利债券C(00120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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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317410 | ||||||||
基金代码 | 001200 | ||||||||
公告日期 | 2023-06-03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5日起,将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整为0.30%,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整为0.08%,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40%调整为0.20%。根据上述事项,本公司相应修订《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3年6月5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整为0.30%,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整为0.08%,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40%调整为0.20%。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原文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设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修订后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设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6096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基金合同摘要对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 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 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 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登记机构 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修改《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章节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 事人 十一、基金费用 原文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651号 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 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00 联系人:王晶晶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 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订后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651号 注册资本:2.6096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00 联系人:吕阿鹏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 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重要提示 此次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6月5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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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调整费用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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