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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人民币)(96800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287166
基金代码 968007
公告日期 2023-04-28
编号 1
标题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份额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信息全文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 “ 本基金” )
此乃重要文件, 务请投资者实时关注。 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意
见。
若无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
所界定的相同含义。
投资者请注意, 投资涉及风险( 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 , 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 过往表现并不可
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 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 应详阅《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
金招募说明书》 ( “ 《招募说明书》 ” ) 、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产品资料概
要》 ” ) 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 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对于内地投
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注册后在
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
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 及《产品资料概要》 的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产品资料概要》 作出修订。
一、 《招募说明书》 的修订
1.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内地个人投资者买卖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北上互认基金转让差价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安排的提示公告》 , 对《招募说明书》 之《关
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第二部分“ 香港互认基
金的特别说明” 之“ 2、 相关税收安排” 进行了更新;
2. 就内地代理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修改, 对《招募说明书》 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
国企业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 第二部分“ 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 之“ 8、 内地
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进行了更新;
3. 由于《招募说明书》 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 的修订( 如下所述) , 基金管理人相
应地对《招募说明书》 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
明书》 中第三部分“ 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揭示” 之“ 2、 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 部分下“ (6)货
币对冲风险” 进行了更新;
4. 更新《招募说明书》 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 中受禁证券相关风险披露, 对《招募
说明书》 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 “ 风险因素” 一节分节标题为“ 一般风险” 下的
“ 受禁证券风险” 进行了更新;
5. 加强《招募说明书》 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 中对货币对冲类别描述的披露, 具体
为:
(1) 《招募说明书》 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 “ 风险因素” 一节分节标题为“ 一般
风险” 下的“ 货币对冲风险”
(2) 《招募说明书》 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 的“ 份额的发行”
(3) 《招募说明书》 之《关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 的“ 份额的发行” 一节6. 对《招募说明书》 之《关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 “ 附件二 -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 ‘ 该指数’ ) ” 中“ 其他资料” 下的指数信息进行了更新。
有关上述修订详情, 请参阅本公告随附的“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招募说明
书》 之修订” 中所列内容, 并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为免疑义, (i)上述修订不构成本基金的重大变更; (ii)本基金的总体风险状况不会因上述修订而
产生重大变化或有所增加; 及(iii)上述修订对本基金内地投资者的权利或利益并无任何实质不利
影响。
二、 《产品资料概要》 的更新
1. 更新本基金的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及年度的跟踪偏离度, 并在相应注释中说明此次数据更新所
依据的时间截点;
2. 更新“ 目标及投资策略” 之“ 指数” 下的指数信息;
3. 更新“ 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 之“ 基金管理人的内地代理人” 下的内地代理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4. 更新“ 本基金有哪些主要风险? ” 之“ 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揭示” 下的“ 货币对冲风险” ;
5. 更新本基金的过往业绩表现图。
三、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ccb.com)
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 《产品资料概要》 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 并确保
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 其投资运作、 风险特征、 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地基
金产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 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 95533 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
电 子 邮 箱 ccbkf.zh@ccb.com 垂 询 相 关 事 宜 , 或 访 问 本 基 金 内 地 代 理 人 的 网 站
( http://www.ccb.com) 查询。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于其发布之日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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