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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FOF)(00727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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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840013 | ||||||||
基金代码 | 007274 | ||||||||
公告日期 | 2022-06-16 | ||||||||
编号 | 1 | ||||||||
标题 |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6月15日 送出日期:2022年6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代码 007274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五年持有期 基金经理 薛显志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年11月2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1日 基金经理 江虹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9月1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4月1日 其他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2071年1月1日起,本基金自动进入清算程序,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注: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五年,在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五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 险。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2045年12月31日,本基金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投资者目标时间期限的接近,通过调整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的比例,控制基金下行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80%;其中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1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本基金随着投资者目标时间期限的接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指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指根据定期报告披露情况,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季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基金组合风险控制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5、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目标日期2045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养老目标日期基金,目标日期为2045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着投资者目标日期期限的临近而逐步降低。在前期,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较高,属于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较高的投资品种。随后,本基金会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相应预期风险及收益水平将逐步降低。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1月26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1,000,000.00 1.0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00≤M<2,00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00≤M<5,000,000.00 0.60%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00 1,00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00 0.25% 养老金客户 1,000,000.00≤M<2,000,000.00 0.20% 养老金客户 2,000,000.00≤M<5,000,000.00 0.15%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00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00 1.2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00≤M<2,000,000.00 1.00%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00≤M<5,000,000.00 0.80%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00 1,00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00 0.30% 养老金客户 1,000,000.00≤M<2,000,000.00 0.25% 养老金客户 2,000,000.00≤M<5,000,000.00 0.20%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00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5年 0.00% - 注:就赎回费而言,每1个月为30天,每1年为365天。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 注:1、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 生亏损。 2、本基金是一只养老目标日期基金,目标日期为2045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 着投资者目标日期期限的临近而逐步降低。本基金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投资者目标时间期限的 接近,通过调整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的比例,控制基金下行风险,追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虽然,本基金管理人采用严格的风险控制策略,但是各类资产所在市场如股票市 场、债券市场、海外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和投资者长期养老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 下,本基金可能面临本金亏损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 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 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4、在目标日期2045年12月31日之前(含),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五年,在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 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五年持 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 临在五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5、本基金在目标日期的次日起,即2046年1月1日起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金名 称相应变更为“景顺长城颐和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同时基金的基金类别、运作方式与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等相关内容也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相应修改。 6、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运作中,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 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 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 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或其他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除了本基金管理人对本 基金该部分资产收取管理费、托管费等,所投子基金将收取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承担的相关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 7、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申购、二级市场买入或转换入的 方式获得基金份额,通过赎回、二级市场卖出或转换出的方式变现基金份额。如占本基金相当比例的被投 资基金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替代的基金品种时,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 绝申购、暂停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8、投资策略的风险 包括(1)本基金的战略资产配置采用业绩比较基准的下滑曲线规划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配置, 面临的风险;(2)战术资产配置量化模型的风险;(3)基金投资策略的风险;(4)权益类资产配置的风险; (5)港股交易失败风险;(6)汇率风险;(7)境外市场的风险;(8)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9)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风险等。 9、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 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 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10、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净值计算错误、净值披露延迟或间断等情形时,从而给本基金 带来估值风险。 11、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三、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税负增加风险、政策 变更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19】58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深圳市,按照华南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 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 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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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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