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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C(01143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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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198325 | ||||||||
基金代码 | 011439 | ||||||||
公告日期 | 2023-03-30 | ||||||||
编号 | 3 | ||||||||
标题 |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第 1 页 共 10 页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 2023 年 3 月 23 日 报告公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30 日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2 页 共 10 页 目 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基金概况 ......................................................................4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5 四、财务会计报告 ..................................................................6 五、清算情况 ......................................................................7 六、备查文件 .....................................................................10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3 页 共 10 页 一、重要提示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0]2736 号文《关于准予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准予 注册并公开募集, 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 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履行相关程序 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刊登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红塔红土盛昌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 2023 年 1 月 19 日连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 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 2023 年 2 月 21 日的计票结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3 年 2 月 21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刊登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4 页 共 10 页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 基金主代码 0114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5 日 最后运作日(2023-2-22)基 金份额总额 15,542,749.3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配置股票和债券等资产,挖掘价格合理,具有 良好盈利前景、可持续增长潜力的个券,分享中国经济增长 和证券市场发展带来的成果,力争为投资者获取持续稳定的 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细分为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存托凭 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65%+中债总指数(财富)收益率× 35%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 A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438 011439 最后运作日(2023-2-22)下 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5,066,958.62 份 475,790.71 份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5 页 共 10 页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2736 号文《关于准予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 准予注册,由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和《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01,982,274.14 元,业经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014670_H0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正 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1,984,170.55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896.4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 95%;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65%+中债总指数(财富)收益率× 35%。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6 页 共 10 页 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红 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 2023 年 2 月 22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从 2023 年 2 月 23 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2 月 2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3 年 2 月 22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676,491.19 结算备付金 42,595.21 存出保证金 14,818.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47,315.57 其中:股票投资 6,933,043.54 债券投资 914,272.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00,000.00 应收清算款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7,581,220.89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7 页 共 10 页 应付清算款 4,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552.12 应付托管费 1,872.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357.98 应交税费 1.08 其他负债 139,678.55 负债合计 4,148,461.7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5,542,749.33 未分配利润 -2,109,990.22 净资产合计 13,432,759.1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7,581,220.89 注: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管理产品相 关会计处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 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 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止清算期间,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5,676,491.19 元, 其中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2,677.84 元, 应计利息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划入托管账户。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42,595.21 元, 其中上海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42,464.55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29.86 元,应计利息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划入托管账户; 深 圳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0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0.80 元, 应计利息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划入托 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4,818.92 元, 其中上海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8 页 共 10 页 12,362.94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49.29 元, 部分上海存出保证金 2,756.65 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划入托管账户, 应计利息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划入托管账户;深圳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394.22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2.47 元, 部分深圳存出保证金 61.77 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2 日 划入托管账户, 应计利息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7,847,315.57 元, 其中股票投资为人民币 6,933,043.54 元, 债券投资为人民币 914,272.03 元,均已在清算期间变现完毕。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 已在清算期间变现完 毕。 2、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6,552.12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872.05 元, 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357.9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支 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人民币 1.0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39,678.55 元。其中,应付持有人大会公证费为 人民币 10,000.00 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支付;应付持有人大会律师费用为人民币 30,000.00 元, 应付清算律师费用为人民币 20,000.00 元, 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支付;应付银行间账户维 护费为人民币 6,000.00 元, 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8,678.55 元, 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支付;应付清算审计费为人民币 25,000.00 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支 付;应付 2022 年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 40,000.00 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4,111.72 2.投资收益 -527,562.14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9 页 共 10 页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36,143.28 4.其他收入(注 2) 1.04 清算收入小计 12,693.90 二、清算费用 1.账户费用(注 3) 200.00 清算费用小计 200.00 三、清算净收益 12,493.90 注 1: 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 息、结算备付金利息、 存出保证金利息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人 民币 3,657.51 元,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银行结息日收回人民币 3,272.76 元;存出保证金利息 收入为人民币 16.47 元, 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银行结息日收回人民币 14.88 元;结算备付金利 息收入为人民币 186.78 元, 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银行结息日收回人民币 156.39 元;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50.96 元,已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全部收回。 注 2:其他收入系基金赎回费收入。 注 3: 账户费用系清算期间本基金支付的上清所账户查询费。 4、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2 月 22 日基金净资产 13,432,759.11 加: 清算期间净收益 12,493.90 减: 基金赎回及转出金额(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16,884.96 二、 清算结束日 2023 年 3 月 23 日基金净资产 13,428,368.0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3,428,368.05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 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 例进行分配。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 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将与清算结束日净资产合计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分配。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加快清盘速度,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10 页 共 10 页 (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供清盘分配使用。 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 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 备查文件 1、 备查文件目录 (1)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 见》 。 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红塔红土盛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 年 3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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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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