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上银新能源产业精选混合发起式A(01539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846779
基金代码 015391
公告日期 2022-06-22
编号 4
标题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交通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2年6月22日起,交通银行将开始销售本公司如下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492
2 上银慧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284
3 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7390
4 上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9560
5 上银中债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13138
6 上银慧佳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666
7 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5745
8 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5753
9 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113
10 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0313
上银鑫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3846
11 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1504
上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1505
12 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1277
上银科技驱动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3892
13 上银新能源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5391
上银新能源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5392
14 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5754
15 上银价值增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3284
上银价值增长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3285
16 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334
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335
一、自2022年6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日期、时间及办理程序请遵从交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在交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和公司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费率执行。
2、除特别声明外,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之间以及上述基金与交通银行销售的上银基金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四、费率优惠活动
如交通银行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基金将自动参加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交通银行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交通银行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交通银行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2、致电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基金信息类型 增加代销机构,基金费率变动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