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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01784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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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288447 | ||||||||
基金代码 | 017845 | ||||||||
公告日期 | 2023-05-08 | ||||||||
编号 | 2 | ||||||||
标题 | 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78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兴 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的规 定 申购起始日 2023年5月10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5月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5月1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5月2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年5月1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A 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7844 01784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转 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进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在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单笔申购、追加申购起点金额为0.1元(含申购费),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前端收费 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万 1.50% - 100万≤M<200万 1.20% - 200万≤M<500万 0.50% - M≥500万 1,000元/笔 -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2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3.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系统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赎回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4.2赎回费率 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30日 1.50% 30日≤N<180日 0.50% 180日≤N<365日 0.25% N≥365日 0.00% 兴证全球优选积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0 注:N为自然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0日但小于90日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90日但小于180日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180日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仅限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且为前端收费模式),若转入或转出基金的收费未达到固定费用标准的,最低可按0.1折转换补差费率进行优惠计算。具体详情请见《关于放开我司转换补差费折扣及开展网上直销平台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另,本公司将不对代销机构转换补差费率设折扣限制,原转换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转换补差费折扣以销售机构为准。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购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个月内无法赎回、转换转出的风险。 5.2.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5.2.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转出最低份额为10份。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转换转出最低份额为0.1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5.2.4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本公司旗下FOF基金仅可与旗下FOF基金进行转换,不可与本公司旗下的非FOF基金进行转换。同一基金的各类份额间不可相互转换。 5.2.5本公司直销系统(含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APP、微网站)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且与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仅限在直销中心办理。 5.2.6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且同属于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公告所列代销机构未销售该基金的除外。注册登记在不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不能进行转换。本基金销售机构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腾安基金销售暂不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可转换基金详询各销售机构。 5.2.7转换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在调整生效前2日内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刊登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申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6.2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如投资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网上直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自行申请变更或终止,代销机构渠道投资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本业务下的定期定额申购满足特定优惠条件的,例如定期定额申购在基金费用优惠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交易方式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等,此类投资者享有按相关规定和公告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的权利。 6.4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每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10元,直销中心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业务。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基金的每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0.1元。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0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706、021-20398927 传真:021-20398988、021-20398889 联系人:秦洋洋、沈冰心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公司已经与下述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签订基金销售协议,投资人通过下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以下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代销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渤海银行、广州农商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湘财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山东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华南、东北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中泰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华福证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东方财富证券、粤开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国新证券。 其他销售机构:腾安基金销售、度小满基金销售、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深圳众禄基金销售、上海天天基金销售、上海好买基金销售、蚂蚁基金销售、上海长量基金销售、同花顺基金销售、利得基金销售、泛华普益基金销售、北京汇成基金销售、上海基煜基金销售、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珠海盈米基金销售、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雪球基金销售、华夏财富基金销售、兴证期货、中信期货。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8.1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2 开放式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3 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后,须了解并自行承担以下风险: 本基金基金资产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3个月(3个月指30天乘以3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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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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