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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标普500ETF发起联接(QDII)A人民币(01702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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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047589 | ||||||||
基金代码 | 017028 | ||||||||
公告日期 | 2022-11-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国泰标普500ETF发起联接(QDII) 基金主代码 0170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11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11月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11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标普500ETF发起联接(QDII)A人民币 国泰标普500ETF发起联接(QDII)C人民币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7028 01703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包括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纽交所(NYSEAmerican)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的限制 对于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人民币元)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00% 50万元≦M<100万元 0.60% M≧100万元 按笔收取,1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直销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注: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各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网址: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金,申购期内提供7×24小时申购服务。 智能手机APP平台:手机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9000联系人:赵刚 6.2其他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本基金其他相关文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6.3重要提示 ①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受费率优惠情况可详阅本公司相关公告。 ②投资者通过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相关销售机构各自活动公告为准,且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③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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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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