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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C(01633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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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908047 | ||||||||
基金代码 | 016335 | ||||||||
公告日期 | 2007-03-19 | ||||||||
编号 | 2 | ||||||||
标题 |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一、重要提示 (一)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64号文批准。 (二)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四)本基金的募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五)本基金自2007年3月22日起,通过本公司的投资理财中心和交通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等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六)本基金设定募集目标上限为100亿份。本基金募集期内正常认购日日间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或超过募集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本基金于公告当日认购结束后停止销售。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则对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七)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在认购时缴纳认购费用,基金代码为“540003”。 (八)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2,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1,000元。 (九)投资人的有效认购申请款项在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十)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十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十二)销售网点(包括投资理财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十四)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十五)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十六)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及直销专线电话(021-68596998)咨询购买事宜。 (十七)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十八)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除保本基金外,基金虽然进行适度的资产配置,但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基金净值仍会随证券市场行情而上下波动。因此,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汇丰晋信基金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9998),汇丰晋信基金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渠道,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作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占基金资产的3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70%,属于基金产品中风险水平中等的产品。本基金适合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并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中长期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 二、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540003 (三)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目标:100亿份 (七)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为了基金日后平稳投资运作和建仓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对基金总规模实行限量。 1、募集期内认购申请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的情形: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高于100亿份的情形: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则对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人募集期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 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募集期内认购费按照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例一:假定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92.2231%,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元。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92.2231%=9,222.31元 认购费用=9,222.31×1.2%=110.67元 净认购金额=9,222.31-110.67=9,111.64元 认购份额=(9,111.64+3)/1.00=9,114.64份 未确认金额=10,000-9,222.31=777.69元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114.64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未确认金额777.69元将于本基金募集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 (九)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电话:021-68596998 传真:021-68881922 联系人:谈锷巍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99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发售期间,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25个城市的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 发售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山西证券 山西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的29个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宁波。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山西证券咨询电话0351-868686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gtja.com 申银万国 申银万国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的109个营业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发售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发售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中信建投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在以下70个城市的138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茂名、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吉林、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永安、南平、龙岩、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7 公司网站:www.gf.com.cn 银河证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4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4个城市5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西宁。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51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在在以下17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48个城市7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有41家营业网点,分布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27个城市。 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三、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07年3月22日起至2007年4月4日,期间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作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备案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基金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本基金的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缴纳认购费用。 (二)本基金基金代码为540003,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费率 A <50 1.2% 50 ≤ A <100 1.0% 100 ≤A <500 0.6% A ≥500 每笔1000元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认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例二:假定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元,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2%=12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20=9,880元 认购份额=(9,880+3)/1.00=9,883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3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五、认购的相关限制 (一)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二)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2,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1,000元。 (三)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六、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3月22日起至2007年4月4日,柜面办理时间: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二)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适用,包括山西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中信建投、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国信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7年3月22日起至2007年4月4日止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证券公司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三)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7年3月22日起至2007年4月4日止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传真交易协议书》(如个人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如委托他人代办: 填写合格并经代办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书;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下列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之一: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71018170018526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301290050828 联行号:61201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44456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4290003791 联行号:40379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43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102290019077 联行号:10011907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889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5290061008 联行号:52440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96819-60892415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联行号:82051 (5)注意事项: 本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投资人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6: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专户,否则视同认购无效; 如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无效; 投资人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1)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投资理财中心或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2) 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3) 本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七、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3月22日起至2007年4月4日,柜面办理时间: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二)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适用,包括山西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中信建投、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国信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7年3月22日起至2007年4月4日止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6)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其他有关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三)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7年3月22日起至2007年4月4日止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下列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之一: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2) 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三张;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传真交易协议书》(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立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托管银行公章或经验证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签字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托管银行的授权委托书; 托管银行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 加盖托管银行公章的托管银行对授权经办人的授权证明; 托管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 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 预留交易授权签字人签名的印鉴卡三份;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交易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证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国的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不时更新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对上述所需材料进行调整。 (4)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下列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之一。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71018170018526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301290050828 联行号:61201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44456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4290003791 联行号:40379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43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102290019077 联行号:10011907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889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号:105290061008 联行号:52440 账户户名: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96819-60892415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号:308290003020 联行号:82051 (6)注意事项 本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投资者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6: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专户,否则视同认购无效; 如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无效; 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投资人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投资理财中心或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本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八、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申请款项在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九、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四) 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电话:021-38789898 传真:021-38789899 联系人:周慧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99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电话:021-68596998 传真:021-68881922 联系人:谈锷巍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99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网址:www.i618.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联系人: 黄维琳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6518675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 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87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 www.gf.com.cn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网址:www.ebscn.com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传真:025-84579778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 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87613888 传真:0591-87546058 客户服务电话:0591-87547101 联系人:杨胜芳 网址:www.xyzq.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联系人:林建闽 网址:www.guosen.com.cn (3)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21-38789992 (4)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联系人:宋萍萍 联系电话:0755-22163307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5)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8层 法定代表人:何潮辉 联系电话:010-8518 5000 传真电话:010-8518 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思杰、于荣 联系人: 黎俊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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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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