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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英石货币A(00073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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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96006 | ||||||||
基金代码 | 000732 | ||||||||
公告日期 | 2014-09-19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中原英石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14年9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14年9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原英石货币A 中原英石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32 00073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申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元;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当某笔交易类业务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的,该基金份额余额必须一同赎回。 因办理赎回业务导致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的(不含500万份),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为A类基金份额。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7楼1708室 联系电话:021-38874600 传真:021-38556751 网址:www.acfund.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有关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等信息,敬请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人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还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或资料。 (2) 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敬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74600)或网站(www.acfund.com.cn)查询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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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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