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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行业景气混合A/B(16160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177
基金代码 161606
公告日期 2004-03-22
编号 2
标题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融通行业景气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32号文批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北京投资服务中心、上海投资服务中心和深圳直销中心;代销机构包括交通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本公司销售本基金。
  5、本基金自2004年3月24日起至2004年4月26日止(周六、周日不办理业务)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卡采用无纸化基金账户卡。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对于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只需在该销售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7、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000元;直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9、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0、销售网点(指各证券营业网点、网下各代销网点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成立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的《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sc108.com)、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s.com)、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com)、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tsec.com)、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xyzq.com.cn)、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z318.com.cn)、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dwzq.com.cn)、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hzq.com)、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eagle.com)、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hantang.com)、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wlzq.com.cn)、金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www.bigsun.com.cn)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3、 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在发行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60288)、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华夏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820-0108、010-65186758)、国泰君安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申银万国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91-7541476)、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长江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318、027-65799883)、东吴证券咨询电话(0512-96288)、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电话(深圳:961102、深圳以外其他地区:0755-25125666)、大鹏证券咨询电话(0755-83520352、400888899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755-2693620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0-87693617)、金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571-96598)咨询购买事宜。
  16、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设立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161606,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161656。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
  (五)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六) 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交通银行
  在以下110个城市的交通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常州、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无锡、江阴、宜兴、扬州、仪征、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宁波、慈溪、奉化、余姚、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南京、镇江、丹阳、 徐州、合肥、 芜湖、南昌、 沈阳、鞍山、长春、哈尔滨、大庆、大连、辽阳、烟台、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攀枝花、遵义、贵阳、昆明、玉溪、武汉、郑州、长沙、岳阳、宜昌、广州、顺德、南海、福州、福清、南宁、厦门、西安、兰州、洛阳、北京、石家庄、鹿泉、唐山、包头、青岛、太原、晋城、威海、济南、潍坊、淄博、泰安、 济宁、海口、琼山、三亚、天津、深圳、 乌鲁木齐、南通、温州、嘉兴、海宁、延边、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2、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城市的45 个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宁波、南京、青岛、重庆、大连、武汉、杭州、沈阳、烟台、西安、徐州、如皋、苏州、福州、淄博、成都、合肥、昆明、广州、常州、南通。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8 个省、市、自治区98 个主要城市的160 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 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8个城市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8、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7个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代销业务:深圳、北京、杭州、上海、广州、佛山、成都、绵阳、西安、武汉、义乌、大连、天津、烟台、哈尔滨、南京、福州。
  9、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9个城市2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10、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张家港、昆山、常熟、吴江、杭州、福州、东莞、太仓。
  1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12、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0个城市的分支机构30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北京、青岛、广州、南京、福州、长沙、重庆、成都、郑州、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厦门、齐齐哈尔。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4、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4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贵阳、南京、蚌埠、常州、成都、广州、深圳、湛江、番禺、佛山、茂名、海口。
  1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0个城市19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广州、衡阳市、上海、永州市,黄石市, 鄂州市, 荆门市, 乐山市, 内江市。
  16、金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城市的36 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杭州、萧山、临安、临平、桐庐、余杭、於潜、金华、白龙桥、诸暨、义乌、浦江、佛堂、温岭、泽国、松门、余姚、嘉兴、平湖、海盐、濮院、崇福、海宁、长安、湖州、长兴、练市、上海、深圳。
  (七)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1、融通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580759
  传真:0755-83580637
  2、融通北京投资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投资广场A座2105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1528
  传真:010-66212001
  3、融通上海投资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228弄金轩公寓1号楼1604室
  邮政编码:200032
  电话:021-64278268
  传真:021-64683435
  (八) 发行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发行时间自2004年3月24日起至2004年4月26日止。(周六、周日不受理业务)。
  (九) 募集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自2004年3月24日起,本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至2004年4月26日止。若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本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100人,下同),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十) 基金认购费率
  基金的认购费用可在投资者认购基金单位时收取,也可在投资者赎回基金单位时收取。在认购时收取的认购费用称为前端认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认购费用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前端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3%;后端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6%。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认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资产。
  (十一)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单位面值
  2、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认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本基金成立,认购款项在本基金成立前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无效认购款项不计息,利息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例一:某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认购融通行业景气基金5,000元,若认购利息为3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1.3%=65元
  净认购金额=5000-65=4935元
  认购份数=(4935+3)/1.00=4938份
  即投资者缴纳认购款5,000元,获得4,938份融通行业景气基金的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用,认购融通行业景气基金5,000元,若认购利息为3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数=(5000+3)/1.00=5003份
  即投资者缴纳认购款5,000元,获得5003份融通行业景气基金的基金份额。
  (十二) 本基金的认购限制
  1、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4、发行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要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行业景气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个人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二)交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通融通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所有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办理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首先应按代销券商的要求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3、融通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融通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要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行业景气基金”。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注:其中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机构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二)交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通融通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 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所有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办理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首先应按代销券商的要求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注册登记人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剩余部分属于成立后的基金资产。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发行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本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若本基金不成立时,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发行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六、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82950532
  传真:0755-82950383
  联系人:刘泽兵
  (二)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36
  成立时间:1987年4月1日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82950532
  传真:0755-82950383
  联系人:刘泽兵
  2、代销机构:交通银行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3、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800-820-0108;(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4、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5、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顾文松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021-962588
  6、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热线:021-962503
  联系电话:021-53830794
  传真:021-53831026
  联系人:高莉
  7、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8、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9、代销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胡关金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800-810-8868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0570
  10、代销机构: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980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任蕙
  联系电话:(021)63291352
  传真:(021)33130730
  11、代销机构: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12、代销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13、代销机构: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联系电话:0755-83520352,4008888999(广东福建地区开通)
  传真:0755-83283497
  联系人:张秋冰
  14、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钟俊杰
  15、代销机构: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成立日期:1988年6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玖亿零壹佰贰拾万柒仟肆佰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咨询电话:0755-26936388
  16、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4-35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4-35层
  法定代表人:陆景煃
  客服热线:020-87691530
  联系电话:020-87693617
  传真:020-87692565
  联系人:王世平
  17、金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联系人:何燕华
  传真:0571-8510638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注册登记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82950549
  传真:0755-83580637
  联系人:敖敬东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傅洋
  联系人:娄爱东 王琪
  经办律师:娄爱东 肖钢
  联系电话:(010)85262828
  传真:(010)85262826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人代表:吴港平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 陈玲
  联系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10)63863300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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