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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及第中短债A(00300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699525
基金代码 003002
公告日期 2022-03-23
编号 1
标题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不同市场情况下投资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3月23日起对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代码:015312),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B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B类不同的类别。A类、B类基金份额均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A类、B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增设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收后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增设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日历日)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对《基金合同》中“释义”、“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费用与税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如下,具体请见附件4《〈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拟增加:
“51、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B类不同的类别。A类、B类基金份额均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A类、B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拟增加:
“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B类不同的类别。A类、B类基金份额均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A类、B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第二条“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拟修改为:
“3、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收后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对《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订。
五、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国金基金移动客户端
移动客户端(APP)名称:及第理财
目前支持的移动客户端支付渠道: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二)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对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2000-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修订前表述 修订后表述
第二部分 释

新增以下内容并调整后续序号:
51、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
分为A类和B类不同的类别。 A 类、B 类基
金份额均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A
类、B 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新增以下内容:
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B 类不
同的类别。 A 类、B 类基金份额均指在投资
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
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 A 类、B 类基金份额按照
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
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
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公告。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
及时公告,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
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O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3、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申
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一、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 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
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本基金A 类、B 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
申购费。
3、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申
购的有效份额为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5、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其中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
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本基金 AO类和 BO类基金份额申购份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
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
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
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
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
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 个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
第 八 部 分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要求提
高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
外;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2)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基金 资
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 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
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
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费
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01%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O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O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率为 0.01%,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A类和B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O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O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金 的
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由基金管理人或销售
机构承担。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收
取不同比例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
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
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由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承担。 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 的
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在
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五)临时报告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确认或者电
子确认。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各类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
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各类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临时报告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确认或者电子确认。
……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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