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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A(5400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72531
基金代码 540003
公告日期 2014-05-28
编号 1
标题 关于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以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增强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和增强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十五、基金的投资"部分"(五)业绩比较基准":
由“业绩比较基准 = 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MSCI中国A股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30%-95%,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变更为
“业绩比较基准 = 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MSCI中国A股指数、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30%-95%,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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