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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行业精选混合A(29001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31552
基金代码 290012
公告日期 2015-02-13
编号 1
标题 关于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关于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安排,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5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关于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鉴于本基金将于2015年2月25日保本周期到期并实施到期转型(转型为非保本的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保本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98号)文核准募集。《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22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2年2月22日)起开始保本周期,到三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对应日2015年2月22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015年2月25日为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
   2、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内(即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3日15:0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以下选择:
   1)赎回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的其他基金;
   3)继续持有转型后的“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就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到期操作的,则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该部分基金份额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3、相关费用安排
   1)对于在本基金募集期认购本基金份额并持有到期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即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3日15:00)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2)对于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若选择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已开通转换的基金,则需支付相应的转换费用(转换规则见附件);若选择持有转型后的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无需支付交易费用。若选择赎回本基金,赎回费按照《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赎回费率结构规定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T<7天    1.50%
   7天≤T<30天    0.75%
   30天≤T<3年    0.50%
   3年以上(含3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在1年以下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在1年(含1年)-2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8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在2年(含2年)-3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60%归入基金资产。
   3)对于选择持有转型后的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1)自2015年3月4日起,“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
   4、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相关业务操作时间点
   1)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即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3日15:00),不开放本基金的申购、转换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自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成立之日(即2015年3月4日)起,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暂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重新开放办理。
   4)自2015年3月4日(含)起6个月内为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投资转型期结束,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公告仅对泰信保本混合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到期期间选择、费用安排及相关业务操作时间点进行提示性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泰信保本混合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基金转型后运作具体业务规则,可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泰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泰信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基金信息类型 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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