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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创业板指数A/B(16161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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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70357 | ||||||||
基金代码 | 161613 | ||||||||
公告日期 | 2014-05-1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个人投资者单笔申购业务、取消单笔定期定额计划最高申购金额限制及修订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融通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95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6日生效。为满足更多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的需求,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5月13日起对本基金开放个人投资者单笔申购业务,同时取消投资者单笔定期定额计划最高申购金额上限,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相应内容也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合同修改 在“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申购与赎回的程序”部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修改为: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二、单笔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三、单笔申购金额限制及费率安排 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 (2)本基金不设单笔定期定额计划最高申购金额限制。 2、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单笔1000元 后端申购费率: 持有时间(T) 后端申购费率 T<1年 1.50% 1年≤T<2年 1.12% 2年≤T<3年 0.75% 3年≤T<4年 0.37% T≥4年 0 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2日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办法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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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调整费用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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