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宏利首选企业股票C(017289)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098416 | ||||||||
基金代码 | 017289 | ||||||||
公告日期 | 2006-11-03 | ||||||||
编号 | 1 | ||||||||
标题 | 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7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自2006 年11 月6 日起至2006 年11 月28 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渤海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新时代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东海证券、德邦证券和天相投资等。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帐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帐户的手续。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认购费按每次认购金额计算。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 年11 月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06 年11 月6 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aateda.com) 发布。 11、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位置详见各代销机构在地方媒体上刊登的业务公告。 12、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代销机构可能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8517979)咨询购买事宜。 14、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208,基金简称:荷银首选)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5、募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1.20% 100 万≤M<250 万1.00% 250 万≤M<500 万0.60% M≥500 万每笔1000 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8、办理认购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原为公商务中心)B.I座 联系人:延蕙 联系电话: 010-88518989-8206/822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8517979 传真:010-68721947/48 公司网站:http://www.aateda.com (2)中国农业银行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国农业银行将在以下省、市37 家分行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河北、山东、宁夏、福建、黑龙江、安徽、新疆、江苏、江西、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内蒙古、山西、辽宁、广西、西藏、宁波、大连、广东、四川、云南、青岛、厦门、新疆兵团、贵州、陕西、甘肃、天津、重庆、吉林、海南、青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银行网站:http://www.abchina.com (3)渤海证券 渤海证券在以下12 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 公司网站:http://www.bhzq.com (4)湘财证券 湘财证券在以下21 个主要城市的31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合肥。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 公司网站:http://www.xcsc.com, http://www.eestart.com (5)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在以下18 个城市24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http://www.xyzq.com.cn (6)新时代证券新时代证券在以下15 个城市的22 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佛山、深圳、青岛、苏州、扬州、嘉兴、重庆、福州、 包头、郑州、开封、三门峡。 客户服务热线:010-82529778 公司网站:http://www.xsdzq.cn (7)银河证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5 个城市的167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 个省、市,64 个城市的116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9)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0 个城市136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10)广发华福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的27 个城市的34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福州、宁德、福安、福鼎、古田、霞浦、连江、长乐、平潭、福清、莆田、仙游、泉州、安溪、石狮、厦门、漳州、平和、诏安、永安、龙岩、漳平、南平。客户服务热线:0591-87383333 公司网站:http://www.gfhfzq.com.cn (11)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19 个主要城市的31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 (12)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3 个省、市、自治区15 个主要城市的22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大连、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杭州、青岛、武汉、成都、重庆、珠海、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0755-95511 公司网站:http://www.pa18.com (13)中银国际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在以下17 个省市21 家营业网点(包括证券服务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武汉、海南、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郑州、广州、江西。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866 公司网站:http://www.bocichina.com.cn (14)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49 个主要城市的90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3 公司网址:http://www.htsec.com (15)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6 个省、4 个直辖市、2 个自治区的45 个城市109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http://www.sw2000.com.cn (16)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 个城市的55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 客服电话:021-962506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17)国泰君安证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 个省、市、自治区100 个主要 城市的163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 (18)东海证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在6 个城市的17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注册 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长沙、洛阳和常州 客户服务热线:0519-8166222 公司网站:http://www.longone.com.cn 公司网站:http://www.csco.com.cn (19)德邦证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7 个城市12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沈阳、长春、丹东、东港、抚顺。 客户服务热线:021-6859080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20)天相投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北京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33151-822/303 公司网站:http://www.txsec.com (21)其他代销机构 在发售期内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上述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法详见各代销机构在地方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06年11月6日起至2006年11月28日止。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期,但最长不超过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2)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a、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 b、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 人。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进行发售。 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价格=基金份额面值×(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为认购金额除以基金份额面值为基准计算的认购价格加上认购金额利息折算的认购份额,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例如: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万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0%。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0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价格=基金份额面值×(1+认购费率)=1.00×(1+1.20%)=1.012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100,000/1.012+100/1.00=98,914.23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0 元, 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帐户登记有本基金98,914.23 份。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份额按照单笔认购本基金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已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5、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直销中心、中国农业银行、渤海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新时代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东海证券、德邦证券和天相投资办理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A、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2006年11月6日至11月28日,9:30~16:30。 网上交易及电话交易时间:2006年11月6日至11月28日,9:30~15:00,15:00以后的交易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信用卡等的原件; ③填妥的《开户业务申请表》。 注:上述②项中“指定银行帐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个银行帐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帐户。此帐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帐户,帐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3)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帐户: ①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万寿路支行 ②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800613969708023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③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51001209261001702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④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四道口分理处 ⑤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60149018000808623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⑥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8660172600008217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时登记的姓名; 2)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及身份证件号码(基金名称:“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荷银首选”、基金代码:162208),并确保在2006年11月28日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帐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上。.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帐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帐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帐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银行直销帐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帐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帐户。 B、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11月6日至11月28日,9:30~16:00 (周六、周日 照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④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③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C、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的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A、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2006年11月6日至11月28日,9:30~16:3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3)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用印鉴卡; 5) 指定银行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帐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户业务申请表》。 注:上述5)项中“指定银行帐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帐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款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帐户。此帐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帐户。帐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3)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帐户: ①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万寿路支行 ②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800613969708023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③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51001209261001702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④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四道口分理处 ⑤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60149018000808623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⑥户名: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8660172600008217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基金名称:“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荷银首选”、基金代码:“162208”),并确保在2006年11月28日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帐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帐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帐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帐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帐户;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帐户。 B、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6 年11 月6 日至11 月28 日,9:30~16:30。(周六、 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⑦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①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C、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的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五、清算与交收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78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原为公商务中心)C.I 座 法定代表人:章嘉玉 成立时间:2002 年6 月6 日 客服电话:(010)88517979 联系电话:(010)88518989-8056 传真:(010)68721958 联系人:马继军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 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79 年2 月23 日 电话: (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原为公商务中心)B.I 座 联系人:延蕙 联系电话:(010)88518989-8206/8226 客户服务电话:(010)88517979 传真:(010)68721947/48 公司网站:http://www.aated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蒋浩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银行网站: http://www.abchina.com (2)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 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电话:022-28451883 联系人:徐焕强 公司网站:http://www.bhzq.com/ (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958 号华能大厦5 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传真: 021-68865938 联系人: 陈伟 公司网站:http://www.xcsc.com (4)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保大厦18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http://www.xyzq.com.cn (5)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 号方正大厦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 号方正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义 联系人:戴荻 联系电话:010-82529778 传真:010-82529975 公司网站:http://www.xsdzq.cn (6)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客服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魏明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 楼2611 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 和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电话:020-87555888-875 联系人:肖中梅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9)广发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8 层 法定代表人:王比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热线:0591-87383333 公司网站:http://www.gfhfzq.com.cn/ (10)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40-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40-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联系人:余江、庄维佳 联系电话:0755-82262888 公司网站:http://www.pa18.com (1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0 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客服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公司网站:http://www.bocichina.com.cn (13)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 金芸 公司网址:http://www.htsec.com (1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联系人:李清怡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公司网站:http://www.sw2000.com.cn (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 号2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 号20 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客服电话:021-962506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50367888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5261017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 (17)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 号常信大厦18、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989 号中达广场17 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联系人:龙涛 联系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客户服务热线:0519-8166222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公司网站:http://www.longone.com.cn (18)德邦证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 号浦发大厦26 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电话:021-68590808 联系人:罗芳 公司网站:http://www.tebon.com.cn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 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84533151-822 联系人:陈少震 公司网站:http://www.txsec.com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武威路78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原为公商务中心)C.I 座 法人代表:章嘉玉 联系人:王泉 电话:010-88518989-8071 传真:010-68721957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曹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27 号中扬大厦5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27 号中扬大厦505 室 电话:010-68938188 传真:010-68938088 经办律师:曹斌李勇坚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 Kent Watson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许康玮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 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 年11 月3 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