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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可转债债券C(00320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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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156190 | ||||||||
基金代码 | 003205 | ||||||||
公告日期 | 2023-02-11 | ||||||||
编号 | 3 | ||||||||
标题 |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02月11日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2 3年 02月 11 日公告) 日公告)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通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本基金 由财通多策略稳 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转而来。由财通多策略稳 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转而来。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于2012 年3月31 日获 中国证监会许可【 中国证监会许可【 2012 】427 号文核准。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于2012 年7月13 日正式生效。 2020 年10 月19 日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召开份额持 有人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 证投资基金转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 证投资基金转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 证投资基金转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益分配及其他部条款,授权基 金管理人办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益分配及其他部条款,授权基 金管理人办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益分配及其他部条款,授权基 金管理人办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 年10 月20 日起,《财通可 日起,《财通可 日起,《财通可 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券投资基金合同》自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转型 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和市场 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市场,净值会因为波动等素产生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市场,净值会因为波动等素产生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市场,净值会因为波动等素产生资人根据所持有 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投风险。资人根据所持有 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投风险。资人根据所持有 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投风险。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本基 金时应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识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本基 金时应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识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本基 金时应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识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本基 金时应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识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本基 金时应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识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性,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理判断市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性,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理判断市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性,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理判断市 场,对认购(或申)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场,对认购(或申)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场,对认购(或申)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场,对认购(或申)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场,对认购(或申)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场,对认购(或申)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场,对认购(或申)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场,对认购(或申)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与投资债券及可转换、产支持证等特定标的相 与投资债券及可转换、产支持证等特定标的相 关的特定风险;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非由于基金份额持人连续大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非由于基金份额持人连续大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非由于基金份额持人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管 理人在实施过程中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管 理人在实施过程中理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本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中属风险 型基金和股票。本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中属风险 型基金和股票。本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中属风险 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品种 。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3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 原则,在投资人 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由于变更基金经理而进行相应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目 录 一、绪 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 64 七、基金的存续 ................................ ................................ ................................ ............................ 6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66 九、 基金的投资 ................................ ................................ ................................ .......................... 78 十、基金的业绩 ................................ ................................ ................................ ............................ 91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94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 ................................ .................... 9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101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103 十五、基金的会计 与审十五、基金的会计 与审................................ ................................ ................................ ........... 106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107 十七、侧袋机制 ................................ ................................ ................................ .......................... 114114 十八、风险揭示 ................................ ................................ ................................ .......................... 11711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 ................................ ... 122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12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53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6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7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74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75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 ”) 、《证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其他有关 法律规的定,以及《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下简称 法律规的定,以及《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下简称 法律规的定,以及《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下简称 法律规的定,以及《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下简称 法律规的定,以及《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下简称 法律规的定,以及《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下简称 “基 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的信息,或对作解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的信息,或对作解 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 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自依合同取得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自依合同取得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自依合同取得金份额,即成为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本 金份额,即成为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本 金份额,即成为基持有人和合同的当事其行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法》、及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份额持的和,应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份额持的和,应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份额持的和,应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份额持的和,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如含义: 1、基金或本:指 、基金或本:指 、基金或本:指 财通可转债券型 财通可转债券型 财通可转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系 ,本基金系 由财通多 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财通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 、基金合同:指《 、基金合同:指《 财通可转债券型 财通可转债券型 财通可转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合 同》及对证券投资基金合 同》及对证券投资基金合 同》及对证券投资基金合 同》及对证券投资基金合 同》及对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 金合同由《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 金合同由《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 金合同由《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 金合同由《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金基合同》修订而成,本招募说明书中与集发售等相关的内容仅适用于 金基合同》修订而成,本招募说明书中与集发售等相关的内容仅适用于 金基合同》修订而成,本招募说明书中与集发售等相关的内容仅适用于 原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5、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财通可转债 财通可转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 由《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成 6、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或本:指《 财通可转债券型 财通可转债券型 财通可转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概要》及其更新 8、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 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政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9、《基金法》: 、《基金法》: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 13 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月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 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月 26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 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月 31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或中国银行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17 、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内证券管理 办法》及 办法》及 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募集的证券基金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 法》及相关律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内 法》及相关律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内 法》及相关律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 、投资人 、投资者:指 投资者:指 个人 投资者 、机构合格境外投资者 、机构合格境外投资者 、机构合格境外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资基金 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资基金 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资基金 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发份额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 、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 、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 、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 、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了服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与管理人签订了服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财通管有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财通管有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财通管有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基金为财通管有 限公司或接受财通基金管理有委托代为办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及其 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构办理 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 日: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日: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日: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日: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日:指《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日,原《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自一日起失效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产清算完毕,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转型:指“财 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证投资”更名为、基金转型:指“财 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证投资”更名为、基金转型:指“财 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证投资”更名为、基金转型:指“财 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证投资”更名为、基金转型:指“财 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证投资”更名为、基金转型:指“财 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证投资”更名为、基金转型:指“财 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证投资”更名为通可转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债券型证投资基金”,修改范围、策略限制等一系列 事项的通称 32 、存续期: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存续期: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存续期: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存续期: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存续期: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存续期: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限 33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34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开放日 35 、T+n T+n日:指自 T日起第 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6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37 、开放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段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 38 、《业务规 、《业务规 、《业务规 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业务规 ,是范基金管理人 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由范基金管理人 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由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买份额的行为 40 、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规定的条件要求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规定的条件要求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规定的条件要求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的行42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告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告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告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某一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某一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 金管理人、某一金 份额转换为基管理人的其他基金份额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定期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 请,约每购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购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购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10% 46 、元 :指人民币47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 :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的过程 52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全国性报刊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 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互联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网站)等媒介 53 、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市场推广、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市场推广、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市场推广、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市场推广、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市场推广、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市场推广、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4 、基金份额分 类:指本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类:指本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类:指本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类:指本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为不同的类别 55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费或,但不从本 申购时收取认费或,但不从本 申购时收取认费或,但不从本 申购时收取认费或,但不从本 申购时收取认费或,但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 56 、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费,而从本别产中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费,而从本别产中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费,而从本别产中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费,而从本别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 金份额 5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8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 申购或赎回时,通过调整份、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 申购或赎回时,通过调整份、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 申购或赎回时,通过调整份、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 申购或赎回时,通过调整份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 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 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 组合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 影响确保投资合法权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 影响确保投资合法权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 影响确保投资合法权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 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 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 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 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件 60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 户称为主专门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 户称为主专门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 户称为主专门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 户称为主专门户 称为侧袋账61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提减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三)其他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三)其他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有限公司,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3 楼 设立日期: 2011 2011年 6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亿元 联系人:何亚玲 联系电话: 021 -2053 7888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40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 3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6,000 30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林惠先生,董事长。历任财通证券有限责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理兼 吴林惠先生,董事长。历任财通证券有限责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理兼 吴林惠先生,董事长。历任财通证券有限责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理兼 机构运营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经纪业务总部副理兼机构运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理兼 机构运营、监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理兼 机构运营、监机构管理部总经、运 营监兼中心。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运 营监兼中心。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运营监兼中心。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 营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资产营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资产营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资产营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资产董事长。 程欣 先生,董事审计师。历任金鱼集团风控部 职员、杭实先生,董事审计师。历任金鱼集团风控部 职员、杭实先生,董事审计师。历任金鱼集团风控部 职员、杭实先生,董事审计师。历任金鱼集团风控部 职员、杭实先生,董事审计师。历任金鱼集团风控部 职员、杭实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职员、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审计风险管理(法律事务),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唐静波女士 ,董事工商管理硕唐静波女士 ,董事工商管理硕唐静波女士 ,董事工商管理硕(EMBA) (EMBA)(EMBA)(EMBA)(EMBA)。历任诺亚(中 国)财富管理。历任诺亚(中 国)财富管理。历任诺亚(中 国)财富管理。历任诺亚(中 国)财富管理心市场总监,上海中和至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青岛易邦生物工 心市场总监,上海中和至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青岛易邦生物工 心市场总监,上海中和至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青岛易邦生物工 心市场总监,上海中和至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青岛易邦生物工 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副总裁、德清科创文化园 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副总裁、德清科创文化园 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副总裁、德清科创文化园 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瀚叶股份董、副总裁,上海雍贯投 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瀚叶股份董、副总裁,上海雍贯投 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瀚叶股份董、副总裁,上海雍贯投 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瀚叶股份董、副总裁,上海雍贯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 徐春庭先生,董事。历任武警绍 徐春庭先生,董事。历任武警绍 徐春庭先生,董事。历任武警绍 兴市支队司令部见习参谋、副连职;武 兴市支队司令部见习参谋、副连职;武 兴市支队司令部见习参谋、副连职;武 警浙江省总队后勤部财务处副连职助理员、会计师;政证券 警浙江省总队后勤部财务处副连职助理员、会计师;政证券 警浙江省总队后勤部财务处副连职助理员、会计师;政证券 警浙江省总队后勤部财务处副连职助理员、会计师;政证券 公司 稽核部职员、经理助富阳营业副总;财通证券纪有限责任公司 稽核部职员、经理助富阳营业副总;财通证券纪有限责任公司 稽核部职员、经理助富阳营业副总;财通证券纪有限责任公司 稽核部职员、经理助富阳营业副总;财通证券纪有限责任富阳市心北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稽核部副经 理计划财务、稽核部副经 理计划财务、稽核部副经 理计划财务理、副总经;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务部清算存管中心 理、副总经;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务部清算存管中心 理、副总经;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务部清算存管中心 理、副总经;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务部清算存管中心 (筹)负责人 (主持工作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主持工作 主持工作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衍生品部 (筹)主要负责人、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存管中心。 主要负责人、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存管中心。 主要负责人、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存管中心。 主要负责人、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存管中心。 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总经理。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师。历任家有资产管理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师。历任家有资产管理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师。历任家有资产管理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师。历任家有资产管理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师。历任家有资产管理 局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究处长;海通证券 局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究处长;海通证券 局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究处长;海通证券 局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究处长;海通证券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 董事长兼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 董事长兼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 董事长兼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 董事长兼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 董事长兼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 董事长兼委董事 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有限公司长,兼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用业(集团)股份长,兼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用业(集团)股份长,兼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用业(集团)股份长,兼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用业(集团)股份长,兼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用业(集团)股份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中梁控集团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中梁控集团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中梁控集团司独立董事、绿地控股集团份有限公。 朱洪超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 四五六届副会长 ,上海市律师协第七监事六届副会长 ,上海市律师协第七监事六届副会长 ,上海市律师协第七监事六届副会长 ,上海市律师协第七监事,上海 市第十三、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任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伙, 市第十三、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任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伙, 市第十三、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任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伙, 上海仲 裁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中心上海仲 裁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 裁员。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希工业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希工业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希工业讯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明房地产独立易居(中 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明房地产独立易居(中 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明房地产独立易居(中 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明房地产独立易居(中 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钜派投资。 朱颖女士,独立董事会 计专业硕正高级师。中国注册协朱颖女士,独立董事会 计专业硕正高级师。中国注册协朱颖女士,独立董事会 计专业硕正高级师。中国注册协朱颖女士,独立董事会 计专业硕正高级师。中国注册协朱颖女士,独立董事会 计专业硕正高级师。中国注册协资深会员、专家库,财政部计领军人才。历任立信师事务 所审业资深会员、专家库,财政部计领军人才。历任立信师事务 所审业资深会员、专家库,财政部计领军人才。历任立信师事务 所审业资深会员、专家库,财政部计领军人才。历任立信师事务 所审业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上海金融学院 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上海金融学院 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上海金融学院 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上海金融学院 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东华大学上海 财经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东华大学上海 财经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东华大学上海 财经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东华大学上海 财经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上海市法研究常务企业清算副 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上海市法研究常务企业清算副 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上海市法研究常务企业清算副 会长,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子龙先生,职工董事经济师、政。历任国核自仪系统程有限公司 傅子龙先生,职工董事经济师、政。历任国核自仪系统程有限公司 傅子龙先生,职工董事经济师、政。历任国核自仪系统程有限公司 傅子龙先生,职工董事经济师、政。历任国核自仪系统程有限公司 傅子龙先生,职工董事经济师、政。历任国核自仪系统程有限公司 傅子龙先生,职工董事经济师、政。历任国核自仪系统程有限公司 党群工作部管理岗、会委员团副书记;国核商业保股份有 党群工作部管理岗、会委员团副书记;国核商业保股份有 党群工作部管理岗、会委员团副书记;国核商业保股份有 党群工作部管理岗、会委员团副书记;国核商业保股份有 限公司人 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建经 理、会委员;现任公司务管高级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建经 理、会委员;现任公司务管高级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建经 理、会委员;现任公司务管高级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建经 理、会委员;现任公司务管高级理,财通基金管有限公司董事。 2、职工监事: 殷平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分个 殷平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分个 殷平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分个 人金融部产品经理,上投摩根基管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人金融部产品经理,上投摩根基管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2016 年 11 月 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职工监事、战略与产品部总经。 3、经营管理层人员: 徐春庭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徐春庭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汪海先生,新加坡管理大学财富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分徐 汪海先生,新加坡管理大学财富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分徐 汪海先生,新加坡管理大学财富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分徐 汇支行计划财务部科员、 经理助,个人金融客户汇支行计划财务部科员、 经理助,个人金融客户汇支行计划财务部科员、 经理助,个人金融客户经理;中国建设银行 经理;中国建设银行 上海分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部产品经、个金融副总。 2015 年 6月 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总经 助现党委员、副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总经 助现党委员、副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总经 助现党委员、副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总经 助现党委员、副理,上海财通资产管有限公司董事。 吴明建先生,浙江财 经学院会计硕士。历任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吴明建先生,浙江财 经学院会计硕士。历任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吴明建先生,浙江财 经学院会计硕士。历任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务部资金管理副经、。 务部资金管理副经、。 2019 年 12 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党委员、财务负责人。 刘为臻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刘为臻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刘为臻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 技术总部系统开发与维护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副监德邦 技术总部系统开发与维护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副监德邦 技术总部系统开发与维护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副监德邦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经理。 2018 年 10 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运营总监。 4、督察长: 方斌先生,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 方斌先生,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 方斌先生,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 方斌先生,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 国证 监会浙江管局主任科员,中融基金理有限公司总经助商国证 监会浙江管局主任科员,中融基金理有限公司总经助商国证 监会浙江管局主任科员,中融基金理有限公司总经助商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副总监、兼首席险官。 2022 年 8月加 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5、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罗晓倩女士, 复旦大学投资硕士。历任友邦保险有限公司风控岗,国华人 复旦大学投资硕士。历任友邦保险有限公司风控岗,国华人 复旦大学投资硕士。历任友邦保险有限公司风控岗,国华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汇添富基金管理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汇添富基金管理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汇添富基金管理债 券研究员兼交易 券研究员兼交易 券研究员兼交易 券研究员兼交易 券研究员兼交易 券研究员兼交易 券研究员兼交易 员,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兼交易东吴证股份投 员,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兼交易东吴证股份投 员,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兼交易东吴证股份投 资主办助理。 2016 年 5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收投资部经 理助,现任固收投资部基金经。 吴伟先生 ,上海财经 大学金融硕士。历任申万宏源研究所员、兴业,上海财经 大学金融硕士。历任申万宏源研究所员、兴业,上海财经 大学金融硕士。历任申万宏源研究所员、兴业,上海财经 大学金融硕士。历任申万宏源研究所员、兴业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 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 2022 年 5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收投资部 经助现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收投资部 经助现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收投资部 经助现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2021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2 年 7月 8日 杨烨超先生,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本科、硕士。 2010 年 7月加入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产品助、 经(负责设计研究等)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 2018 年 7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 任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基金。 2018 年 9月 14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 林洪钧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力与程科本。历任国泰君安 林洪钧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力与程科本。历任国泰君安 林洪钧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力与程科本。历任国泰君安 林洪钧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力与程科本。历任国泰君安 证券公司(上海分)机构客户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债交易员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金融研究员,交银施罗德基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金融研究员,交银施罗德基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 收益部债券研究员、专户 投资部经理 、固定收益助总/基金经理,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兴证券产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兴证券产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三部总监。 2018 年 8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部、基金经理。 2015 年 8月 27 日至 2018 年 9月 26 日: 张亦博先生,澳大利亚莫纳什学风险管理硕士。历任 德邦证券有限责张亦博先生,澳大利亚莫纳什学风险管理硕士。历任 德邦证券有限责张亦博先生,澳大利亚莫纳什学风险管理硕士。历任 德邦证券有限责公司研究所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资 产管理总部债、投公司研究所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资 产管理总部债、投公司研究所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资 产管理总部债、投经理助,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部固定收益投。 2015 年 8月 至 2018 年 9月就职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5 年 8月 31 日: 邵骏先生,厦门大学硕士。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承销经理、投资 邵骏先生,厦门大学硕士。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承销经理、投资 邵骏先生,厦门大学硕士。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承销经理、投资 邵骏先生,厦门大学硕士。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承销经理、投资 经理。 2013 年 8月至 2015 年 8月就职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8月 2日至 2015 年 7月 17 日: 赵艰申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曾任中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赵艰申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曾任中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赵艰申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曾任中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赵艰申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曾任中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经理助、专户投资。 经理助、专户投资。 2013 年 3月至 2015 年 7月就职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2 年 7月 13 日至 2013 年 9月 13 日: 曹丽娟女士,新加坡 高性能计算研究所金融部博后、曹丽娟女士,新加坡 高性能计算研究所金融部博后、曹丽娟女士,新加坡 高性能计算研究所金融部博后、国立大学 机械工程系博士。历任新加坡大华银行 风险管理部门助经,渣打机械工程系博士。历任新加坡大华银行 风险管理部门助经,渣打机械工程系博士。历任新加坡大华银行 风险管理部门助经,渣打信用衍生品模型分析员,香港巴克莱银行产交易设计首尔HanaDaeToo Securities HanaDaeToo Securities HanaDaeToo SecuritiesHanaDaeToo SecuritiesHanaDaeToo SecuritiesHanaDaeToo SecuritiesHanaDaeToo Securities HanaDaeToo SecuritiesHanaDaeToo SecuritiesHanaDaeToo SecuritiesHanaDaeToo Securities 派生商品数量交易主任。 2011 2011年 2月至 2014 年 1月就职 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徐春庭先生,董事总经理; 金梓才先生,总经理助基投资部 总经理 ,基金经理; 马慧祎女士,集中交易部 总经理 ; 朱海东先生,量化投资部 总经理 助理(主持工作),基金经; 助理(主持工作),基金经; 罗晓倩女士, 固收投资 部基金经理。 7、上述人员 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基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6、 编制季度中期 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 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执行—复核”机制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风险管理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6)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工作覆盖到全公司所有业务环节,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平台,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前风险管理主要通过风险管理部门介入公司的业务流程检查、参加业务部门专题会议和进行访谈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风险文化教育活动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事中风险控制则是对相关业务进行全程的跟踪,以及实现业务人员风险控制、业务操作规范化、精细化来进行;事后风险管理则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来开展。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对公司投资风险、业务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系统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的系统评估,对公司层面的风险进行详细的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解决。在投资风险环节,针对不同产品所具有的特定投资风险进行量化研究和分析,超过阀值由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并根据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相关责任人;在业务风险环节,协助营销部门和产品研究部门前瞻性地对新产品的风险和结构进行规划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和了解,切实解决实际业务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操作风险环节,对公司层面的制度、流程、系统和项目等方面,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发现和解决后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评估公司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风险管理工作主要由督察长管辖的风险管理部及法律合规部进行开展,在组织结构及报告制度上均独立于公司日常的投资、运营部门。风险报告由风险管理部及法律合规部进行调查取证和撰写签发,能保证报告独立性与客观公正。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2 年 3月,中国工 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月,中国工 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214 人,平均年龄 人,平均年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历,高 管人均研究生或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工商银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风险理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风险理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风险理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风险理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风险理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风险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营运统专业服务团队,严格履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营运统专业服务团队,严格履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营运统专业服务团队,严格履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营运统专业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者、金融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者、金融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者、金融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银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银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银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银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银 行中最丰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保险社会保障基金、 本养老险企业年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 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产管理计划定向商业银行信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产管理计划定向商业银行信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产管理计划定向商业银行信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产管理计划定向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管理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2 年 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 1304 只。自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环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7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81 项 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服务品质获得外金融领域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服务品质获得外金融领域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中国工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中国工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取得,是与资产部“一 手抓务拓展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取得,是与资产部“一 手抓务拓展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取得,是与资产部“一 手抓务拓展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取得,是与资产部“一 手抓务拓展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取得,是与资产部“一 手抓务拓展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资产托管部非常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资产托管部非常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资产托管部非常 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力度精心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力度精心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力度精心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制机强业务项目全过程管理作 为重要工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制机强业务项目全过程管理作 为重要工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制机强业务项目全过程管理作 为重要工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五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年至今共十五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理、内部控制面的健全性和有效认可 ,也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际大型接轨,达到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际大型接轨,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 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规和行监管则,强化建立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规和行监管则,强化建立经营、规范运作的思想和风格,形成一个化管理科学监 经营、规范运作的思想和风格,形成一个化管理科学监 经营、规范运作的思想和风格,形成一个化管理科学监 经营、规范运作的思想和风格,形成一个化管理科学监 经营、规范运作的思想和风格,形成一个化管理科学监 控制度化的内体系;防范和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安全完整维护持 控制度化的内体系;防范和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安全完整维护持 控制度化的内体系;防范和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安全完整维护持 控制度化的内体系;防范和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稽核监 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察部 门(内控合规、审计局)资产托管设风险制处及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风险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风险 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内设置专负责稽核察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内设置专负责稽核察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内设置专负责稽核察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内设置专负责稽核察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使稽核监察职权。各处室在自责范围内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使稽核监察职权。各处室在自责范围内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使稽核监察职权。各处室在自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8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国家律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国家律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国家律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国家律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各个操作环节,覆盖 和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各个操作环节,覆盖 和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各个操作环节,覆盖 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能准确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规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规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规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规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独立性原则。设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理部;直接操作员和 控制 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 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 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实(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实行分,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业务流程详细操作手册严格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业务流程详细操作手册严格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业务流程详细操作手册严格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业务流程详细操作手册严格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网络。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级理作为工托业务政策 和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情况特别以检查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情况特别以检查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情况特别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自防线”、互 控防线”、“监三道制,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树立以人为 控防线”、“监三道制,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树立以人为 控防线”、“监三道制,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树立以人为 控防线”、“监三道制,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树立以人为 控防线”、“监三道制,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树立以人为 控防线”、“监三道制,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树立以人为 控防线”、“监三道制,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核竞争力。并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核竞争力。并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核竞争力。并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核竞争力。并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核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向的业务与职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通过进行定期、向的业务与职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通过进行定期、向的业务与职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通过进行定期、向的业务与职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9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定计划、编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 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利用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 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利用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 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利用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 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利用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 )内部风险管 )内部风险管 理。资产托管部 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理。资产托管部 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理。资产托管部 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理。资产托管部 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理。资产托管部 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理。资产托管部 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理。资产托管部 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理。资产托管部 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 检查、监控指导部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 检查、监控指导部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 检查、监控指导部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 检查、监控指导部门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控措排查隐患。 (6)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和传真加密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运用和保障等措来数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应急准备与响。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 练。为使演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 练。为使演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 练。为使演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 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 的“随机”。从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资产托管部内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门,配备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的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效。资产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效。资产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效。资产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效。资产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理, 将控制责任落到具体业务门和岗位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理, 将控制责任落到具体业务门和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多部门位员工对自己岗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多部门位员工对自己岗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多部门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门、岗位相互制衡。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的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度建设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度建设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度建设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风险控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风险控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风险控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风险控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风险控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 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银行新兴的中间,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银行新兴的中间,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和控制体为工重点。随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和控制体为工重点。随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和控制体为工重点。随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和控制体为工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快速发展,新问题、情况不断出现资产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快速发展,新问题、情况不断出现资产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快速发展,新问题、情况不断出现资产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快速发展,新问题、情况不断出现资产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 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防范和控制为托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 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防范和控制为托务生存和发展的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理运作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根据《基金法》、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规的定,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象、融比例禁止行为参与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象、融比例禁止行为参与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象、融比例禁止行为参与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象、融比例禁止行为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份额应收到账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份额应收到账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份额应收到账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份额应收到账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份额应收到账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的投资比例自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的投资比例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违反《法》、合同协议或有 关基金 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限期纠正关基金 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限期纠正关基金 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限期纠正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基金托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基金托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基金托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告中国 理人对基金托管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3 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电话: 021 -2053 7888 传真: 021 -2053 7999 联系人:何亚玲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209 888 公司网址: www.ctfund.com www.ctfund.comwww.ctfund.com www.ctfund.com www.ctfund.comwww.ct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层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cn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2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 客服电话:95398;4008888508 公司网址:www.hzbank.com.cn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3 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法定代表人:林斌 客服电话:0573-96528 公司网站:www.bojx.com (8)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陶志华 电话:0571-87789160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5336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66568990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4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032284 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飙 电话:021-33388211 客服电话: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388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5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https://www.csc108.com/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551-68167601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86-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1682519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021-22169111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丁香国际东塔21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2层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7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02163325888-57118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0)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50588876 客服电话:95531 公司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21)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46号爱建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金 联系人:蔡俊 电话:021-64382399 传真:64388012 客服电话:400-188-8848 (2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梁浩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8 电话:0755-83530715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2938833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23层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23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s.com (2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张彦 联系电话:021-50917510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9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2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楼2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s.com (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张晓辰 电话:010-83252184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月蓝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0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http://www.erichfund.com/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874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1 传真:0571-88911818-8001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www.ijijin.cn (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蚂蚁元空间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2 电话:010-66045182 传真:010-6604551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www.jjm.com.cn (3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3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3 联系人:杨涵宇 传真:010-65051166-6493 公司网址:http://www.cicc.com (3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联系人:李超 电话:010-56200948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3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晋荣 联系电话:010-59601399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4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联系人:孙博文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4 客服电话:4001661188-2 传真:010-83363072 网址:xinlande.com.cn;http://8.jrj.com.cn/ (4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唐岚 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13605 客服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42)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43)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5层5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5层505室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5 法定代表人:曲阳 联系人:张晓庆 电话:010-50868871 传真:010-50866173 客服电话:400-803-1188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4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660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sec.com (4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国际B座4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国际B座407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闫丽敏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客服电话:010-67000988 网址:www.zcvc.com.cn (4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6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任旒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https://www.hongdianfund.com/ (47)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寿保险大厦11至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 客服电话:95390 公司网址:http://www.hrsec.com.cn (4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49)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1号楼4楼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7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吴卫卫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5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缪刘颖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s://lupro.lufunds.com/ (5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宗利军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客服电话:400 643 3389 传真:021-63333390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5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8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5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sf.com/ (54)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联系人电话:010-59313555 客服邮箱:zzkf@zz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网址:http://www.zzfund.com (5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9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5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2675 客服电话:0471-2843431 公司网址:http://www.cnht.com.cn/ (57)上海尚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碧波路690号4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孙晓慧 联系人:马源 电话:021-80234888*6816 传真:021-80234898 客服电话:400-699-1888 公司网址:http://www.998fund.com/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0 (5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5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转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6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http://www.gjzq.com.cn/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1 (6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21-69868519 传真:0512-69868370 客服电话:96067 公司网址:http://www.suzhoubank.com (62)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客服电话:4008-909-998 传真:010-59336586 网址:www.jnlc.com (6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7 客服电话:400-684-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www.ifastps.com.cn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2 (64)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劲 联系人:梁云波 联系电话:0592-3122757 客服电话:400-6533-789 传真:0592-3122701 网址:www.xds.com.cn (65)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位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联系人:曾瑶敏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0755-83999926 网址:www.fujifund.cn (6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胡子豪 电话:021-50351281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http://www.htsc.com.cn/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3 (67)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杨家明 客服电话:400-616-7531 网址:https://www.niuniufund.com (68)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小清 联系电话:010-66154828-8048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网址:www.5irich.com (6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张蜓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传真:021-20219923 (70)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楼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4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联系人:郑经枢 客服电话:021-68889283 传真:021-68889082 网址:www.pyfunds.cn (71)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6层D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4办公楼二座414室 法定代表人:许宁 联系人:周雯 传真:010-65174782 客服电话:400-829-1218 公司网址:http://www.htfund.com/ (7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梁健佩/吴军 电话:0755-23838751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7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8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5 联系人:邵文静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fund.sina.com.cn (74)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8层 法定代表人:赖任君 联系人:李鹏飞 客服电话:400-9302-888 传真:0755-26920530 网址:https://www.xueqiu360.com/ (7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联系电话:027-83863742 客服电话:4000279899 传真:027-83862682 网址:www.buyfunds.cn (76)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3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6 联系人:郑若东 电话:8621-63898951 传真:8621-68776977-8951 客服电话:400-820-5999 公司网址:http://www.shhxzq.com (7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国际中心37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010-56437030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7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居晓菲 客服电话:400-820-5369 传真:021-58350979 网址:https://www.jigoutong.com/ (7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丁晗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7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80)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陆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传真:021-33768132-802 网址:https://www.zhongzhengfund.com (8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宋晓言 联系人:马烨莹 电话:021-50712782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82)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联系电话:029-63387256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8 客服电话:95325 公司网址:http://www.kysec.cn/ (8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400-098-8560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8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冯鹏鹏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8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电话:010-85127609 客服电话:95376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9 公司网址:www.mszq.com (8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郭宝亮 电话: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87)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片区二单元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3007A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湾三路前海深港基金小镇33栋412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联系人:叶见云 客服电话:4001286800 公司网址:caiho.cn (88)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传真:010-82057741 客服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址:www.qiandaojr.com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0 (89)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2单元2127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2单元2127 法定代表人:吴跃平 联系人:王艺高 电话:0371-61777558 传真:0371-61777558 客服电话:0371-61777530 公司网址:http://www.hexinsec.com (90)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区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8号楼7层701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张旭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站:www.fengfd.com www.fengfd.comwww.fengfd.com www.fengfd.comwww.fengfd.comwww.fengfd.com www.fengfd.comwww.fengfd.com (9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信大厦D座4层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张林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s://www.hcfunds.com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1 (9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552131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93)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C4栋30层1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C4栋30层 法定代表人:李春蓉 联系人:兰显勋 联系电话:0851-82209888 客服电话:400-8391818 传真:0851-86909950 网址:www.zhfundsales.com (9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联系电话:021-50810687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2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95)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联系人:陈云波 电话:0791-86796029 传真:0791-86790795 客服电话:0791-96266 公司网址:www.jx-bank.com (9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刘晖 联系电话:021-60206991 客服电话:4008081016 传真:021-80133413 网址:www.fundhaiyin.com (97)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田宏莉 联系人:方艳美 电话:010-65807865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3 传真:010-65807864 客服电话:010-65807865 公司官网:http://www.cifcofund.cn/ (9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周晶 联系电话:021-60818219 客服电话:400-101-9301 传真:021-60810695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99)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联系人:曹雪 联系电话:021-20530070 客服电话:400-820-5555 传真:021-20539999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00)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4 联系人:王茜蕊 联系电话:010-59013842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10-59013828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http://www.wanjiawealth.com/ http://www.wanjiawealth.com/ http://www.wanjiawealth.com/ http://www.wanjiawealth.com/ http://www.wanjiawealth.com/http://www.wanjiawealth.com/ http://www.wanjiawealth.com/http://www.wanjiawealth.com/ http://www.wanjiawealth.com/ http://www.wanjiawealth.com/ (101)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赵栋一 电话:0371-85519823 清算传真:0371-85519869 客服电话:95186 公司网址:www.zybank.com.cn (102)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209(TG第123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1层 法定代表人:唐楚才 联系人:田容 客服电话:022-23297867 传真:022-23297867 (103)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西塔1902/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联系人:叶伟文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5 客服电话:400-803-2733 网址:www.ajwm.com.cn(筹建中) (104)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国际商务中心B座19楼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徐海峥 电话:021-64389188 传真:021-64389188-102 客服电话:021-61265457 公司网址:www.youyufund.com (105)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3期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320号 法定代表人:付钢 联系人:苏曦 电话:0514-82099618 传真:021-68811007 客服电话:4000216088 公司网址:http://www.gxjlcn.com (106)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6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01086499427 客服电话:4006206868 公司网址:www.lczq.com (107)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32号 法定代表人:单宏杰 联系人:张士帅 联系电话:025-86853969 客服电话:4007-999-999转3 传真:025-86853999 网址:http://jr.tuniu.com/ (108)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联系人:庞文静 客服电话:400-003-5811 传真:024-82280606 网址:www.jinjiwo.com (10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7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11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11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95329 公司网站:http://www.zszq.com/ (11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联系人:张苏怡 电话:025-52278981 传真:025-52278733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8 客服电话:400-8281288 公司网址:www.ftol.com.cn (113)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电话:(021)5020 6003 传真:(021)5020 6001 客服电话:(021)5020 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114)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2号写字楼第27、28层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2号写字楼第27层 法定代表人:谭显荣 联系人:梅晨 传真:86-27-85860102 客服电话:027-85861133 公司网址:http://www.cjfco.com.cn/main/index.html (11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849 传真:025-56878016 网址:www.huilinbd.com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9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849 (11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传真:010-66222276 客服电话:95519 公司网址:www.e-chinalide.com (117)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联系人:张萌 传真:010-88371180 客服电话:4006997719 公司网址:www.xiquefund.com (118)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12层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12层02室 法定代表人:林柏均 联系人:蔡鸿喆 传真:010-64068776 客服电话:010-64068617 公司网站:www.fundsure.cn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0 (119)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菜园东街2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2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洁 联系人: 张基甲 联系电话:035-7342798 客服电话:400-660-4882 公司网址:www.hhqh.com.cn (12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2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电话:029-87211668 客服电话:95582 公司网址:www.westsecu.com (12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1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虞洁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123)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27号财富汇金融中心1层01、02号商铺、2层01号商铺、3层01号商铺、39-45层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号 法定代表人:蒋丹 联系人:张俊成 电话:020-28308753 客服电话:400-096-1818 公司网址:www.gdnybank.com (12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联系人:姚盛盛 电话:021-32229888-33366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址:www.ajzq.com (125)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电话:0755-88320851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126)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6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纪路 联系人:朱荻 电话:02160763709 客服电话:4000221008 公司网址:http://www.gfund.com/gjcf/ (127)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机构销售本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机构销售本金,并在基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3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3 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电话: 021 -2053 7888 联系人: 刘为臻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 021 -3135 8666 传真: 021 -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经贸城安永大楼(三办公 号东方广场经贸城安永大楼(三办公 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021 )2228 8888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 021 )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 朱宝钦、 骆文慧 业务联系人: 朱宝钦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4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转而来。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经 2012 2012 年 3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证 监许可【 监许可【 2012 】427 号文 注册募集,基金 管理人为财通有限公司注册募集,基金 管理人为财通有限公司注册募集,基金 管理人为财通有限公司注册募集,基金 管理人为财通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书面确认,《财通多策略稳 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7月 13 日生效。 2020 年10 月19 日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召开份额持 有人大 会,有人大 会,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 证投资基金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 证投资基金转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变更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名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称、投资目标范围策略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收 益分配及其他部条款,授权基 金管理人办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益分配及其他部条款,授权基 金管理人办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益分配及其他部条款,授权基 金管理人办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表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 年10 月20 日起,《财通可 日起,《财通可 日起,《财通可 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转债券型证 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券投资基金合同》自一日起失效。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5 七、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式与其他基金合或者终止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式与其他基金合或者终止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式与其他基金合或者终止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式与其他基金合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定 时,从其。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网点由管理人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网点由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 基金管理人网站 列明。基金管理人 列明。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办理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 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办理业务的营场所或按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 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 理申购,具体业务个月开始办 理申购,具体业务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 理赎回,具体业务个月开始办 理赎回,具体业务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 赎回或者转换。投 赎回或者转换。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已于 2012 年 8月 17 日开始办理常申购业务,于 2012 年 8月 17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7 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请赎回份;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 、赎回遵循 、赎回遵循 、赎回遵循 “先进出 先进出 先进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 交付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 交付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 交付款项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请 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时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延缓支付款项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处理。 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换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换遇交易所或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换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流程,则赎回款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托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流程,则赎回款 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该影响因素消除的最近一个工作日。 3、申购和赎回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 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 申购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8 或赎回申请日 (T 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T+ 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可在 T+ 2日后 (包括该日 包括该日 )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确认情况。若购不成 立或无 效,则申购款项 本金 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 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销售 机构对申购、赎回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成功,而仅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请。 与的认以登记结果为准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请。 与的认以登记结果为准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请。 与的认以登记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 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办理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 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最低金额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最低金额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最低金额 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不受首次最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不受首次最 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 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 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最低额限制 ,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 (含申购费)。 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最低额可由管理人酌情调整(含申购费)。 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最低额可由管理人酌情调整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进行交易要 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制。法律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申请不得低于 5份基金 份额;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 份额;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 (网点 )保留的基金份额 保留的基金份额 余额不足 5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余为 5份 。基金份 。基金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份低于 5份 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 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基金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规模予以基金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规模予以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9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 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六)申购和赎回的 价格、费用及其途 1、本基金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 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计算和公告类基 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计算和公告金份额净值和基累计。本各类的算,均保留到小 金份额净值和基累计。本各类的算,均保留到小 金份额净值和基累计。本各类的算,均保留到小 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T+1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履 行适当程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投 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分基金份额赎回。本费用在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费归入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规或中 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费归入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未归入基金财产 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未归入基金财产 的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费。 3、申购费用 (1) 本基金 A类份额 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50 万 0.80% 50 万≤M <100 万 0.50% 1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1000 元/笔 (注: M:申购金额;单位:元)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所对应的费率档分别计。 (2) (2) 本基金 C类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用。 4、赎回费用 (1) 本基金 A类份额 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N) A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N<7日 1.50%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0 7日≤N <30 日 0.10% N≥ 30 日 0.00% 赎回费用由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回费用由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有期少于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有期少于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有期少于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有期少于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有期长于 7日的 基金份额所收取赎回费,不低于总25%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他必要的手续。 (2) 本基金 C类份额赎回费率 如下 : 持有时间( N) C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 7日 0.00%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时收取C类份额 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媒介 上公告。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监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及监 管部门、自律规则的定。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 及合同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 及合同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 及合同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 及合同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 及合同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 及合同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 及合同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 及合同约、对基金 、对基金 份额持 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 或不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期 或不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期间 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并进行公告 。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额包括费用和净,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比例率时,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1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T 日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 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申购 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 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申购 金额- 申购 费用 申购 份数= 净申购金额 /T日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 人5,000 元申购本基金 A类份额,对应费率为 类份额,对应费率为 0.8% ,假设申 购当日 A类份额基金净值为 1.128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1+0.8%)=4,960.32=5,000/(1+0.8%)=4,960.32 =5,000/(1+0.8%)=4,960.32=5,000/(1+0.8%)=4,960.32 =5,000/(1+0.8%)=4,960.32 =5,000/(1+0.8%)=4,960.32 元 申购费用 =5,000=5,000 -4,960.32=39.68 4,960.32=39.68 4,960.32=39.68 元 申购份数 =4,960.32/1.1280=4,397.45=4,960.32/1.1280=4,397.45 份 即:该投资 人5,000 元申购本基金 A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类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0 元,则可得到 4,397.45 份 A类份额。 2、本基金赎回额的计算: 采用 “份额赎 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 算,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 算,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 T日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 份额持有人本例:某基金 份额持有人本A类份额 10,000 份基金额 20 日后决定 赎回,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 1%,假设赎回当日 ,假设赎回当日 A类份额基金净值是 类份额基金净值是 1. 0160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10,000×1.=10,000×1. =10,000×1. 01600160 =1 0,16 0 元 赎回费用 =1 0,16 0×0. 0×0. 1%= 10 .16 元 净赎回金额 =1 0,16 0 -10 .16 =1 0,149 .84 元 即: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10,000 份本基金 A类份额 20 日后赎回 ,假设 赎回当日本基金 A类份额净值是 1. 0160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149 .84 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2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T+1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履行 适当程序,可以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保留 适当程序,可以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保留 适当程序,可以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保留 适当程序,可以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保留 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基金财。 4、申购份额余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金在扣除相应费用后,以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金在扣除相应费用后,以 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以 位,小数点后两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误差计基金财。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份以当日基净值准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以的部分 位,小数点后两以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基金财。 (八)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 T+1日为投资者登记 权益并办理手续,投资者自 T+2 T+2日(含该)后有权赎回部分基金份额。 日(含该)后有权赎回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 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登记办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的申购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投资人的申购请。 3、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产净值。 4、接受某 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3 5、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些申购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持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发生 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7、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异常情况导致金销售系统、基注册登记或会计无法正常运行。 8、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 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请。 9、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6、7、8、9项暂停申购情形 项暂停申购情形 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在指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在指媒介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投资人的申购请被拒绝,款项 投资人的申购请被拒绝,款项 本金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申购业务办。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投资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3、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时,基金 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申请。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4 7、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时 ,基金 ,基金 管理人应 按规定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的比例配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总的比例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在暂停赎回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 基金总份额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 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的申请有困难或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 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 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的当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日并 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能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5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份持有人申请超过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份额持有全部赎 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份额持有全部赎 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全部赎而进行财产变现 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全部赎而进行财产变现 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全部赎而进行财产变现 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全部赎而进行财产变现 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人的全部赎而进行财产变现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以该单个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以该单个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部分,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具体按上述(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具体按上述(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具体按上述(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具体按上述(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具体按上述(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具体按上述(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具体按上述(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或取消,具体按上述( 2)方式处理。延 )方式处理。延 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基金 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并处理,无优先权以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而对该单个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而对该单个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而对该单个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止。而对该单个份额 持有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20% 以内(含 20% )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 1)、( 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 (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 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 巨额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 媒介 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应在规定 期限内指在规定 期限内指在规定 期限内指在规定 期限内指媒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在指定媒介上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 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 个开放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 值。 3、如发生 暂停 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 新开放日在指媒介上刊登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 新开放日在指媒介上刊登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 新开放日在指媒介上刊登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 新开放日在指媒介上刊登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 新开放日在指媒介上刊登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公告 ,也可以 ,也可以 根据 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 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时间,届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公告 。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6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合同的定决开办本与 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相关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并 公告,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并 公告,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本基金已于 201 2年 10月 15 日开通了基金转换业务,的数额限制、 日开通了基金转换业务,的数额限制、 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其它。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7 本基金已于 2012 年 8月 17 日开通了定期额投资业务,具体规则见基金管 日开通了定期额投资业务,具体规则见基金管 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五) 基金 份额 的冻结 、解冻 和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份额仍然参与收配支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份额仍然参与收配支 付。法 付。法 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规允许 ,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办份额的质押业务 或其他基金业务,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则。 (十六)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 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受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 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受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转让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转让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转让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转让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管人拟受转让业 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管人拟受转让业 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业规则办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业规则办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业规则办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业规则办份额转让业务 。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 制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实施侧袋机 制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实施侧袋机 制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制”部分的规定。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8 九、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 投资部分 以可转换债券为主要投资标 的,在保持适当流动性、合理控制风险基础上力争实现金资产长期增值 的,在保持适当流动性、合理控制风险基础上力争实现金资产长期增值 的,在保持适当流动性、合理控制风险基础上力争实现金资产长期增值 的,在保持适当流动性、合理控制风险基础上力争实现金资产长期增值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 换含分离交易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据、短期融资券 据、短期融资券 、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但需符合相 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但需符合相 关规定。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为:本于债券不低产80% , 其中投资 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比例合计不低非现金基其中投资 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比例合计不低非现金基其中投资 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比例合计不低非现金基产的 80% ;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产20% ;本基金 持有的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5% ,其中现金不 ,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述投资品种的比例 。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其长期战略性资产配置以主。同时在不 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其长期战略性资产配置以主。同时在不 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其长期战略性资产配置以主。同时在不 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其长期战略性资产配置以主。同时在不 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公司面估值水平以及 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公司面估值水平以及 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公司面估值水平以及 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公司面估值水平以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9 投资者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债券、股票和现金各自比例作战术性产 投资者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债券、股票和现金各自比例作战术性产 投资者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债券、股票和现金各自比例作战术性产 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2、债券投资策 略 (1)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主要目标是发挥兼具股性和的特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主要目标是发挥兼具股性和的特 性,一方面可转换债券具有的价值底线能够降低基金净下行风险;另 性,一方面可转换债券具有的价值底线能够降低基金净下行风险;另 性,一方面可转换债券具有的价值底线能够降低基金净下行风险;另 性,一方面可转换债券具有的价值底线能够降低基金净下行风险;另 一方面,正股上涨会显著提升可转债的投资价值为组合带来超额收益。 1)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行业选择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自身周期变化以 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对行业发展进预测结合估值水平与资本市场环 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对行业发展进预测结合估值水平与资本市场环 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对行业发展进预测结合估值水平与资本市场环 境,确定本基金重点投资行业所对应的可转换债券。 2)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个券精选策略。针对可转换债的股性,本基金将通过成长指标(预 期主营业务收入增 长率、净利润期主营业务收入增 长率、净利润长率、 PEG )、相对价值指标( )、相对价值指标( )、相对价值指标( )、相对价值指标( P/E 、P/B 、P/CF 、 EV/EBITDA )以及绝对估值指标( )以及绝对估值指标( )以及绝对估值指标( )以及绝对估值指标( DCF )的定量评判,筛选出具有 )的定量评判,筛选出具有 )的定量评判,筛选出具有 )的定量评判,筛选出具有 )的定量评判,筛选出具有 )的定量评判,筛选出具有 GARPGARP (合理价 (合理价 格成长)性质的正股。针对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将结合信用 格成长)性质的正股。针对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将结合信用 格成长)性质的正股。针对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将结合信用 格成长)性质的正股。针对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将结合信用 评估以及正股的价值分析,作为个券选择依据。 3)行权策略。可转换债券具备 )行权策略。可转换债券具备 )行权策略。可转换债券具备 )行权策略。可转换债券具备 按照约定的价格转换为 按照约定的价格转换为 按照约定的价格转换为 标的 股票 的权利 的权利 ,本 基金将综合分析正股的本面和估值水平、可转 换债券溢价率基金将综合分析正股的本面和估值水平、可转 换债券溢价率基金将综合分析正股的本面和估值水平、可转 换债券溢价率换债券和标的股票流动性、可转对稀释抛售压力等因 换债券和标的股票流动性、可转对稀释抛售压力等因 换债券和标的股票流动性、可转对稀释抛售压力等因 换债券和标的股票流动性、可转对稀释抛售压力等因 换债券和标的股票流动性、可转对稀释抛售压力等因 素,确定是否行使将可转换债券为标的股票权利以 素,确定是否行使将可转换债券为标的股票权利以 素,确定是否行使将可转换债券为标的股票权利以 及转股 的时机和后标的股票持有时间。 4)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条 款博弈策略。可转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包括修正股价款、回售条和赎等,这些在特定的环境下对可转换债券价值有较大 款、回售条和赎等,这些在特定的环境下对可转换债券价值有较大 款、回售条和赎等,这些在特定的环境下对可转换债券价值有较大 影响。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各项条款对可转换债券价值历史规律的础上,结合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以及市场变化趋势,挖掘各项条款对应可转换债券或标 结合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以及市场变化趋势,挖掘各项条款对应可转换债券或标 的股票投资机会。 5)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交易策略。根据权益类市场所处阶段确定整体,牛中注重趋 势,持有期可以相对较长熊市中注重安全边际更加谨慎地选择入场时机震 势,持有期可以相对较长熊市中注重安全边际更加谨慎地选择入场时机震 势,持有期可以相对较长熊市中注重安全边际更加谨慎地选择入场时机震 势,持有期可以相对较长熊市中注重安全边际更加谨慎地选择入场时机震 势,持有期可以相对较长熊市中注重安全边际更加谨慎地选择入场时机震 荡市中注重波段操作,适时止盈。根据可转 荡市中注重波段操作,适时止盈。根据可转 荡市中注重波段操作,适时止盈。根据可转 换债券发行规模和日均成交额确定个 券交易策略,流动性好的 大盘可转换债以采用右侧较差券交易策略,流动性好的 大盘可转换债以采用右侧较差券交易策略,流动性好的大盘可转换债以采用右侧较差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0 中小盘可转换债券更适合左侧交易策略。 (2)可交换债券 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与转的区别在于股期间用票并非自身新 发的股票,而是行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可交换债券同样具性和 发的股票,而是行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可交换债券同样具性和 发的股票,而是行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可交换债券同样具性和 债性,其中与可转换券相同即选择持有交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 债性,其中与可转换券相同即选择持有交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 债性,其中与可转换券相同即选择持有交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 值和票面利息;而对于股性的分析则需关注目标公司价。本基金将通过 值和票面利息;而对于股性的分析则需关注目标公司价。本基金将通过 值和票面利息;而对于股性的分析则需关注目标公司价。本基金将通过 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 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纯部综合开展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 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纯部综合开展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 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纯部综合开展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 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纯部综合开展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 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纯部综合开展资决策。 (3)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本基金根据中长的宏观经济走势和周波动趋, )久期调整策略。本基金根据中长的宏观经济走势和周波动趋, )久期调整策略。本基金根据中长的宏观经济走势和周波动趋, )久期调整策略。本基金根据中长的宏观经济走势和周波动趋, 判断债券市场未来的走势,并形成对利率变动方向预期态调整组 判断债券市场未来的走势,并形成对利率变动方向预期态调整组 判断债券市场未来的走势,并形成对利率变动方向预期态调整组 合的久期。当预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提高组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 合的久期。当预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提高组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 合的久期。当预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提高组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 合的久期。当预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提高组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 的 收益;当预期率曲线上移时,适降低组合久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 收益;当预期率曲线上移时,适降低组合久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 收益;当预期率曲线上移时,适降低组合久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 收益;当预期率曲线上移时,适降低组合久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风险。 2)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收益率曲线 配置策略。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风险对平移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如历史期限 平移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如历史期限 平移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如历史期限 结构、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曲线状 结构、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曲线状 结构、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曲线状 变动趋势的预 测,据此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策 测,据此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策 测,据此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策 测,据此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策 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型策。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在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控制风险与 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信用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变 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信用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变 化、流动性情况和市场规模等,相机调整不同的信用债券所占投资比例。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于各信用债券类融工具利差水平的变化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于各信用债券类融工具利差水平的变化 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用债券供求关系等,综合考虑流动性绝对收 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用债券供求关系等,综合考虑流动性绝对收 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用债券供求关系等,综合考虑流动性绝对收 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用债券供求关系等,综合考虑流动性绝对收 益率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性结 益率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性结 合的方法,在各种不同信用 级别合的方法,在各种不同信用 级别债券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4)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 。在综合 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控制组在综合 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控制组在综合 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控制组在综合 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控制组在综合 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控制组在综合 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控制组在综合 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控制组在综合 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回购利率后,控制组整体风险的 基础上,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时买入高整体风险的 基础上,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时买入高整体风险的 基础上,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时买入高债券,通过正回购操作来博取超额收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1 3、资产支持证券投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所在行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所在行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所在行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所在行 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并通过标证券发 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并通过标证券发 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并通过标证券发 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久期与收益影响。同时本基金 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久期与收益影响。同时本基金 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久期与收益影响。同时本基金 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久期与收益影响。同时本基金 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影响,综合运用 久期管理、 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 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 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 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稳 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稳 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稳 定收益。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 值投资为理念,结合定性分析与量的果本基金以价 值投资为理念,结合定性分析与量的果本基金以价 值投资为理念,结合定性分析与量的果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择具备估吸引力增长潜显著的公司票构建 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择具备估吸引力增长潜显著的公司票构建 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择具备估吸引力增长潜显著的公司票构建 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择具备估吸引力增长潜显著的公司票构建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并分散投资降低 本基金将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并分散投资降低 组合的 个股集中度风险,以保证在票市场系统增加时可实现组合的 个股集中度风险,以保证在票市场系统增加时可实现组合的 个股集中度风险,以保证在票市场系统增加时可实现快速变现,并及时转入安全 资产组合,规避市场系统风险。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80%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转)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产债券(含可分离交易转)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产债券(含可分离交易转)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产80% ;股票等 权益类品种的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产20% ; (2)本基金持有的 本基金持有的 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 (3)本基金持有一家 )本基金持有一家 公司 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10 %,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部分不受此条款限制 ;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券的 10 %;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2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6)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8)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9)本基金应 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 (含 BBB)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11)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40%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 年,债券 回购到期 后不得展; (12 )基金总资产 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 (13 )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期的定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的 30% ;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 新增流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 新增流性受限资产的投; (15 )本基金与 )本基金与 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保持一致; (16)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3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除上述第( 除上述第( 2)、( )、( )、( 9)、( )、( )、( 14 )、( )、( )、( 15 ) 项情形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 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生效之日起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 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 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法律 、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 承销 的证券,或 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如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取消或 变更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 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4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80%+ 中债综合指数收 中债综合指数收 中债综合指数收 中债综合指数收 中债综合指数收 中债综合指数收 中债综合指数收 益率 *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组成,以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组成,以 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中综合指数是由央登记结算公司 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中综合指数是由央登记结算公司 编制的 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应用最广 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应用最广 泛指数之一,样本债券涵盖范围广具有的市场代表性。沪深 泛指数之一,样本债券涵盖范围广具有的市场代表性。沪深 泛指数之一,样本债券涵盖范围广具有的市场代表性。沪深 泛指数之一,样本债券涵盖范围广具有的市场代表性。沪深 300 指数是中 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市 场的实情况沪深两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市 场的实情况沪深两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市 场的实情况沪深两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市 场的实情况沪深两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市 场的实情况沪深两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 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定权威性和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 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定权威性和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 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定权威性和场代表性。 若指数编制单位更改名称或 者业绩比较基准中涉及的指数停止发 布,或者 ,或者 未来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未来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未来法律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不再适用金管理人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不再适用金管理人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不再适用金管理人 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原则,与 原则,与 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 ,履行适当程序后 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及时公告 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 ,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低混合 本基金为债券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本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中属风险 型基金和股票。本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中属风险 型基金和股票。本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中属风险 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品种 。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行使股东 或债权人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 基金 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利,保 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利,保 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利,保 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利,保 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利,保 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 利于 基金 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5 (九)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 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当基 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当基 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当基 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当基 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当基 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当基 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管理经与托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管理经与托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管理经与托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 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策略限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策略限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策略限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策略限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策略限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策略限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策略限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程序运作安排投资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 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 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 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 的规定。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误导性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误导性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误导性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误导性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误导性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误导性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4月 20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等内容,保证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等内容,保证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投组合所载数据截至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投组合所载数据截至 2022 年 3月 31 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504,179.00 9.64 其中:股票 7,504,179.00 9.6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8,215,550.49 87.59 其中:债券 68,215,550.49 87.5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 -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6 入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36,430.87 2.74 8 其他资产 25,248.93 0.03 9 合计 77,881,409.29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616,635.00 3.39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887,544.00 6.3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7 S 综合 - - 合计 7,504,179.00 9.73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 股通投资票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750 宁德时代 6,300 3,227,490.00 4.18 2 603477 巨星农牧 56,000 1,436,960.00 1.86 3 300498 温氏股份 53,500 1,179,675.00 1.53 4 000876 新 希 望 68,100 1,156,338.00 1.50 5 603595 东尼电子 17,400 467,016.00 0.61 6 002821 凯莱英 100 36,700.00 0.05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6,061,584.24 7.8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62,153,966.25 80.5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8,215,550.49 88.4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42 上银转债 70,220 7,355,244.88 9.53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8 2 110059 浦发转债 68,850 7,267,089.21 9.42 3 113021 中信转债 59,890 6,542,452.51 8.48 4 019664 21国债16 60,020 6,061,584.24 7.86 5 113044 大秦转债 36,380 3,953,354.80 5.12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属投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政策 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上银转债(113042.SH)的发行主体上海银行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上海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浦发转债(110059.SH)的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银保监会的行政处罚;牧原转债(127045.SZ)的发行主体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9 立董事和高管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上述标的的投资决策程序为: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每个产品的基本投资逻辑; 2、投资研究体系中的研究平台是一个共享平台,为投资决策全流程提供研究支持; 3、基金经理拟订所管理产品的投资计划与方案; 4、金融工程小组对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的投资计划进行风险评价,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5、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6、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对计划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7、中央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反馈; 8、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定期检讨投资组合的运作成效; 9、金融工程小组定期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出具绩效与风险评估报告。 11.2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 票中没有超出合同规定备选票库之外的股。 11.3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1,499.9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3,748.99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5,248.93 11.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可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0 1 113042 上银转债 7,355,244.88 9.53 2 110059 浦发转债 7,267,089.21 9.42 3 113021 中信转债 6,542,452.51 8.48 4 113044 大秦转债 3,953,354.80 5.12 5 113620 傲农转债 3,777,040.00 4.90 6 113025 明泰转债 3,365,753.00 4.36 7 123090 三诺转债 2,699,726.88 3.50 8 127045 牧原转债 2,525,061.36 3.27 9 110075 南航转债 2,486,016.46 3.22 10 110038 济川转债 2,385,729.25 3.09 11 128132 交建转债 2,242,314.06 2.91 12 128135 洽洽转债 2,197,047.09 2.85 13 113584 家悦转债 2,072,652.15 2.69 14 128081 海亮转债 1,865,764.07 2.42 15 128095 恩捷转债 1,818,466.66 2.36 16 113585 寿仙转债 1,777,706.76 2.30 17 110076 华海转债 1,667,961.02 2.16 18 128141 旺能转债 1,110,812.40 1.44 19 118002 天合转债 993,703.71 1.29 20 128134 鸿路转债 921,276.95 1.19 21 128036 金农转债 892,484.13 1.16 22 118000 嘉元转债 749,698.49 0.97 23 127038 国微转债 593,120.53 0.77 24 123114 三角转债 544,989.89 0.71 25 113605 大参转债 348,499.99 0.45 11.5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1 十、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 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金财 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金财 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代表其未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代表其未 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者在做出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者在做出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者在做出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者在做出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一)基金净值表现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20 年10 月20 日-2020 年12 月31 日 5.32% 0.71% 1.30% 0.46% 4.02% 0.25% 2021 年1月1日-20 21年12 月31 日 8.17% 0.91% 14.31% 0.53% -6.14% 0.38% 2022 年1月1日-20 22 年12月31日 -7.71% 0.86% -8.15% 0.83% 0.44% 0.03% 自基金合同转型起至今( 起至今( 2020 年10月20 日-202 2年3月31 日) 5.14% 0.87% 6.36% 0.58% -1.22% 0.29% 财通可转债债券C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20 年10月20 日-2020 年12 月31 日 5.23% 0.71% 1.30% 0.46% 3.93% 0.25% 2021 年1月1日-20 7.74% 0.91% 14.31% 0.53% -6.57% 0.38%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2 21 年12 月31 日 2022 年1月1日-20 22 年12月31日 -7.80% 0.86% -8.15% 0.83% 0.35% 0.03% 自基金合同转型起至今( 2020 年10月20 日-202 2年3月31 日) 4.53% 0.87% 6.36% 0.58% -1.83% 0.29%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自2020年10月20日转型为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期业绩比较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3 注:(1)本基金自2020年10月20日转型为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建仓期是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建仓期末及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4 十一、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 户证券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 户证券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 户证券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开立基金与管 理人、托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开立基金与管 理人、托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开立基金与管 理人、托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 以及其他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 以及其他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 以及其他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 以及其他相独 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本基 金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的,并由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 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分外,财产不得被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金管 理人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金管 理人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金管 理人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5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 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1、对存在 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对存在 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对存在 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对存在 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对存在 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对存在 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对存在 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对存在 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对存在 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例外情况应将该不加调整地用于资产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例外情况应将该不加调整地用于资产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例外情况应将该不加调整地用于资产 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估日无报且最近交易后未发生影响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估日无报且最近交易后未发生影响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日 报价确定公允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日 报价确定公允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日 报价确定公允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值,应对进行调整确定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值,应对进行调整确定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值,应对进行调整确定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特征的应以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特征的应以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特征的应以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作 的限制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作 的限制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作 为特征考虑。此 为特征考虑。此 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溢价或折。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采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采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以使用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6 使潜在 估值调整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影响0.25% 以上的,应对估值 以上的,应对估值 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 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挂牌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 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格的 重大事件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格的 重大事件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格的 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或证券发行机构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2)交易所上市 )交易所上市 )交易所上市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具体机构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具体机构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具体机构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具体机构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具体机构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具体机构 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确定。 (3)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中所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中所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中所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中所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中所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 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 收盘价减去中所含的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 收盘价减去中所含的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 或挂牌 转让 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在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在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在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1)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 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 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 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 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 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的情况下,按成本。 (3)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售的股票,包括但不于非公开、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售的股票,包括但不于非公开、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售的股票,包括但不于非公开、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7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司东售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股 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流通受限股按监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流通受限股按监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流通受限股按监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流通受限股按监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流通受限股按监 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固定收益,按照第 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固定收益,按照第 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固定收益,按照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唯一净价或推荐。对于含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唯一净价或推荐。对于含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登记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登记 期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回售权的 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回售权的 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回售权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银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机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银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机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银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机构 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 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不存明显差异,未上期 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不存明显差异,未上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值。 6、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7、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从其。如 有新增事项, 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承 担。本基金的会计 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担。本基金的会计 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担。本基金的会计 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担。本基金的会计 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金管理人对基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份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份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份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份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8 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 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从其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从其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从其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各类份额,并按规定公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各类份额,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后由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后由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后由理人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 理人和托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 (含第 4位)发生估 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 受损方 ”)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 数 据传输差错、数 据传输差错、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到更正。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9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第三方。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 受损方 受损方 ”) ,则估值错误责任 ,则估值错误责任 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 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 得利的权;如果获事已经将此部分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 得利的权;如果获事已经将此部分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当将其已经获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当将其已经获 得 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不当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向有关当事人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0.25% 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份额净值的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份额净值的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份额净值的 0.5%0.5% 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 规定处理。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0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 或其他 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50% 以上的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 计算,托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 计算,托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资产净值和各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对净值予以公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部分约定对主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部分约定对主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 (十) 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1、基金管理人或托按估值方法的第 5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等,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 措施进行检查, 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免 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免 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免 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或减轻由 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或减轻由 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或减轻由 此造成的影响。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 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 同一类别的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红 。 3、由于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 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 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 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一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4、法律规 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益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 并托复核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 并托复核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 并托复核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 并托复核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 并托复核按规定 在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2 指定 媒介 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再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再 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3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仲裁费和诉讼;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维护;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8% 0.8%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方法如下: H=E×0.8 %÷ E×0.8 %÷ E×0.8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0.2%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的年费率计提。托管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4 算方法如下: H=E×0.2%÷ E×0.2%÷ 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付期顺延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 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以及份额持有人等各项销售服务费 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以及份额持有人等各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适销售服务费率其中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适销售服务费率其中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适销售服务费率其中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适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 份 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率为 0.4% 。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算公式如下: H=E×0.4%÷ E×0.4%÷ E×0.4%÷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托发送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基金管理人向托发送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 机构 。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延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5 目。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账户有关费用可以从中列支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账户有关费用可以从中列支 ,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的规定代扣。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元 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 、期货 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应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 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换会计师事务所需 按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7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 运作办《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 风险管理规定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法律于信息披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法律于信息披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法律于信息披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法律于信息披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法律于信息披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法律于信息披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法律于信息披 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 中国证监定自然、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和 中国证监定自然、非法人 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所真实性 、准确、 完整性 、及时性 简明和易得。 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及互联网 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及互联网 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及互联网 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及互联网 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及互联网 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及互联网 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及互联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包括基金管理人、托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 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 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 法和非法人 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或推荐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 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 不同 文本的内容一致。 不同 文本 之间 发生歧义的,以中 发生歧义的,以中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8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1)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基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份额 持有人大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持有人大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特性等涉投资者重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2)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的摘文 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管 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管 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管 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披露与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重大变更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重大变更 基金合同生效后,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重大变更 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其中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还应当销售机构或 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其中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还应当销售机构或 营业网点;除重大变更事项之外,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 营业网点;除重大变更事项之外,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 营业网点;除重大变更事项之外,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 营业网点;除重大变更事项之外,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终止运作不再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终止运作不再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终止运作不再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新一次。终止运作不再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 (3) 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基 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金财产保管及基运 金财产保管及基运 金财产保管及基运 金财产保管及基运 金财产保管及基运 金财产保管及基运 金财产保管及基运 金财产保管及基运 金财产保管及基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 合同 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托管人应当 ;基金托管人应当 同时 将基金 合同、将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 指定 网站上。 2、基金净值 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至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至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当至 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9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不晚于每个放日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不晚于每个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点披露开放各类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点披露开放各类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或者营业点披露开放各类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累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年度和最后一日的次,指定网站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 年度和最后一日的次,指定网站披露年度和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累计。 3、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额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4、基金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 报告 和基金季度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度报告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度报告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 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度报告将度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登刊。基金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登刊。基金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 度报告提示性公登刊。基金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资格师事所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资格师事所 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提示性公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内,编制完成报 告,将季度报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提示性公刊。 告,将季度报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提示性公刊。 告,将季度报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提示性公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管理人可以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中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管理人可以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中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管理人可以编制当期季度报 告、中告或者年度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年度报告和 中期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总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总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总20%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 影响投资者决 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殊形除外。 5、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按规定 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0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更换基金管理人、托份额登记机构,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服务机构代为办理的核算、估值复等; 6) 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东、实际 控制人; 8) 基金管理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人高级管理员、基金经和托专门部负 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部的主要业务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三十; 10) 涉及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托的诉讼或仲裁; 11)11)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员、经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管 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管 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基金托管 人或其专门部负责因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政处罚、刑事; 12) 基 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基 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金托管人及其控股东、 金托管人及其控股东、 金托管人及其控股东、 金托管人及其控股东、 金托管人及其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 券承销期内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3)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4) 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管理费、托销售服务申购赎回等用计提 标准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百分之零点五; 16)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1 17)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8)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19) 本基金暂停接受 申购、赎回请或重新接受; 20 ) 本 基金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21)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时; 22)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份额持有权益或者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6、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 媒介 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 ,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 ,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 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 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 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 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 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备案并予以公告 。 8、清算报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提示性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提示性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9、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的 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在年 本基金投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在年 度报告及中期报告 中披露 其持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市值占基金净比例和报告期内 其持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市值占基金净比例和报告期内 所有的资产支 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所有的资产支 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证券总额 、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 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 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10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合同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合同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侧袋机制”部分。 11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2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 专门部及 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 等法规 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净值 信息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 、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 报刊 中选择 一家 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的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的 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为强化投资者保护, 提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为强化投资者保护, 提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基金管理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 规定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向投资者及时提供对其决策有重大影响的 规定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向投资者及时提供对其决策有重大影响的 信息。 基金管理人、托除按法律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基金管理人、托除按法律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基金管理人、托除按法律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不误导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升信息披露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 生信息费用,该不得从基金财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 生信息费用,该不得从基金财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 生信息费用,该不得从基金财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 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依法 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托应当按照相关律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众查阅、复制招募说明书布后应当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众查阅、复制招募说明书布后应当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众查阅、复制招募说明书布后应当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众查阅、复制招募说明书布后应当 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构。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3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的其他情形。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4 十七、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 件 当基金 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当基金 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限度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经与托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经与托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经与托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及时发布临公告,并五个工作日内聘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及时发布临公告,并五个工作日内聘 请侧袋机制启用日发表意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请侧袋机制启用日发表意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请侧袋机制启用日发表意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意见。 (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构以份额持有人的原账户为 基础,确认相应侧袋账户金份额持 基础,确认相应侧袋账户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请,按 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请,按 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请,按 照启用侧袋机制后的主账户 份额办理;当日收到赎回申请,仅照启用侧袋机制后的主账户 份额办理;当日收到赎回申请,仅照启用侧袋机制后的主账户 份额办理;当日收到赎回申请,仅的赎回申请并支付款项。 2、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换;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合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办主袋账户份额赎 换;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合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办主袋账户份额赎 换;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合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办主袋账户份额赎 换;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合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办主袋账户份额赎 回,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确定是否暂停申购。 3、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申购和赎 回外,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部分、规定适用于主 回外,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部分、规定适用于主 回外,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部分、规定适用于主 回外,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部分、规定适用于主 回外,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部分、规定适用于主 袋账户份额。巨赎回按照单个开放日内主净申请 袋账户份额。巨赎回按照单个开放日内主净申请 超过前一开放 日主袋账户总份额的 10% 认定。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约定组合比例、 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业绩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产。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 资组合的调整,因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操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5 作。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 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人和托应对主账户资产进行估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人和托应对主账户资产进行估 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信息,暂停侧份额。会 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信息,暂停侧份额。会 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信息,暂停侧份额。会 计核算应符合《企业会准则》的相关要求。 (五)实施侧袋账户期间的基金费用 1、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按主账户资产净值作为 基数计提。 2、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中列支,但应待资产变现 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理。 3、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侧袋账户计提托管费。的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2% 的年费率计提。托 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 ÷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侧袋账户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侧袋账户基金资产净值 侧袋账户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待特定资产变现后由基 金理人与侧袋账户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待特定资产变现后由基 金理人与侧袋账户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待特定资产变现后由基 金理人与侧袋账户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待特定资产变现后由基 金理人与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理向发送划款指令进行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理向发送划款指令进行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理向发送划款指令进行 支付。 (六)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变现款项。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无论账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无论账 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 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 当及时向侧袋账户全部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分对应的款项。若资产 当及时向侧袋账户全部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分对应的款项。若资产 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后均应按照相关律规 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后均应按照相关律规 要求及时发布临公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6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并终止机制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并终止机制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并披露专项意见。 (七)侧袋机制的信息披露 1、临时公告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者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者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者 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公告。 2、基金 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披露”部分规定净值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披露”部分规定净值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披露”部分规定净值披露方式和频率主袋账户份额的基金净值累计。实施侧 披露方式和频率主袋账户份额的基金净值累计。实施侧 袋机制期间本基金暂停披露侧账户份额净值和累计。 3、定期报告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报告中披露内账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报告中披露内账 户相关信息,基金定期报告中的会计 表仅需针对主袋账进行编制。户相关信息,基金定期报告中的会计 表仅需针对主袋账进行编制。户相关信息,基金定期报告中的会计 表仅需针对主袋账进行编制。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应期内侧袋机制运相关的会 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应期内侧袋机制运相关的会 计核算和年度报告披露等发表审意见。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7 十八、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 险 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业绩。因此宏观 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业绩。因此宏观 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业绩。因此宏观 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业绩。因此宏观 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市场变动行业与个股绩的化投资人风险收 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市场变动行业与个股绩的化投资人风险收 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市场变动行业与个股绩的化投资人风险收 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市场变动行业与个股绩的化投资人风险收 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市场变动行业与个股绩的化投资人风险收 益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影响证券的各种因素将到本基金业绩,从而产 益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影响证券的各种因素将到本基金业绩,从而产 生市场风险,这种主要包括: (1)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国家、微观业及上市公司盈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国家、微观业及上市公司盈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国家、微观业及上市公司盈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国家、微观业及上市公司盈利 水平也可能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到证券市场及行业的走势。 (2)政策风险 因国家的各项政策,如财、货币产业地区发 展等因国家的各项政策,如财、货币产业地区发 展等因国家的各项政策,如财、货币产业地区发 展等因国家的各项政策,如财、货币产业地区发 展等因国家的各项政策,如财、货币产业地区发 展等生变化, 导致证券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由于利率发生变化和波动使得证券价格息产,从而影响到基 由于利率发生变化和波动使得证券价格息产,从而影响到基 金业绩。 (4)信用风险 当证券发行人不能够实现时所做出的承诺, 按足额还本付息候就会产生信 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和担保一般认为:国债的就会产生信 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和担保一般认为:国债的就会产生信 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和担保一般认为:国债的就会产生信 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和担保一般认为:国债的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他债券的信根据专业机构评级确定。当 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他债券的信根据专业机构评级确定。当 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他债券的信根据专业机构评级确定。当 证券的信用等级发生变化时,可能会产价格动从而影响到基金资。 证券的信用等级发生变化时,可能会产价格动从而影响到基金资。 证券的信用等级发生变化时,可能会产价格动从而影响到基金资。 (5)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获得的收益又被称作利 息,这一取决于时市场再投资获得的收益又被称作利 息,这一取决于时市场率水平和再投资的策略。未来市 率水平和再投资的策略。未来市 场利率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再投资收益不确定性 并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策略的顺利实施。 (6)购买力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货膨胀 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将主要通过现形式来分配,而可能因为货膨胀 因素而使其购买力下降。 (7)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8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决策、技术变革新产品研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决策、技术变革新产品研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决策、技术变革新产品研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决策、技术变革新产品研 发、竞争加剧等风险。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本面或展前景产生变化,可能导致其股价的下跌,或者分配利润降低使基金预期收益产生波动。虽 可能导致其股价的下跌,或者分配利润降低使基金预期收益产生波动。虽 可能导致其股价的下跌,或者分配利润降低使基金预期收益产生波动。虽 可能导致其股价的下跌,或者分配利润降低使基金预期收益产生波动。虽 然基金可以通过分散化投资来减少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2、管理风险 (1)在基 金管理运作中,)在基 金管理运作中,)在基 金管理运作中,)在基 金管理运作中,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 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 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 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 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 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 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 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基金收 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基金收 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基金收 益水平。对信息的占有以及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 益水平。对信息的占有以及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 益水平。对信息的占有以及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 益水平。对信息的占有以及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 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手段技术等因素变化也会影 响基金收益水平。 3、估值风险 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有可能不充分反映和揭示利率风险,或经济环境发 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有可能不充分反映和揭示利率风险,或经济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时,在一定期内可能高估或低基金 资产净值。管理人和生重大变化时,在一定期内可能高估或低基金 资产净值。管理人和生重大变化时,在一定期内可能高估或低基金 资产净值。管理人和托管人将共同协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 托管人将共同协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 托管人将共同协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使调整后 易市价,使调整后 的基金资产净 值更公允地反映价,确保的基金资产净 值更公允地反映价,确保值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4、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规模将随着投资者对份额的申购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规模将随着投资者对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而不断波动。基金投资者的连续大量可能使产难以按照预先期 和赎回而不断波动。基金投资者的连续大量可能使产难以按照预先期 望的价格变现,而导致基金投资组合流动性不足;或者持有证券由 望的价格变现,而导致基金投资组合流动性不足;或者持有证券由 望的价格变现,而导致基金投资组合流动性不足;或者持有证券由 于外部环境影响或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流动性降低,造成金资产现的 于外部环境影响或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流动性降低,造成金资产现的 损失,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八份额与” 章节。 (2)投资市场、行业及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 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等流动性较好本基金的 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等流动性较好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 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 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9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于分散投资原则在业和个方面未 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流动性风险相对可控。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经内部决策并与托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经内部决策并与托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管理人 经内部决策并与托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 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 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 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流动 性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措施。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一)巨 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相关内容。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巨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巨 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份持有合法 权益为前提按照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份持有合法 权益为前提按照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份持有合法 权益为前提按照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定,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定,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费暂停估值摆动 定价实施侧袋机制等流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费暂停估值摆动 定价实施侧袋机制等流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费暂停估值摆动 定价实施侧袋机制等流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费暂停估值摆动 定价实施侧袋机制等流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费暂停估值摆动 定价实施侧袋机制等流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基金人将对使用各类流动而 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基金人将对使用各类流动而 导致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后方可使用。在实际运各 导致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后方可使用。在实际运各 导致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后方可使用。在实际运各 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请、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 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请、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 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请、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 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规及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保障份额 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规及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保障份额 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规及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保障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账户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 付,目的在于有 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账户份额 将停止披露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账户份额 将停止披露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账户份额 将停止披露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因此启用 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因此启用 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因此启用 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因此启用 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因此启用 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 的人将在启用后同主账户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 的人将在启用后同主账户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 的人将在启用后同主账户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 的人将在启用后同主账户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 的人将在启用后同主账户和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确 和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确 和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确 定 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并且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并且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0 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管理人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管理人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末特资产可 变现净值或区间的,也不作为特 变现净值或区间的,也不作为特 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公允值和基 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公允值和基 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公允值和基 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诺的责。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确定申购政策 , 因此实施侧袋机 因此实施侧袋机 因此实施侧袋机 因此实施侧袋机 因此实施侧袋机 因此实施侧袋机 因此实施侧袋机 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业绩时仅需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业绩时仅需 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为准因此本披露 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为准因此本披露 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为准因此本披露 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5、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的 投资比例不低产本基金属于债券型,的 投资比例不低产80 %,需 关注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 府产业策货币关注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 府产业策货币关注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 府产业策货币关注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 府产业策货币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成长性与 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成长性与 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成长性与 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成长性与 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的风险。 本基金 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比例合计不低非现本基金 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比例合计不低非现本基金 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比例合计不低非现基金资产的 80% ,可转债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忽视这些 ,可转债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忽视这些 ,可转债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忽视这些 ,可转债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忽视这些 条款导致的事件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转债价格明显高于其赎回 条款导致的事件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转债价格明显高于其赎回 条款导致的事件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转债价格明显高于其赎回 价格时,若本基金未能在转债被赎回前股或卖出则可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产支持证券, 这类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 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高低、行使抵消权资产收益 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高低、行使抵消权资产收益 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高低、行使抵消权资产收益 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高低、行使抵消权资产收益 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相关性等。 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相关性等。 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相关性等。 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相关性等。 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相关性等。 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风险小反之高。 6、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或信息支持出现异常情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或信息支持出现异常情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或信息支持出现异常情 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瘫痪核 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瘫痪核 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瘫痪核 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无法按正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瘫痪核 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及传输等风 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及传输等风 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及传输等风 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及传输等风 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及传输等风 险。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1 (2)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 战争、自然灾害 等不可抗力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以及证券 等不可抗力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以及证券 市场、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可能因不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影响 市场、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可能因不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影响 市场、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可能因不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影响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按正常时限完成风险。 (二)声明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转型 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份额净值会因为波 动等素产生动,投资人在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的产品特性并承担中 动,投资人在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的产品特性并承担中 动,投资人在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的产品特性并承担中 动,投资人在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的产品特性并承担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与投资债券及可转换、产支持证等特定标 与投资债券及可转换、产支持证等特定标 的相关特定风险;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非由于基 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非由于基 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非由于基 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管理人在实施过程中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人在进行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人在进行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人在进行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己产 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于, 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本的销 售外,还通过代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本的销 售外,还通过代机构代理销 售,但是基金资产并不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担保 售,但是基金资产并不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担保 售,但是基金资产并不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担保 售,但是基金资产并不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担保 收益,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或本金安全。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 、变更基金合同 、变更基金合同 涉及 法律规定或 法律规定或 基金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 法律规 规定 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生效后方可执行 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 议生效 后 2日内 在指定媒介 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履行相关程序后,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 清算小组,基金 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小组,基金 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员由管理人、托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员由管理人、托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员由管理人、托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员由管理人、托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员由管理人、托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员由管理人、托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具有证券 管人、具有证券 、期货 、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证监指定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证监指定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3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 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 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 金 债务后,按基份额持有人的金 债务后,按基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4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和托的权利与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资金; (2)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并管理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人,如认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 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12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14 )以基 )以基 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5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依法募集 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 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 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 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计算并公告净值 信息 ,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 )编制季度、 中期 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人泄露;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6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 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人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复印;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 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金托 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金托 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 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有关基 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7 但不限于: (1)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保管财产; (2)依基金 合同约定获得)依基金 合同约定获得)依基金 合同约定获得)依基金 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定或监部门批准的 托管费以及法律规定或监部门批准的 托管费以及法律规定或监部门批准的 托管费以及法律规定或监部门批准的 托管费以及法律规定或监部门批准的 托管费以及法律规定或监部门批准的 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资账户、证券等投所需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清算;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 根据《基金法》、 根据《基金法》、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 和证券等投资 等投资 所需账户,按照基 所需账户,按照基 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另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8 (8)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中期 和年度基 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和年度基 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合同规定进行;如果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合同规定进行;如果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管是否采取了适措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管是否采取了适措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管是否采取了适措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管是否采取了适措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管是否采取了适措 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 和 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大; (16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 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 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 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22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9 基 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金投资者自依据基合同 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金投资者自依据基合同 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的当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份额。作为合同的当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份额。作为合同的当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份额。作为合同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集;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集;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了解所投资 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判断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行承担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4)交纳基金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范围内,承担)在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范围内,承担)在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范围内,承担)在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范围内,承担)在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范围内,承担)在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0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基金份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同一类别每 表有权代基金份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同一类别每 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未设立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 构。 若将来法律规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定的,以届时效若将来法律规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定的,以届时效为准。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除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或基金合同约外,当出现需 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 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和提高 销售服务费;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基金 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项; (13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改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1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法律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收取; (2)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整本申购费率、低赎 回费率 、降低 销售服务费率或 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 (3)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影响或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增加、取消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的销售及对分类办法规则进行调整; (6)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 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 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 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 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 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 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 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在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约的范围内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8)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除法律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管 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 不能召 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管理 人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应当 人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应当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2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 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 召集人定在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收取。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3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 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由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 基金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基金同 明符合法律规、基金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相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相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相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相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相 符; (2)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 一(含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基 金份额少于本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持有大会开时间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效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 2、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地址。通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公告载明的其他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4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管人(如果基金托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托管或理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有人所持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 一(含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基金份额持有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原公告 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3个月以后、 6个月以 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的应当代表三分之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的应当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一以上(含三分之)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代表决意见; (4)上述第( )上述第( )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受托代他)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受托代他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 话 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法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额持有大 会讨论的其 他事项。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 (七)条规定 程序确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 并形成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 并形成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 并形成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 并形成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的代表,在未能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的代表,在未能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的代表,在未能 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议代表;如果理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议代表;如果理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议代表;如果理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 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基金份额有 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基金份额有 人和代理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该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为该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决权的 二分之一 以上(含 以上(含 二分之一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均一般方式。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 以上(含 以上(含 三分之二 )通过方可做出。转换 基金运作式、更)通过方可做出。转换 基金运作式、更)通过方可做出。转换 基金运作式、更)通过方可做出。转换 基金运作式、更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本基金 与其他 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6 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 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 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总 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 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人。 基金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2)监票人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监票人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监票人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监票人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监票人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7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表对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不影响和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文、证机构、公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 基金管理人、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 的决议。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 管理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持有人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或代表的基金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或代表的基金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名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 2、现场开会的到者在权益 登 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二分 之一(含持有人所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二分 之一(含之一); 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所小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原公告持有大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原公告持有大 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相关基金份额的持参与或授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相关基金份额的持参与或授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相关基金份额的持参与或授 权他人 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所表决权50% 以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8 (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该次大会的主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权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额具有平等表决权。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 律法规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律法规或监 管则的部分,如将来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理人与托协商一并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理人与托协商一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 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红 。 3、由于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一每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一每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一每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9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4、法律规或监管机 关另有规定的,从其。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益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按规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按规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按规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按规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按规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按规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按规在 指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红利再 。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托管人的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仲裁费和诉讼;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维护;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8% 0.8%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0 方法如下: H=E×0.8 %÷ E×0.8 %÷ E×0.8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 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2% 0.2%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算方法如下: H=E×0.2%÷ E×0.2%÷ 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付期顺延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 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以及份额持有人等各项销售服务费 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以及份额持有人等各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 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 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 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率为 0.4% 。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算公式如下: H=E×0.4%÷ E×0.4%÷ E×0.4%÷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托发送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基金管理人向托发送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 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 延。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1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目。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 袋机制的,与本基金实施侧 袋机制的,与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中列支,但 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 “侧袋机制”部分 的规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的规定代扣。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括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括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括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但需符合相 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但需符合相 关规定。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2 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为:本于债券不低产80% ,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 可分离交易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 可分离交易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 产的 80% ;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产20% ;本基金持有 的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5% ,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述投资品种的比例。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80%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转)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产债券(含可分离交易转)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产债券(含可分离交易转)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产80% ;股票等 ;股票等 权益类品种的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产20% ; (2)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不低于资产净 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资产净10% ,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部不受此条款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券的 10% ;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6)本基金 )本基金 )本基金 )本基金 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20% ;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8)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 (含 BBB)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3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 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11 )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40%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 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12 )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净的 140% 。 (13 )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本基金 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期的定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的 30% ;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 新增流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 新增流性受限资产的投;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保持一致; (16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 市场波动、因证券 市场波动、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之外的因素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除第(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除第(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除第( 2)、( )、( )、( 9)、( )、( )、( 14 )、( )、( )、( 15 ) 项情形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本生效之日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本生效之日 起开始。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 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4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法律、行政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 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或 者承销期内,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或 者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如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禁止性定,本基金理人在履行适 如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变更上述禁止性定,本基金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变更 后的规定执行。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等产及负 债。 (三) 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1、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品种,估值日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5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例外情况应将该不加调整地用于资产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例外情况应将该不加调整地用于资产 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例外情况应将该不加调整地用于资产 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估日无报且最近交易后未发生影响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估日无报且最近交易后未发生影响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日 报价确定公允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日 报价确定公允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日 报价确定公允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值,应对进行调整确定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值,应对进行调整确定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 不能真实反映公允值,应对进行调整确定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特征的应以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特征的应以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特征的应以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作 的限制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作 的限制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生的 溢价或折。 2、对不存 、对不存 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当前情况下适并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采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采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 负债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以使用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行人影响价格的事件, 使潜在 估值调整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影响0.25% 以上的,应对估值 以上的,应对估值 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 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 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2)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约除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具体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确定。 (3)交易所 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交易所 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交易所 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交易所 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交易所 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交易所 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交易所 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交易所 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交易所 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中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6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净价进行估值;日没有交易,且最近后经 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 收盘价减去中所含的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 收盘价减去中所含的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确定公允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在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1)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的情况下,按成本。 (3)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售的股票,包括但不于非公开、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售的股票,包括但不于非公开、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售的股票,包括但不于非公开、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司东售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期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司东售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期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 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 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 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固定收益,按照第 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固定收益,按照第 的相应品种当日估值净价。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固定收益,按照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唯一净价或推荐。对于含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唯一净价或推荐。对于含 投资人回售权的 固定收益品种,登记期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投资人回售权的 固定收益品种,登记期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投资人回售权的 固定收益品种,登记期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投资人回售权的 固定收益品种,登记期截止日(含当)后未行使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银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机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银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机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银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机构 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不存明显差异上期 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不存明显差异上期 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不存明显差异上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值。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7 6、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申购或赎回情形时,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7、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 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净值计算和会核的义务由管理人承 担。本基金的会计 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担。本基金的会计 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担。本基金的会计 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担。本基金的会计 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 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金管理人对基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 五入。 基金管理人 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各类份额,并按规定公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各类份额,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律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人经复核无误由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 小数点后 4位以内 (含第 4位)发生估 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 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误,导致其他当事遭受损失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8 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 受损方 ”)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若估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并且仅对估值错误 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 受损方 受损方 ”) ,则估值错误责任 ,则估值错误责任 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 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利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 得利的权;如果获事已经将此部分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 得利的权;如果获事已经将此部分得 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当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得 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当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 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9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 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0.25% 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份额净值的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份额净值的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份额净值的 0.5%0.5% 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 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 日基金净50%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 计算,托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由管理人负责 计算,托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资产净值和各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对金净值予以公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部分约定对主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部分约定对主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侧份额。(十)特殊情况处 理方法 1、基金管理人或托按估值方法的第 5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0 等,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免 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免 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免 除赔偿责 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 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 任,但基金管理人、托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 此造成的影响。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财产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对于 法律规 规定 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和基 金合同约定可不经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管理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议生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履行 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 清算小组,基金 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小组,基金 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具有证券 人、具有证券 、期货 、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证监指定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证监指定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1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 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 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 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八、争议解决方式 八、争议解决方式 八、争议解决方式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如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如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时有效的 仲 裁规则进行裁,仲地点为北京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 裁,仲地点为北京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 裁,仲地点为北京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2 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为本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 基金合同受中国(为本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 基金合同受中国(为本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 基金合同受中国(为本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 基金合同受中国(为本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 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的方式 基 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人、基 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人、基 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人、基 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 理人、托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 理人、托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 理人、托人、销售机构的办 人、销售机构的办 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设立日期: 2011 2011年 6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基金字【 2011 2011】840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经营 联系电话: 021 -2053 7888 联系人:包丹红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电话:( 电话:( 010 )66105799 传真:( 传真:( 010 )66105798 联系人: 郭明 成立时间: 1985 年 11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国务院《于中人民银行专门使央职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国务院《于中人民银行专门使央职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国务院《于中人民银行专门使央职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国务院《于中人民银行专门使央职 能的决定》 (国发 [1983]146[1983]146 [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经营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4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票据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票据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票据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票据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票据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同业拆借务;国内外结算票据 承兑、贴现转各类汇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发 代理销售业务;发 行、代理 承销兑付政府债券;收业务行、代理 承销兑付政府债券;收业务行、代理 承销兑付政府债券;收业务行、代理 承销兑付政府债券;收业务行、代理 承销兑付政府债券;收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转账);保险代理;政 策性行、外国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府和国际金融 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发行债券买卖政、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债券;证投资基金、企业年托管 务受理服账户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和赎回业资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组织或参加银团外汇存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组织或参加银团外汇存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组织或参加银团外汇存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组织或参加银团外汇存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组织或参加银团外汇存证业务; 贷款承诺企、个人财顾问服组织或参加银团外汇存外汇贷款;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代票据承和贴现借外汇担保;发行、代理买卖 或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自营、 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 行卡电话、网上手机行业务;办理结汇、售经国院银监督管机构批准的其他。 (二)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理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A、基金托管人对理的投资行为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合同约,对下述投 资范围、投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中小板、创业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含分 离交易可转 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债)、可交换券国央行票 据金融企业公司中期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据、 短期融资券超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单货币市场 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但需符合相 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但需符合相 关规定。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为:本于债券不低产80% ,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5 产的 80% ;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产20% ;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5% ,其中现金不 ,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如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述投资品种的比例 。 2、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基金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限制 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产80%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 ,其中投资于可转换 债券(含可分离交易转)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产债券(含可分离交易转)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产债券(含可分离交易转)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资产80% ;股票等 权益类品种的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产20% ; (2)本基金持有的 )本基金持有的 )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 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 (3)本基金持有一家 )本基金持有一家 公司 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发行的 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10 %,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部不受此条款限制 ; (4)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 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 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 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 行的 证券,不超过该10 %;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6)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8)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 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 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 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 权益人的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合计规模10 %;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 (含 BBB)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基金持有资产支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 )基金财 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11)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6 金资产净值的 40%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 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12 )基金总资产 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 (13 )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本基金管理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 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期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的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的 15% ;本基金管理 人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托管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 新增流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管理人得主动 新增流性受限资产的投。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除上述第( 除上述第( 2)、( )、( )、( 9)、( )、( )、( 14 )项情 )项情 形外, 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基金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基金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基金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应当符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的投资监督与检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 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 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基金管理人知晓托投资监督职责的履行受外部数据来源或系统开 发等因素影响,基金管理人应为托系统调整预留所需 的合理必要时间 。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下述投资 禁止行为进监督: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7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 承销 的证券,或 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如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法律规或监管部门 取消或 变更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 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4、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 、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 、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 、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 、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 、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 、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 、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 、基金托管人依据以下约定对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 资进行监 资进行监 督。 (1)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托确定的文件格式向提供符合 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银间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基金 托管人根据法律规及行业标准的银间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基金 托管人根据管理人银行间市场交易进监督。基金拟增加或减少对手 管理人银行间市场交易进监督。基金拟增加或减少对手 的,应按照前述要求重新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名单 的,应按照前述要求重新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名单 的,应按照前述要求重新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名单 的,应按照前述要求重新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名单 的,应按照前述要求重新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名单 的,应按照前述要求重新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名单 的,应按照前述要求重新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名单 ,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基金托管 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基金托管 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基金托管 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基金托管 人确认,拟调整名单经基金托管后开始生效。因理未履行程 人确认,拟调整名单经基金托管后开始生效。因理未履行程 人确认,拟调整名单经基金托管后开始生效。因理未履行程 序导致交易对手名单未变更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理知晓并同意 序导致交易对手名单未变更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理知晓并同意 序导致交易对手名单未变更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理知晓并同意 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仍应按照协议 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仍应按照协议 进行结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 间市场交易对手进交易,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经后仍执行并造成 交易,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经后仍执行并造成 交易,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经后仍执行并造成 基金资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有权报 基金资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有权报 基金资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有权报 基金资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有权报 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基金管 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或文件格式不符合托人要求的,均视为未提供名单。基金管理同意托无需履行前款项下 人要求的,均视为未提供名单。基金管理同意托无需履行前款项下 人要求的,均视为未提供名单。基金管理同意托无需履行前款项下 人要求的,均视为未提供名单。基金管理同意托无需履行前款项下 监督职责。 因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但托发现与银行间市 基金管理人未提供交易对手名单,但托发现与银行间市 场的丙类会员进行债券交易,可以通 场的丙类会员进行债券交易,可以通 过邮件、电话等双方认可的式提醒基金 过邮件、电话等双方认可的式提醒基金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8 管理人,基金应及时向托提供可行性说 明。确保管理人,基金应及时向托提供可行性说 明。确保管理人,基金应及时向托提供可行性说 明。确保明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基金托管人不对理提供的可行性说进明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基金托管人不对理提供的可行性说进明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基金托管人不对理提供的可行性说进明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基金托管人不对理提供的可行性说进质审查。基金管理人同意,经提醒后仍执行交易并造成资产损失 质审查。基金管理人同意,经提醒后仍执行交易并造成资产损失 质审查。基金管理人同意,经提醒后仍执行交易并造成资产损失 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以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以 DVP( 券款兑付 )的 交易结算方式进行。 5、关于银行存款投资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等级、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等级、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基 金管理人应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基 金管理人应于审慎原则评估存 款银行信用风险并据此自选择存。因基金管理人违反上述原则给造 款银行信用风险并据此自选择存。因基金管理人违反上述原则给造 成的损失,基金 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相关由理先行。成的损失,基金 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相关由理先行。成的损失,基金 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相关由理先行。成的损失,基金 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相关由理先行。管理人履行先赔付责 任后,有权要求相关进偿。基金托的职管理人履行先赔付责 任后,有权要求相关进偿。基金托的职管理人履行先赔付责 任后,有权要求相关进偿。基金托的职仅限于督促基金管理人履行先赔付责任。 6、基金托管人对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知》等法律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开 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的可交易 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行未上市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等流通受限证。 (3)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托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决策程、风险控制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决策程、风险控制 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还应提供董事会批准的 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还应提供董事会批准的 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管理人还应提供董事会批准的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通受证券的额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通受证券的额 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 资料书面发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应在收到上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应在收到上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应在收到上 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式确收到上。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管理人应向托提供符合法律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9 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中国监会批准文 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中国监会批准文 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中国监会批准文 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中国监会批准文 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中国监会批准文 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件、发行证券数量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总 成本成本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成本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成本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至少于拟执行投资 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至少于拟执行投资 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至少于拟执行投资 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至少于拟执行投资 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 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 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有足够的时 间进行审核。 (5)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基金托管人应对理是否遵守法律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控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 控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 控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 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理 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理 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理 人在 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前 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 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 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部门就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评估报告等 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部门就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评估报告等 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部门就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评估报告等 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部门就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评估报告等 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部门就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评估报告等 备查资料的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备查资料的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备查资料的权利。 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拒绝执行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托管人不承 担任何责,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托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 决。如果基金托管人 决。如果基金托管人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则不承担任何责。 ,则不承担任何责。 如果基金托管 人没 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托管 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B、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产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产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产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合同约,对资产 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应收资到账费用开支及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 C、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违反《 基 金法》、基 金法》、基 金法》、基 金法》、基 金法》、基 金法》、金合同、基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人限 金合同、基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人限 金合同、基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人限 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理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托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 基金管理人对托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理赔偿因其违反合同而致使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理赔偿因其违反合同而致使 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0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的应当立即通知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托的监督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托的监督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按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按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按 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督告的,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督告的,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基金托管人发现理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由, 拒绝、阻挠托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由, 拒绝、阻挠托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由, 拒绝、阻挠托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由, 拒绝、阻挠托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应报中国证监会。 (三)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基金管理人对托履行职责情况进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财产、开设的资账户和证券等投所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财产、开设的资账户和证券等投所 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根据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根据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根据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 发现托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实行分账管 理、无故未执行或延迟基金管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 理、无故未执行或延迟基金管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 理、无故未执行或延迟基金管人资划拨指令泄露投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违反《基金法》、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理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收到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收到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对理通知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对理通知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对理通知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对理通知 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有 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有 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有 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 理人发现基金托管有重大违规行 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理人发现基金托管有重大违规行 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理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1 料以供基金管理 人核查托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料以供基金管理 人核查托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阻挠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阻挠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阻挠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阻挠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 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经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应报中国证监会。 (四) 基金财产保管 基金财产保管 基金财产保管 1、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管理 人、基金托管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财产。未经理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行运用、处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等 投资所需 账户 。 (4)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基金托管人对所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其 他业务和其基金的托管实行严格分账理,确保财产完整与独 他业务和其基金的托管实行严格分账理,确保财产完整与独 他业务和其基金的托管实行严格分账理,确保财产完整与独 他业务和其基金的托管实行严格分账理,确保财产完整与独 他业务和其基金的托管实行严格分账理,确保财产完整与独 立。 (5)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由管 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确定到 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财产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确定到 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财产没达基金托 管人处的,达基金托 管人处的,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 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理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 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托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托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追偿托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基金的银行账户开立和管理 基金 托管人以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专户,保基金 托管人以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专户,保的 银行存款。该资产托管专户是指基金人在集中模式下,代表所的 银行存款。该资产托管专户是指基金人在集中模式下,代表所的 银行存款。该资产托管专户是指基金人在集中模式下,代表所基金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的专用账户。该开设 基金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的专用账户。该开设 和管理由基金托人承担。本的 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和管理由基金托人承担。本的 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和管理由基金托人承担。本的 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基金业务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基金业务 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的 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使用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的 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使用任何银行账户进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2 资产托管专户的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办法》、现金暂 资产托管专户的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办法》、现金暂 资产托管专户的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办法》、现金暂 资产托管专户的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办法》、现金暂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暂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3、基金证券账户与交易资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和本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 任公司 上海分/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账户,用于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展本业务需要。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使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业务以外活动。 4、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基金合同生效后,管理人负责以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 进;托管人负责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 进;托管人负责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 进;托管人负责以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设 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自营 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的债券后台匹配 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的债券后台匹配 及资金的清算 。 (2)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基金管理人和托应一起负责为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 市场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理存副。 5、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规定和同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规定和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 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 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 理人协助托管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基金合同约,开立账户。该 理人协助托管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基金合同约,开立账户。该 理人协助托管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和基金合同约,开立账户。该 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6、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单等价凭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托管人存放于保库;其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托管人存放于保库;其 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 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 市场清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 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人根据理指令办 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人根据理指令办 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人根据理指令办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3 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物证券在保期间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基金托管人承担。对以外机构 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基金托管人承担。对以外机构 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基金托管人承担。对以外机构 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 8、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 的与基金 有关重大合同原件分别应由托管人、基金理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代表签署与 托管人、基金理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代表签署与 托管人、基金理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代表签署与 托管人、基金理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代表签署与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一方持两份以上正本,便管理人和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一方持两份以上正本,便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理在合同签署后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理在合同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 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基金托管处。应 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基金托管处。应 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基金托管处。应 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托各自文件保部门 15 年以上 ,法律规或监管 法律规或监管 规则另有定 的,从其。 (五)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和会核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 净资产值 净资产值 净资产值 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 。基金份额净值是 。基金份额净值是 。基金份额净值是 。基金份额净值是 。基金份额净值是 。基金份额净值是 。基金份额净值是 指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该份额总后的数。本A类基 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净值。各的均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净值。各的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基金财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基金财 产。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资产估值。 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或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同、《证券投资会计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同、《证券投资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规的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份额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六)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托须分别妥善保的份额持有名册,包括 基金管理人和托须分别妥善保的份额持有名册,包括 基金 合同生效日、基金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6月 30 日、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4 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基。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管理人的指令编 制和保管,基金理人托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份额持有 制和保管,基金理人托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份额持有 人名册。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期限为 15 年,法律规或 监管规则另有定的,从其。 基 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基 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托提交下列日期的份额持有名册: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金合同生效日、基终止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每年 6月 30 日、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内容必 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其中每年 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其中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 个工作日 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终止个工作日 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终止个工作日 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终止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后十个工作内 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后十个工作内 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后十个工作内 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后十个工作内 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后十个工作内 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份额持有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份额持有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为 15 年。基 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的份额持有名册用于年。基 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的份额持有名册用于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 若基金管理人或托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份额持有名 册,应按有关法规定各自 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 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有一切争除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有一切争除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有一切争除经 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的地点在北京决是终局性并对相关各方均有 仲裁规则进行,的地点在北京决是终局性并对相关各方均有 仲裁规则进行,的地点在北京决是终局性并对相关各方均有 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和托职责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 (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法律管辖 法律管辖 。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5 (八)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1、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 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的内容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商一致,可以对的内容 进行变更。后的 进行变更。后的 进行变更。后的 进行变更。后的 进行变更。后的 进行变更。后的 进行变更。后的 进行变更。后的 进行变更。后的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 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 (2) 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①基金合同终止; ②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资 产; ③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基金管 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接理权; ④发生法律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定的终止事项。 2、基金财产的清算 (1)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 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 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 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基金 清算。 (2)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具有证券 管人、具有证券 、期货 、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 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 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4)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 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 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 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5)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①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出现时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②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③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6 ④基金清算 小组制作 清算报告; ⑤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 ⑥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意见书; ⑦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⑧公布基金清算告; ⑨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 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 清算费用 清 算费用是指基金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清 算费用是指基金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算费用 由基金清算小组优先从财产中支付。 (7)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①支付清算费用; ②交纳所欠税款; ③清偿基金债务; ④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 -(3)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3、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 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 4、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 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提供,以下是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增加和修改相关服务项目。如因系统、第三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下述服务无法提供,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持有人注册登记服务 基金管理人自行或委托登记机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登记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敦促基金登记机构配备安全、完善的电脑系统及通讯系统,准确、及时地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基金份额的登记、管理、托管与转托管;基金转换和非交易过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管理;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基金交易份额的清算过户和基金交易资金的交收等服务。 (二)持有人通知服务及对账单服务 1、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内容包括短信账单、电子对账单等服务。对于订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公司将每月向账单期内有份额余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快速获得账户信息。对于订制电子对账单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管理人将每月或年 通过E-MAIL向账单期内有交易或期末有余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上个月或年度基金交易对账单,以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快速获得交易信息,电子邮件地址及手机号码不详的、微信未绑定或取消关注的除外。 2、纸质账单服务:基金管理人将采取以电子账单为主的账单服务方式,但继续为有需求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纸质账单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20-9888订制纸质账单。 (三)在线服务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微信公众号(可搜索“财通基金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8 微管家”或“ctfund88”)或财通基金APP客户端,投资人可获得如下服务: 1、查询服务 机构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可享有基金交易查询、账户查询和相关基金信息查询等服务。 2、网上交易服务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具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3、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依法披露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基金公告、定期报告和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资料。 (四)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基金账户余额、申购与赎回交易情况查询与基金产品等信息的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提供每周五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人工热线咨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服热线电话:400-820-9888享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对账单寄送地址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五)投资者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代销机构网点或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基金管理人或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客服热线电话投诉、电子邮件投诉、信函投诉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代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分别管理。 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电话:400-820-9888;客服邮箱:service@ctfund.com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9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及时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本招募说明书,并同意全部内容。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7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www.ctfund.com)进行公开披露,并已报送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1、2021年6月2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2、2021年6月26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6月26日公告)》; 3、2021年6月26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21年6月26日公告)》; 4、2021年6月26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年6月26日公告)》; 5、2021年6月2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6、2021年6月3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7、2021年7月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8、2021年7月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21年半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9、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二季度报告》; 10、2021年7月3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21年8月3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12、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风险评价结果的公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71 13、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5、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16、2021年9月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7、2021年9月4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8、2021年9月25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19、2021年10月1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2021年10月1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21、2021年10月1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直销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0月23日公告)》; 23、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4、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5、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3季度报告》; 26、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27、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72 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8、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9、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0、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22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1、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3、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4、2022年01月07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35、2022年01月22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四季度报告》; 36、2022年01月2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7、2022年02月1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8、2022年02月2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9、2022年03月1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0、2022年03月2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1、2022年03月29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73 42、2022年04月0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43、2022年04月0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44、2022年04月21日披露了《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5、2022年04月22日披露了《关于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终止代理销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46、2022年04月2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的公告》; 47、2022年04月2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48、2022年04月29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代销机构代理销售旗下基金的公告》。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74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基金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tfund.com)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75 二十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关于 准予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3、《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 合同》。 合同》。 4、《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财通可转债券型证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托的住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托的办公场所、营业及网站免费查阅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托的办公场所、营业及网站免费查阅 备查文件。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〇三年二月十一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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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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