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华安睿明两年定开混合C(005696)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308974 | ||||||||
基金代码 | 005696 | ||||||||
公告日期 | 2023-05-29 | ||||||||
编号 | 5 | ||||||||
标题 | 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明两年定开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睿明两年定开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5月26日 送出日期:2023年5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睿明两年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 005695 华安睿明两年定开混合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05696 C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4-2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本基金采取以封闭期和 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 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封 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 之间定期开放。封闭期指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 日)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 运作方式 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起至2年后对应日(如该 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 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止的期间。本 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 交易。本基金每个开放期 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 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1-23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陆奔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4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投资目标 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 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 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投资范围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 -100%;在开放期,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港股通 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在开放期内,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 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 金。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相应调整。 A、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权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B、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 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0%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封闭期首日的中债企业债AA+两年到期收益率+1%)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3-31 0.00% 固定收益投资 0.05% 其他资产 5.81%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4.14% 权益投资 注: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4,771,455.91元,占期末净 值比例为7.77%。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70.00%60.00%50.00%40.00%30.00%20.00%10.00%0.00%-10.00%-20.00%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净值增长率 -9.72% 4.81% 58.77% 37.50% -15.57% 业绩基准收益率 -6.73% 18.40% 12.16% -1.97% -7.59%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 赎回费 7天 ≤ N N ≥ 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0.6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下特有 的申购赎回相关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和股指期货,可能增 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面临在封闭 期内无法申购或赎回的风险。 2、由于本基金在开放期集中开放赎回,故开放期出现巨额赎回的可能性较大,带来更 高的流动性风险,在开放期赎回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而未赎回的投 资者面临因变现冲击成本所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 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4、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 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 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将按规定被 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5、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资产可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6、参与融资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融资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这些风险 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7、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 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8、投资科创板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 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9、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 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之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转板风险、退市风险、由于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