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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发起(QDII)C(01588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074055
基金代码 015885
公告日期 2022-12-06
编号 1
标题 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发起(QDII)
基金主代码 0158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0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年12月7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12月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12月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发起(QDII)A 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发起(QDII)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884 01588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自2022年10月28日起生效,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境外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其中主要境外市场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和更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境外市场为香港。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自2022年12月7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人民币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0.01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元 0.18%
100万元≤M<500万元 0.15%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其他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元 1.80%
100万元≤M<500万元 1.5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1)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365日 0.50%
365日≤N<730日 0.25%
N≥730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1.00%
N≥30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与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定投业务安排
(1)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基金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场内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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