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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51916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84757
基金代码 519165
公告日期 2014-07-21
编号 2
标题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增加代销机构及开通基金转换、定投业务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上述机构将自2014年7月23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165)。
从2014年7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数米基金、众禄基金和好买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1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4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4年7月2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4年7月2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年7月23日
2.适用机构
2.1本公司直销渠道(含柜面交易和网上交易)
2.2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下述基金之间进行的基金转换。具体为: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A类519152;C类519153);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A类519162;C类519163);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519087);
新华优选成长股票(519089);
新华泛资源优势混合(519091);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519093);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519095);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519097);
新华灵活主题股票(519099);
新华优选消费股票(519150);
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519156);
新华趋势领航股票(519158);
4.2转换费率
4.2.1转换费率及份额计算方法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或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转换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申购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2.2举例说明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600,000×1.2=72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600,000×1.2×0.5%=3,600元
申购补差费(外扣)=(720,000-3,600)×0.3%/(1+0.3%)=2,142.77元
转换费用=3,600+2,142.77=5,742.77元
转入金额=720,000-5,742.77=714,257.23元
转入份额=714,257.23/1.3=549,428.63份
即: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549,428.63份。
4.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3.1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4.3.2重要提示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的基金。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及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6、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及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享有一定费率优惠折扣,优惠后费率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 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为:
6.1新华直销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6.1.1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支付宝基金专户或通过网上交易网下汇款方式购买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四折优惠;投资者使用招商银行储蓄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购买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6.1.2定投费率优惠
投资者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及支付宝基金专户购买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四折优惠;投资者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购买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五折优惠;投资者使用招商银行储蓄卡购买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6.1.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上述费率优惠。
6.1.4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6.2代销机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本基金在上述各代销机构申购及定投业务优惠费率为四折。具体定投业务细则以上述各代销机构定投业务相关规则为准。
7.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7.1、本公司直销及网上交易业务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
网址:http://www.ncfund.com.cn
7.2、上述代销机构业务详情:
(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8、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费率变动,基金间转换,增加代销机构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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