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A(1632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836960
基金代码 163210
公告日期 2022-06-14
编号 1
标题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2年6月10日披露了《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就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发布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在第三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已于2022年6月7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于2013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为“诺安纯债定开”,交易代码为“163210”。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557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32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3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诺安纯债 诺安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210 163211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诺安纯债定开 -
终止上市日 2022年6月15日 -
  二、基金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2年6月2日(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财产清算。本基金已于2022年6月7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于2022年6月15日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557号)同意。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6月6日,自该日起不再接受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且不再恢复。自2022年6月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自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之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6月7日起停牌,并将于2022年6月15日终止上市。
  2、后续,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基金财产清算事宜,并对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

基金信息类型 终止上市提示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