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大成价值增长混合A(090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2767 | ||||||||
基金代码 | 090001 | ||||||||
公告日期 | 2003-12-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资产估值方法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3年9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规定,基金持有的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须以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估值(封闭式基金按平均价估值,开放式基金按收盘价估值)。鉴于该规则将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严格贯彻执行监管部门的相关精神,方便开放式基金持有人进行开放式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充分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我公司拟将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方法由平均价估值变更为收盘价估值,并将该基金契约第十三章第二节“基金资产估值”下的“4、估值方法”修改为: ①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按估值日的收盘价计算;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②未上市的股票分两种情况:未上市流通的属于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估值日的收盘价计算,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收盘价计算;未上市流通的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 ③未上市债券及银行存款,以本金加计至估值日止应计利息额计算; ④未上市的其它证券以其成本价计算; ⑤派发的股息红利、债券利息以至估值日为止的实际获得额计算; ⑥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或不宜以上述方法确定资产价值时,或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真实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真实价值的方法估值。若基金管理人坚持采用1至5项规定对基金资产估值,仍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⑦如国家对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有新的规定,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本基金将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估值方法。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6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