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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货币B(51950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7506
基金代码 519506
公告日期 2007-09-29
编号 1
标题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和《关于基金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后修改原有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通知》的要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资产估值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本基金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真实地反映本基金所持有金融资产和所承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准确计算出本基金的经营收益,为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交易提供公允的价值基础。

  (二)估值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三)估值对象

  本基金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所承担的金融负债。

  (四)估值方法

  本基金目前所投资的金融资产和所承担的金融负债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本估值方法

  (1)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2)本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回购期间内逐日计提应收或应付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和备付金余额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定期计算本基金投资组合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之间的偏离程度,并定期测试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确定方法的有效性。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偏离度超过0.5%),应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本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本基金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五)估值程序

  本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净值的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帐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采用小数点后第五位去尾的方式,基金日收益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基金七日年收益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基金日收益小数点后四位或基金七日年收益率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当基金资产估值出现差错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予以纠正,尽快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按上述(四)估值方法的第2、3条方法进行计价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3、由于本基金所投资的各个市场及其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有关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全文登载在本公司的网站上,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858或40088-40099。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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