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安信永瑞定开债券(00604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851914
基金代码 006040
公告日期 2022-06-28
编号 1
标题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6月27日
送出日期:2022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安信永瑞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6040
基金管理人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6月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3个月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祝璐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04月1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和基金转换中转入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减去当日赎回和基金转换中转出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稳健的投资策略,力争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其他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在开放期、封闭期前10个工作日以及封闭期最后10个工作日不受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不受上述5%的限制。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主要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主要采用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投资策略、信用选择策略、个券挖掘策略、杠杆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以及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债券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益率相对合理的信用债券产品,并通过杠杆操作提高组合收益。同时,本基金将在基础资产类型和资产池现金流研究基础上,分析不同档次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资产支持证券类别资产的合理配置。开放期内,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品种,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因而本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具体结果应以各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 0.60% -
1,000,000≤M<5,000,000 0.40% -
5,000,000≤M<10,000,000 0.20% -
M≥10,000,000 1,000.00元/笔 -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80% -
1,000,000≤M<5,000,000 0.50% -
5,000,000≤M<10,000,000 0.30% -
M≥10,000,000 1,000.00元/笔 -
赎回费 N<7天 1.50% 100%归入基金资产
7天≤N<30天 0.50% 25%归入基金资产
N≥30天 0.00% -
注:投资人重复认/申购,须按每次认/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认/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针对养老金客户的相关费率政策及在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
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3、流动性风险;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7、本基金
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8、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9、其他风险。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
(2)信用违约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信用违约风险是本基金所面
临的重要风险之一。本基金在投资信用类债券时,由于债券发行人或债项本身发生违约或违约倾向,可能
会导致本基金资产发生损失。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
(4)本基金自动终止风险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和基
金转换中转入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减去当日赎回和基金转换中转出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此,本基金的投资者面临本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5)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1)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8年5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822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除监管规定信息发生重大变更外,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资料概要。因此,本文件内容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性,敬请投资者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临时公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安信基金官方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服电话:4008-088-088]
1、《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