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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核心竞争力混合A(00931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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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699449 | ||||||||
基金代码 | 009317 | ||||||||
公告日期 | 2022-03-23 | ||||||||
编号 | 1 | ||||||||
标题 | 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21日17时整止。 2022年3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现场监督下,对本次会议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对计票过程予以了公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10,340,803.4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7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340,803.44份基金份额就《关于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就《关于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就《关于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表示弃权。同意《关于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8,000 公证费 13,000 合计 31,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3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2022年3月22日起办理本次持续运作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四、备查文件 1、《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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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持有人大会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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