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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沣泰混合(00905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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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153759 | ||||||||
基金代码 | 009054 | ||||||||
公告日期 | 2023-02-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 10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圆信永丰 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 示性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2023 年 2 月 7 日 在 《 证 券 日 报 》、 圆 信 永 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www.gtsfund.com.c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 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0号文准予募集的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圆信 2 / 10 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 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及所需相关文件应送达至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 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 楼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严晓波 联系电话:(021)60366818、400-607-0088 邮箱:service@gtsfund.com.cn 传真:(021)60366001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投票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3 / 10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 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8 日,即在 2023 年 2 月 8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表决票见 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ts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 基金管理人认可的相关业务专用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 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 / 1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 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 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 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 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 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 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 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 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 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参照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 5 / 10 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 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 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 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 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 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 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二)。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 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 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 信函授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 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以上各项中的公章、业务专用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 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 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 2023 年 2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3 6 / 10 月 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 楼),并请在信封表面 注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 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 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 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 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相互矛盾 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 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 7 / 10 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 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 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 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 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 则处理: i.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 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ii.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 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iii.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交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 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 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 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基金管理人 8 / 10 在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的事项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 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 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 不能够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 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 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 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晓波 联系电话:(021)60366818、400-607-008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 楼 9 / 10 网址:www.gtsfund.com.cn 2、监督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 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圆信永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 可致电(021)60366818、400-607-0088 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 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票》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 10 2023 年 2 月 8 日 1 / 2 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 的议案 尊敬的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之“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 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 已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持续运作的解决方案。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1.持续运作本基金;2.授权基金管理人 2 / 2 办理本基金持续运作的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 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 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6 日 1 / 3 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官网(www.gtsfund.com.cn)及 2023 年 2 月 6 日在规定媒介披露的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圆信永丰沣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 方划“√”):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 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 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 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2 / 3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填写):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填写):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 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 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 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 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其他”,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 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委托人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 金份额分别进行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 3 / 3 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 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6.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1 / 1 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其他):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 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说明: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 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 意见。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 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 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 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 不清、相互矛盾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本次大会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 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4、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 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 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次大会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 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 本表决票可从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tsfund.com.cn )、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剪报、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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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持有人大会,提示性公告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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