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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均衡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01523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090848
基金代码 015237
公告日期 2022-12-23
编号 1
标题 西藏东财均衡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西藏东财均衡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22日
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财均衡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代码 015237
基金简称A 东财均衡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基金代码A 015237
基金简称C 东财均衡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 基金代码C 015238
基金管理人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5月1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未上市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最短持有期限3个月,期满后投资者可赎回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郭志斌 2022年05月17日 2015年04月01日
孟鸣 2022年10月31日 2015年01月12日
其他 发起式基金运作风险提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和精选优质基金构建投资组合,在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的基金份额、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70%(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四个季度的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宏观经济分析基础上,结合政策面、市场资金面,积极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根据经济周期不同阶段各类资产市场表现变化情况,对股票、债券、基金和现金等大类资产投资比例进行战略配置和调整。 2、基金优选策略。主动管理型基金以“基金经理”为主要研究对象,主要选择投资风格稳定、中长期业绩较好、操作上知行合一的基金经理所管理的基金,研究方法上定量、定性相结合。被动管理型基金方面,主要通过对跟踪指数研究、基金跟踪情况两方面进行考量。 其他投资策略还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东财均衡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00%
100万≤M<200万 0.80%
200万≤M<500万 0.6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180天 0.50%
N≥180天 0.00
东财均衡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C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注: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了解基金费用详细情
况。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A 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C 0.4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和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费、赎回费以及销售服务费用等),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收费方式均为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3、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4、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5、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了解基金费用详细情况。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最新公告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的风险主要有: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
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
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
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
险等。
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为:
1、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精选各类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因此各类资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
管理人将发挥投资和研究优势,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
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投
资者可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最短持有期内无法申请赎回
或转换转出相应基金份额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
认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30%-70%(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
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四个季度的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均不低于6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
过基金资产的15%。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
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
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因此本基金可能间接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
和政治风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等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可以投资于QDII基金,本基金的申
购/赎回确认日、支付赎回款项日以及基金净值公告日等可能晚于一般基金。
5、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
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
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
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
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从而可能对本基金的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6、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当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
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或暂停估值的,本基金也可能面临暂停或拒绝申购、暂
停或延缓赎回业务或暂停估值的风险。
7、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
的到账时间,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较长,受此影响本基金可能存在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可以投资于QDII基金,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
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
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
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
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另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出现巨额赎回
的情形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进而会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9、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建立在被投资基金投资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如果由于被投资基金管理
人未能实现投资目标,则本基金存在达不到投资目标的风险。
10、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如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时,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届时投资者将面临基金资产变现及
其清算等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1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
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
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12、汇率风险: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
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
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13、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
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
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
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
的股价波动;
2)只有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股通交易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
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
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
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
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
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
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
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
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
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
持有基数。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了解风险提示详细情况。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ongcaijijin.com,客服电话:400-9210-107
●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 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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