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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源混合A(1210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92689
基金代码 121010
公告日期 2014-08-29
编号 1
标题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121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1,141,843.0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为投资人提供保本周期到期时保本金额安全的保证,并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持有的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持有的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按照CPPI(Constant Proportation Portfolio Insurance)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和TIPP(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要求动态调整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的投资比例,在力求收益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过安全垫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衍生品且在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之内,本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调整上述投资策略。
保本资产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①持有相当数量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相近的债券,主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进行投资以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同时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收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②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严格控制风险,增强盈利性,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收益资产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策略、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管理、股指期货投资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赵天杰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zhaotianjie@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108,626.80

本期利润
8,207,872.7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8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784,478.4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9,283,706.7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6%
0.18%
0.36%
0.01%
0.70%
0.17%

过去三个月
2.74%
0.12%
1.07%
0.01%
1.67%
0.11%

过去六个月
4.88%
0.10%
2.13%
0.01%
2.75%
0.09%

过去一年
4.78%
0.10%
4.34%
0.01%
0.44%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95%
0.11%
11.77%
0.01%
0.18%
0.10%

注:1、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保本受益人理性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4年6月底,公司有员工143人,其中90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27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怡文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12月20日
-
13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FroleyRevy
Investment Company分析师、中国建设银行(香港)资产组合经理。2008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基金、国投瑞银纯债基金和国投瑞银新机遇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进入2014年,中国经济增速较为疲软,随着经济增速回落,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出现微调,政府稳增长措施持续出台,货币政策小幅放松,中国经济增速随后出现企稳迹象。其中,5月工业生产同比增速为8.8%,增速与1季度末持平,1-5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17.2%,比1季度增速下滑0.4个百分点。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2.5%,比1季度末增速有所加快,而5月份出口同比增长7%,出口增长有所恢复。5月份CPI同比增长2.5%,PPI同比负增长1.4%,通胀保持在低位。从资金面来看,伴随着政策微调,2季度资金面较1季度宽松,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基本在3.5%附近波动,而6月中旬以后IPO重启迭加半年末季节性的资金紧张则对资金面有所冲击,但总体冲击幅度可控,好于去年同期。
受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2014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各品种收益率大幅下行,短端利率下行幅度更大,收益率曲线大幅陡峭化,信用利差有所收窄,低评级债券表现优于高评级债券。本基金在1季度对组合的债券资产以持有为主,2季度则有所减持,但增加了对可转债的配置。本基金在1季度对股票资产几乎无配置,2季度则有所增加。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3%。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资产配置取得了正收益,债券市场表现较好。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随着政府稳增长的政策逐步发挥作用,我们预计下半年中国经济低位企稳的可能性较大,债券市场或有一定压力。但由于经济结构性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宏观经济即使重回增长其高度也较为有限,而央行的货币政策仍将保持中性略松,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上行的可能性也不大。本基金债券组合久期不高,对债券组合将以持有为主。对于股票市场,本基金对股票市场的看法中性偏乐观,我们将继续立足于企业的中长期成长,进一步加大个股研究力度,从经济转型和上市公司自身能力角度深入挖掘股票的投资价值,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较好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4,108,626.8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84,478.43元。
本基金于2014年1月16日以2013年12月31日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实施收益分配8,971,377.90元,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50元。
报告期本基金的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于2014年1月16日以2013年12月31日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实施收益分配8,971,377.90元,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50元。
报告期本基金的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511,585.61
1,515,048.24

结算备付金

859,026.81
139,373.91

存出保证金

18,930.66
30,643.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6,627,727.02
278,813,446.04

其中:股票投资

22,343,872.62
5,008,691.4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74,283,854.40
273,804,754.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567.78
887,413.08

应收利息

2,103,247.24
4,036,225.2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46.00
890.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06,168,331.12
285,423,040.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5,799,850.30
93,019,729.32

应付证券清算款

2,869.72
-

应付赎回款

130,599.34
328,688.5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8,224.18
200,450.26

应付托管费

28,037.35
33,408.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5,720.16
8,962.77

应交税费

297,633.20
297,633.20

应付利息

2,180.40
85,227.6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29,509.69
412,499.88

负债合计

36,884,624.34
94,386,600.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61,141,843.08
181,560,029.69

未分配利润

8,141,863.70
9,476,411.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9,283,706.78
191,036,440.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6,168,331.12
285,423,040.99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51元,基金份额总额161,141,843.0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

11,158,468.39
11,892,202.89

1.利息收入

5,700,578.48
5,031,512.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2,860.87
61,788.44

债券利息收入

5,640,367.22
4,910,821.4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7,350.39
58,902.8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01,405.78
10,381,188.0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8,940.28
4,760,852.7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223,450.60
5,527,431.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59,014.90
92,903.9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099,245.96
-3,754,513.8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7,238.17
234,015.97

减:二、费用

2,950,595.63
3,006,943.25

1.管理人报酬

1,044,311.53
1,505,419.32

2.托管费

174,051.92
250,903.2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8,654.95
58,131.09

5.利息支出

1,488,800.91
988,648.7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88,800.91
988,648.72

6.其他费用

204,776.32
203,840.8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207,872.76
8,885,259.6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207,872.76
8,885,259.64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1,560,029.69
9,476,411.30
191,036,440.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207,872.76
8,207,872.7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418,186.61
-571,042.46
-20,989,229.0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98,600.58
29,665.94
1,028,266.52

 2.基金赎回款
-21,416,787.19
-600,708.40
-22,017,495.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8,971,377.90
-8,971,377.9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1,141,843.08
8,141,863.70
169,283,706.7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6,220,487.25
9,102,593.90
285,323,081.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885,259.64
8,885,259.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6,999,693.39
-2,428,586.95
-59,428,280.3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46,497.20
112,678.33
2,559,175.53

 2.基金赎回款
-59,446,190.59
-2,541,265.28
-61,987,455.8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965,473.50
-3,965,473.5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9,220,793.86
11,593,793.09
230,814,586.9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纯亮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刘纯亮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伟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1638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64,160,314.1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49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64,229,182.1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8,867.9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为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如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补足该差额,并由担保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继续存续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在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变更为"国投瑞银瑞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保本资产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品种。收益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权证以及股指期货等权益类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持有的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持有的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于2014年上半年度,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44,311.53
1,505,419.3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99,018.10
472,784.2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2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4,051.92
250,903.2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民生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345,707.12
-
-
-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0,001,916.67
30,001,916.67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0,001,916.67
30,001,916.67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8.62%
13.69%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11,585.61
16,381.25
1,884,436.23
27,352.5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民生银行保管,活期存款部分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定期存款部分按协议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无暂时停牌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9,799,850.3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0236
10国开36
2014-07-07
100.22
200,000
20,044,0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6,000,000.00元,于2014年7月7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2,343,872.62
10.84


其中:股票
22,343,872.62
10.84

2
固定收益投资
174,283,854.40
84.53


其中:债券
174,283,854.40
84.5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2.4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70,612.42
1.15

7
其他资产
2,169,991.68
1.05

8
合计
206,168,331.12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763,041.02
1.6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05,040.00
3.9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2,975,791.60
7.6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2,343,872.62
13.20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89
深圳机场
1,752,000
6,605,040.00
3.90

2
000001
平安银行
665,800
6,598,078.00
3.90

3
002142
宁波银行
499,523
4,595,611.60
2.71

4
000625
长安汽车
202,962
2,498,462.22
1.48

5
601318
中国平安
45,300
1,782,102.00
1.05

6
000651
格力电器
8,984
264,578.80
0.1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89
深圳机场
6,668,853.00
3.49

2
000001
平安银行
6,524,879.80
3.42

3
002142
宁波银行
4,570,058.07
2.39

4
000625
长安汽车
2,648,179.21
1.39

5
601318
中国平安
1,792,614.00
0.94

6
601808
中海油服
446,482.00
0.23

7
000651
格力电器
429,200.00
0.22

8
002707
众信旅游
11,575.00
0.01

9
300362
天保重装
6,000.00
0.00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2,651,472.43
1.39

2
600079
人福医药
1,830,537.46
0.96

3
000625
长安汽车
714,650.44
0.37

4
601808
中海油服
384,312.95
0.20

5
002236
大华股份
213,144.74
0.11

6
000651
格力电器
160,678.16
0.08

7
002707
众信旅游
36,040.00
0.02

8
300362
天保重装
10,540.00
0.01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23,097,841.08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6,001,376.18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059,000.00
29.5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059,000.00
29.57

4
企业债券
54,670,256.80
32.3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0,305,000.00
17.90

6
中期票据
10,062,000.00
5.94

7
可转债
29,187,597.60
17.24

8
其他
-
-

9
合计
174,283,854.40
102.95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0236
10国开36
400,000
40,088,000.00
23.68

2
041354059
13宁沪高CP001
200,000
20,168,000.00
11.91

3
122131
11片仔癀
130,000
13,039,000.00
7.70

4
1480337
14龙泉国投债
100,000
10,140,000.00
5.99

5
041372007
13锡产业CP002
100,000
10,137,000.00
5.9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平安转债"市值972万元,占基金资产净值5.74%;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5日公告,该集团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基金管理人认为,平安证券投行业务承销佣金收入及投行业务利润占该集团营业收入及集团的净利润的比重较小,本处罚对该集团经营活动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改变该集团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930.6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567.7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03,247.24

5
应收申购款
1,246.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69,991.68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5
平安转债
9,720,620.00
5.74

2
113001
中行转债
8,448,570.00
4.99

3
110020
南山转债
6,462,720.00
3.82

4
127002
徐工转债
2,912,853.00
1.72

5
125089
深机转债
1,544,496.00
0.91

6
110011
歌华转债
98,338.60
0.06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027
79,497.70
33,129,959.62
20.56%
128,011,883.46
79.4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1,837.00
0.0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20日)基金份额总额
464,229,182.1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1,560,029.6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98,600.5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1,416,787.1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1,141,843.08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2014年4月18日起盛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自2014年5月8日起聘任张南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平安证券
1
24,627,695.85
84.68%
22,421.25
84.68%


中信证券
1
4,453,946.41
15.32%
4,054.90
15.32%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3、本基金本报告期租用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中信证券
88,948,239.44
95.13%
979,300,000.00
100.00%

平安证券
4,557,054.10
4.87%
-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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