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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16250L)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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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11400 | ||||||||
基金代码 | 16250L | ||||||||
公告日期 | 2014-11-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重要提示 | ||||||||
信息全文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21日证监许可[2010]228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4月16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0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0年4月16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白海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公司旗下共管理23只基金: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商品ETF”)、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债券”)、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和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通盈混合”)。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公司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3)叶锦华先生(IP Kam Wah),董事,学士学位,澳洲注册会计师。历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会计经理、财务总监;瑞士银行集团财务董事、亚太区财务变更计划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财务总监及常务董事;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监事;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法定核数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日本、新加坡、台湾)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4)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5)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市物价局局长、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 (6)王鸿嫔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士。历任台湾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中国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主要从事教育工作和公益活动。 (7)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工商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年11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担任筹建组副组长。2010年7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元湉伟女士,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出纳、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1992年担任工商银行信托公司证券部副主任;1994年加入君安证券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君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9年担任国泰君安证券大连西安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04年起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总经理;2009年起担任辽宁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起任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朱慧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4)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代理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理总经理。 (2)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3)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融专业硕士,于2002年11月加入兴业证券投资部任投资分析员。2003年10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冯天戈先生 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庹启斌先生(代理总经理)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韦明亮(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楼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楼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网址:www.vip-funds.com 或 www.gtja-allianz.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 代销机构: 1)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8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3)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5)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6)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1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7)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 www.gf.com.cn 8)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515 联系人:黄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0)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1)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077278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3)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lhzq.com 14)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6612 联系人:杨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15)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6)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7)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8)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9)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0)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1)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96528、962528(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22)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3)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4)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5)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6)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81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7)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8) 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电话:(0755)83704098 联系人:曾敬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5-505 网址:www.ytzq.net 29)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0)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31)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32) 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3)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4)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5)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电话:(0769)22119426、(0769)22119351 联系人:梁健伟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36)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5130579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7)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至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 www.cjis.cn 38)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9)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40)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 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许雄斌 电话:(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41)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42)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43)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 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网址: www.hrsec.com.cn 44)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464 联系人:陈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45) 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46)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 www.tfzq.com 47)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联系人: 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8) 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 www.bigsun.com.cn 49) 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话:0871-3577942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71-8880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50)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51) 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2)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联系人:练兰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3)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联系人:王玉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4)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5)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56)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王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7)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68419822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58)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联系人:廉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七、双禧1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双禧A份额、双禧B份额将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双禧100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1、双禧100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1)申购费率 双禧100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①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前端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48%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28%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0.08% 10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② 非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1.20% 100万(含)至500万 0.70% 500万(含)至1000万 0.20% 10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以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双禧100份额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双禧100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比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2)计算方法: 双禧100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 例3:某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10,000元申购双禧100份额,申购费率为1.2%,假定申购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050=9,410.88份 例4:如例3,如果该投资者选择通过场内申购,假定申购费率也为1.2%,则因场内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9,410份,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给投资者。计算方法如下: 实际净申购金额=9,410×1.050=9,880.50元 退款金额=10,000-9,880.50-118.58=0.92元 (3)处理方式: 通过场外方式进行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通过场内方式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双禧100份额的赎回费率、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1)赎回费率: 双禧100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双禧100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固定为0.50%。 (2)计算方法: 双禧100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举例: 例5:某投资者赎回10,000份双禧100份额,持有时间为8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5%=52.5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52.50=10,447.50元 3、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双禧100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双禧100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5、双禧100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基金管理人其他相关费用。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场内简称:国安双力;基金代码:162510)。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转换费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目前,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1 年 0.5% 1 年≤持有期<2 年 0.25% 持有期≥2 年 0%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3)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100万以下 1.20% 100万(含)至500万 0.70% 500万(含)至1000万 0.20% 10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101,200元申购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申购费率为1.2%,申购申请当日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000元,则可申购场外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场外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转换为场外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份额,转换申请当日国联安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份额净值为1.0000元,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0×1.0500= 105,000元;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5,000×0.25%=262.5元; 申购补差费=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262.5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105,000-262.5=104,737.5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4,737.5/1.0000=104,737.50份。 (三)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且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目前,原持有的基金为场外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场外基金份额。原持有的基金为场内份额的,由于目前场内尚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若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欲办理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8、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享有费率优惠,有关详情敬请参见相关公告或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四)适用销售机构 本基金在以下销售机构办理转换业务: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本招募说明书仅对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和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3、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九、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中证100指数的有效工具,从而可以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十、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 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十一、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一)投资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以实现对中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结合合理的投资管理策略等,最终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股票组合的构建方法 本基金按照成份股在中证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如有股票停牌的限制、股票流动性、法律法规限制等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分股等)进行适当替代。 2、股票指数化投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 (1)组合调整原则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因素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跟踪误差最小化。 (2)投资组合调整方法 本基金将对标的指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调整,同时也会结合限制性调整措施对基金资产进行适当调整。 (3)跟踪偏离度的监控与管理 每日跟踪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度,每月末、季度末定期分析基金的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计偏离度、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并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二)投资的决策程序 1、投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与投资原则;决定有关标的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投资程序 (1)首先运用数量化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结合公司内外的研究报告,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指数化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与归因分析,提出研究分析报告。 (2)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相关研究分析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基金经理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分析报告,原则上依据指数成份股的权重构建资产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技术和方法,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5)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评估基金投资绩效。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密切跟踪标的指数的变动,结合成份股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绩效评估报告等,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以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告。 十二、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标的指数为中证100指数。 中证100指数是从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中挑选规模最大的10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中证100 指数具有市场代表性好、历史业绩表现突出、编制规则透明度高、成份股数目适合跟踪、流动性强、市场认知程度高、指数运作体系完备、未来创新潜力较大等综合优势。 如果中证100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中证1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证1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更合适投资的指数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更换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需履行适当程序,并在正式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100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应于变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三、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936,892,416.39 91.12 其中:股票 1,936,892,416.39 91.1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2,197,715.69 7.63 7 其他资产 26,639,569.22 1.25 8 合计 2,125,729,701.30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35,741,385.47 6.50 C 制造业 560,613,459.56 26.8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9,613,194.08 2.86 E 建筑业 74,213,645.28 3.56 F 批发和零售业 26,861,708.00 1.2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446,071.50 2.3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018,978.00 1.44 J 金融业 915,387,087.29 43.87 K 房地产业 74,462,766.01 3.5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514,881.20 0.5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936,873,176.39 92.82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2.2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880.00 0.0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360.00 0.0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9,240.00 0.00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597,383 107,375,813.22 5.15 2 600036 招商银行 8,955,454 93,047,167.06 4.46 3 600016 民生银行 14,709,109 91,784,840.16 4.40 4 601166 兴业银行 6,670,806 68,175,637.32 3.27 5 600000 浦发银行 6,073,345 59,215,113.75 2.84 6 600030 中信证券 4,271,104 56,891,105.28 2.73 7 000002 万 科A 5,252,972 48,222,282.96 2.31 8 600837 海通证券 4,391,227 45,317,462.64 2.17 9 600519 贵州茅台 247,907 40,193,161.91 1.93 10 601328 交通银行 8,519,839 36,550,109.31 1.75 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917 重庆燃气 2,000 9,360.00 0.00 2 603606 东方电缆 1,000 8,200.00 0.00 3 603169 兰石重装 1,000 1,680.00 0.00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中国平安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平安(601318)于2013年10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其于2013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国内指定报刊发布了《关于平安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披露了其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没收入、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等处罚。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27,202.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080.26 5 应收申购款 26,359,163.0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15,123.21 8 其他 - 9 合计 26,639,569.22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3606 东方电缆 8,200.00 0.00 新股未上市流通 2 603169 兰石重装 1,680.00 0.00 新股未上市流通 十五、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②-④ 2010-04-16至2010-12-31 7.20% -11.55% 18.75% 1.33% 1.60% -0.27% 2011-01-01至2011-12-31 -20.15% -19.85% -0.30% 1.20% 1.20% 0.00% 2012-01-01至2012-12-31 10.63% 10.32% 0.31% 1.15% 1.16% -0.01% 2013-01-01至2013-12-31 -13.52% -12.38% -1.14% 1.42% 1.38% 0.04% 2014-01-01至2014-06-30 -6.68% -7.11% 0.43% 1.00% 0.99% 0.01% 2014-01-01至2014-09-30 3.72% 1.99% 1.73% 0.96% 0.96% 0.00% 2010-04-16至2014-09-30 -15.05% -30.11% 15.06% 1.23% 1.27% -0.04% 十六、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9.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是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费时间从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足3 个月的,按照3 个月收费。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标准为本基金的资产净值的0.02%/年。 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应于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如果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约定了每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下限,则该下限超出正常指数使用基点费的部分(即:每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下限-该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双禧1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2) 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双禧1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5月3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的内容。 2、 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3、 更新了“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内容。 4、 更新了“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5、 更新了“第二十八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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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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