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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景阳(50000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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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85 | ||||||||
基金代码 | 500007 | ||||||||
公告日期 | 2000-03-31 | ||||||||
编号 | 1 | ||||||||
标题 |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1999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 ||||||||
信息全文 | 本公司所管理的景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景阳)1999年度财务报告已由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基金前身为由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管理的在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挂牌的“湘国信基金”,经清理规范后移交至本公司管理,经本公司申请上市及扩募后更名为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因扩募后管理运作时间较短,本基金管理人原拟定本年度暂不分配基金收益。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中关于基金收益分配政策的规定,本公司重新议定了基金景阳199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景阳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景阳移交基准日(1999年9月17日)后实现净收益13,663,989元,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前未分配收益22,425,212元,基于稳健原则,扣除期末未实现估值减值5,656,845元后,基金本年度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30,432,356元。199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2.8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总计28,000,000元,剩余部分转入2000年度资产净值中。基金景阳1999年度收益分配后,1999年12月31日经调整的每份基金单位净值为1.0024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2000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景阳的全体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0年4月13日 除息交易日:2000年4月14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公司于4月13日前将基金景阳拟分配的收益款及代理发放收益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指定银行帐户,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系统在权益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除息日)将应分配款划入证券商清算帐户,然后由证券商即时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权益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应得收益;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应得收益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待其办完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之证券营业部领取收益。 2、基金景阳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应得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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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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