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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增益回报债券发起式D(01647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919439
基金代码 016472
公告日期 2022-08-10
编号 1
标题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8月11日起增加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原A类、B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B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420008,B类基金份额代码420108,D类基金份额代码016472。本基金各类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2)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天 1.50%
7天≤T<30天 0.75%
30天≤T<60天 0.30%
T≥60天 0.00%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D类基金份额自2022年8月11日起,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的情况
对《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资产估值”等部分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进行修订,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保留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调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涉及到上述内容的进行相应修订。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2022年8月11日起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2年8月11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附件: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部分释义 无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9、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60、A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B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62、D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无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为A类、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为B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B类、D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调整基金份额的分类办法及规则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B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信息类型 净值公告,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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