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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安盈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01281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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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868869 | ||||||||
基金代码 | 012814 | ||||||||
公告日期 | 2022-07-15 | ||||||||
编号 | 3 | ||||||||
标题 | 兴华安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兴华安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7月14日 送出日期:2022年7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华安盈一年定开债券发基金代码 012814 起式 基金管理人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8-04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暂未上市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一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1-08-04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吕智卓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8-17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 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 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 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兴华安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同 投资目标 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投资范围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及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等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 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 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 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 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 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久期配置策略;3、收益率曲 线策略;4、信用债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7、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8、国债期 货投资策略;9、杠杆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 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 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合同2021年8月4日生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按实际期限(2021年8 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期限(N) M<1,000,000 0.60% - 1,000,000≤M<3,000,000 0.40% - 申购费(前收费) 3,000,000≤M<5,000,000 0.20% - M≥5,000,000 1,000元/笔 - N<7天 1.50% - 赎回费 N≥7天 0.00% - 注:1.投资人多次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于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其他费用 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券账户 开户费用、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类别、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 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 止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其 他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而另有约定外,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债券受宏观经济周期及通胀率等影响较大,因而本基金受商业周期景气循环风险较大。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 方式。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 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3)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5)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①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特定机 构投资者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大幅 波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出现的 特殊事件。 ②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 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③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6)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 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 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 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信用风险是基金 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 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利率风险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 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 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 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 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是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 面临再投资风险。 (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 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 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资产净值带来 不利影响或损失。 (9)投资策略风险和债券品种配置风险 在基金管理人在结合分析宏观、微观分析和市场失衡的特点选择具体的投资策略过程中,可能限于知 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偏差,致使本基金的业绩表 现不一定领先于市场平均水平。 债券品种配置风险是指由于当利率的波动或是债券信用级别的变化导致不同债券品种利差发生变化 时,基金在配置不同比例的资金购买不同品种的债券而隐含的风险。 2. 其他风险: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 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兴华安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8 日证监许可[2021]2001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inghuafund.com.cn][客服电话:400-067-8815] ●《兴华安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华安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兴华安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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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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